李英之:对于祖国政治前途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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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英之:对于祖国政治前途的呼吁

                                        ——我们对于修改现行《宪法》的首要主张

     (按语  本文2018年元旦写就,一直未能公开发表。数月前被一朋友短暂披露于网上。今择此中共“两会”期间,再次发布,向中共和全民喊话:中国现行《宪法》在法律方面和社会公正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应尽快修改现行《宪法》,推动全民修宪运动!李英之,03/11/2025)

         在今天这个地球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政府是敢于公然反对民主的。即便他行着独裁专制之实,他口头上也说自己是要追求民主的。民主之于个人就是自主,自主与奴役正相反对。人是站立在大地上的,他有脊椎骨垂直于大地,他的意志天经地义地应当是自主自由的。这是人作为宇宙之灵长、万物之尺度的第一义。

       在今天这个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都应当依据于宪法,这也是毫无异议的;而宪法应当出自至少半数以上国民之意愿,也就是说宪法依据的最基本原则是民主。

      中国共产党在其不久前结束的十九大的《报告》中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但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二条这样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也是民主原则。依据这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重大的政治权力是应当出自具有选举权的全国半数以上的公民授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重大的政治权力是什么呢?就是执政党在这个国家的执政权,就是现在正在中国执政的中共所握有的执政权。

      那么现在中共在中国的执政权,半数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如何授予的呢?1949年,中共以暴力获得了执政权,我们也相信那时候中国大多数国民是支持中共的执政的。但是现在中共执政已经68年了,时间已经过去68年了,中共也说自己是执政党而不是革命党了。中共的执政合法性不应该再依靠暴力,而早应该出自全国拥有选举权的、半数以上公民的和平的意愿。

      中国应该向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学习,让全民选一下,选一下中共的执政权。这才是真正落实现行《宪法》的第二条。

       现行《宪法》序言中说:“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现行《宪法》序言中还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那么,这个“领导”的“继续”将会是多久呢?这个“领导”的“长期”将会是多久呢?至少已经几十年了。如果现行《宪法》序言中这样的规定一直不做修改,那么这个“领导”的“继续”和“长期”就会成为永续。在地球上所有的人心里,这无论如何是不合理的,是说不过去的。不应该用宪法规定某个执政党永续执政,不应该用宪法规定中共永远在中国执政,执政权应该定期由全体国民直接选举来决定和授予。这就是我们呼吁要修改现行《宪法》的第一条主张:把现行《宪法》序言中的“继续”和“长期”等字样进行修改或删除,用定期的全民选举来对执政党的执政权进行授权。决定执政党执政权这样的最重大的政治权力不应该出自“人民代表”,而应当直接出自全体公民之投票选举,全体国民的这个决定权不应当转由“人民代表”行使。不要说中国人民还没有这个认识水平,改革开放已40年了,大多数中国人看着全世界各国早已经看明白了这一点。

       我们呼吁自2018年开始着手准备,以3—5年为修宪准备期,在保全国家政治稳定的前提下,推动全国大选,以决定中共或我国其他政党的执政权。以今天中国之现状,我们估计大多数国人是支持中共执政的。但这一执政权应当由定期的依法的全民选举来进行授予。

       让全体中国人在中华大地上站直了,举起自己的右手,对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执政权进行投票,让全民都知道中共的执政有多少得票率,要把中共的执政权的合法性落实了!经过这样的选举而执政的中共当然会自信满满,不用怕人妄议了。

这样做,将是中国社会正义的一次大释放!必然带来整个中华民族精神的大解放、大焕发!一扫华夏数十年来之沉郁。这是中华民族复兴之路上必将要走的一步。

                                       李英之,2018年元旦,后有改

     (20193月按语:这篇修改现行宪法的呼吁文,我在2017年底已写好,想赶在2018年元旦发布。对于发布,此前征求了几个朋友的意见,但大多不同意吧。我一向主张,最终的抗争与变革是在宪法的改变上。修改宪法本身是和平的事情。发布这样的文字我当然有忧虑和顾忌,因为风险。终于没有发。而等到2018年2月末,却爆出中共和人大要修宪了!天下有哗然。但终于造成另一种形势:宪法往更左“修”了。我的这篇呼吁文是要往“右”修啊。如果之前发布了,就是对左“修”的一种阻击啊。3月11日修宪投票表决前的3月9日,我有主题为“如此修宪,其程序涉嫌违宪,应延期投票表决”的帖文在网上发布,但行之不远,传之不广。现在是2019年年初,发布本篇,是2018年版原文发布,未作更改,标题为后加的。而2018年3月修改宪法第一条中增加了新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特征”,我在本文中对《宪法》序言中的党的“领导”的质疑,也适用于对2018年新修宪后《宪法》第一条中新增加的这一句中的党的“领导”的质疑。李英之,2019年3月)

      (:直到今天,上文也未公开发布过。如果能在2018年元旦写就时就发布,或能阻击2018年3月的违宪的修宪?未来的发表,是告知民众现行宪法应根本修改的一个充分的理据?我还是主张和平变革,即通过和平地根本修改现行宪法、全国各派政治力量共守新宪法来实现中国的伟大的民主变革——民族的百年梦想。和平地变革,是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动荡,减少对民族力量造成的损失。天佑我中华。英之,2020年3月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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