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会带一个香蕉,一包饼干,和一小瓶柠檬水,当然还得有我的笔记本电脑。电脑里通常有提前下载好的电影或者电视连续剧,要不至少也得有某些人的新歌专辑。
所以经常会在再次听到孙燕姿的绿光的时候想起某个暖气充足的午后,我在张扬的音乐里做某一份杂志的content analysis report。流行音乐的轻薄混杂着做学问的神圣感,经常可以让我感觉心情很飘逸。
我喜欢图书馆。不是因为我“酷爱阅读”,而是因为图书馆本身。只要进了图书馆的门,我就忽然感觉有所事事了。可以不去想男人的龌龊,不去担心即将到期的账单,不去考虑接踵而至的必须做出的选择。
我常去的是 E 图书馆的地下一楼。那里采光不是很好,但是只露出地表一小半的窗户刚好满足了我某些不可告人的阴暗心理。我可以趴在桌子上抬眼看窗外的走来走去的人,就如同高中的时候每逢大扫除我总是从三楼的窗户探出半个身子,打着擦玻璃的幌子看楼下往来的搔首弄姿的人群,只不过现在终于敌在明处我在暗了。
地下一楼的书架是可以电子控制移动的。前后一共24个。没人的时候我会恶作剧般的按照某些排列规律移动他们。然后在那些庞然大物轰然启动的时候幻想某些不幸的人刚好被夹在两层书架中身首异处的惨烈。
总在那样的时候我希望自己真的是有精神问题的。其他的时候我都愿意否认。
从来没有在 E 图书馆借过一本书。通常我都是从另外一个 M 图书馆借到该看的书然后不辞辛苦的转战到 E 的地下一楼。仅仅是因为 E的冷清,和地下一楼的那种昭然若揭的孤独。
在那里,我的孤单师出有名。
那三年,我爱着一个始终不确定爱不爱我的男人,读着一门是不是独立学科还在讨论中的学问,也想不出什么才是最逢己的出路。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独自一个人来到图书馆,面对身边一排接一排的书籍,告诉自己,至少还有这么多的书你还可以读,你的生命仍然还有继续下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