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杭州美院几个毕业生90年代初期在纽约读书打工生活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辛酸史,挣扎中改变了对人生的看法。
作者对哈林的描述令我有亲切感,总想写一些哈林印象,但一直写不出。
还没看完,看完接着写。
作者几个错误。
1。7号地铁的终点站在法拉盛,不在牙买加。
2。男主角从130街走去大都会博物馆,如果沿着lexington ave,不可能经过哥伦比亚大学。 哥大和lexington一个在东一个在西,而大都会刚好在城中间。
3。男主角即使为了省钱不太可能从牙买加走到法拉盛,那段路怎么也要走一个半小时,为省一块钱,不可能。
猜测是作者可能在哈林住过一段时间,对中,西部熟悉(黑人哈林区),但东边(西班牙哈林)不熟。猜测作者很少开车,所以对曼哈顿城以外的地方没有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