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远方”,或摆出来炫耀或躲在角落里自卑。只有时尚的人才把诗和远方揉在一起。我小时候只读过“床前明月光”和司马光砸缸之类浅浅的文字,所以不会诗气太重以致伤了灵性的脾。
周末凌晨,被狗和猫的吵架声闹醒,睡意全消,无聊至极,便想试着做一件有趣的事情安抚一下自己的情绪。于是,悄悄地开车来到沉睡的马路上,向着郊区农场的方向飞驶,想去看看那边老鱼家(Mr. Fisher) 的草棚里是否又有了新的小马或驴驹。
正飞着车,突然,对面马路上乌拉拉过来一大群,我不由自主地放慢车速,仿佛驶进了美国的西部电影里: 晨光中,这支浩荡的队伍面是马队,男人们戴着乳白色的牛仔帽,骑着高头大马,他们的身体随着马步而有节奏地前张后合,皮夹克袖子上长长的衣服穗子在风中摇曳,脚上雕着花纹的马靴闪闪发亮,腰间的枪套里装着手机,一言不合就狂发信息。他们一只手松松地任马由繮,面带一无掛虑的平静,眼睛望着远方。马儿在马路中间地带的青草凹地上走,马车队在路中缓行,上面坐着妇女儿童,大车里站着一些马牛羊。他们在黎明之前的安静中悄悄前行,像是行在虚无缥缈中。
我猜,他们应该是仅存无几的牛仔部落大搬迁,抢在德克萨斯暴热的夏季到来之前。
现在的牛仔,不应再为生活被迫流浪,而是为理想自我放逐,是受政府严格保护而又放松监管的一个特别群体,是自由与豪放的代名词,是我敢想而不敢去做的族类。
在德州,或早晨或傍晚,在马路中间的草地上偶尔也有独行的牛仔像鹰一样掠过,可是像今天这样乌泱泱一大群的牛仔, 浩浩荡荡地撞击眼球,还是第一次。我那百无聊赖的心瞬间激奋起来了。
我打开紧急灯,在靠近马路中间的草地上停下来,爬上车顶,坐在那里与马背上的牛仔热情地打招呼。晨曦中,睡意朦胧的牛仔们,没有西部片中跃马狂奔的豪放,而是很有礼貌地脱帽行礼,继续前进。
有个年轻的小仔靠近过来与我击掌,他亲切地打招呼: “早安妈妈”,我知道这并不是说他想认我当干妈,因为这是当地人对中老年妇女的亲切俗称,但我仍然非常激动,抓住小仔的手不放:“小仔欲何往? ”
他用马鞭向西一指 “ 远方”。
我望着西天仍然掛着的一轮残月,叮嘱他:西出阳关是他乡。
牛仔们去的远方,应该和我们中国人涵着诗意的远方不在同一个方向上。虽然他们不常咏诗,但他们的远方一定很遥远又辽阔无疆,他们头顶上的云朵,和马蹄敲打地面的声音就是一曲“長歌行”,比诗还要好听。
这时,一位年长的牛仔大叔遛马过来,远看他像是《日落黄沙》电影中的硬汉加里库珀。
幸亏, 我已不是追星少年。
他停下来,看着我。 我想,他应该不会认为我是州政府派来欢送他们的高官吧,因为我还穿着便服和拖鞋。
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但是世态炎凉已经改变了眼睛的澄澈,许多深沉在里面藏着。
他用眼睛在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也无声地回答:在羡慕牛仔们的潇洒流浪生活。
沉默了片刻。
我突然开口:可以骑一下你的马吗?你来坐我的车。
他笑了,用手摸了摸嘴角边比其他部位长出一截的胡子: 当然可以…可是,我会开车,你会骑马吗?
我很坦诚地说,不会。
他翻身下马,把我从车顶移到马背上。虽然马鞍很硬,但有一股淡淡的热度。他领着马向前走了几步,就把我从马上拎下来,重新放回车顶。自己跃身马上, 又转过身来拍拍我的头说:回家去吧,该给家人准备早餐了。
我一抓住他的衣角:告诉我你们的地址,等老鱼家的小马长大了,我好去看望你们。
他从马靴里掏出一个罗盘,指出他们要去远方的坐标, 然后英雄般地扬鞭催马绝尘而去。
我大声喊着:是去达拉斯的沃斯堡吗?
他没回答。
一阵旋风,把我的问题又送回我的口袋里。
我孤独地坐在车顶上,望着突然间空旷寂静的天空与马路。没有心思再想像他们将如何在枯藤老树昏鸦的叫声中,穿过小桥流水人家, 而是困惑着我刚才是怎样爬上来的,眼下怎么下去呢?
就在这时,一辆警车停在路边。警察是个比我儿子还年轻的黑小伙,他按捺不住想笑的冲动:“女士,在车顶上看风景呢?”
我怕他给我开罚单 于是结结巴巴地说:我想加入牛仔队,他们不理我。雁过也, 正伤心…
小警笑了:你不属于他们,因为你没有牛仔的基因。你家在哪里,是否需要我送你回去。
我说,不用了,请你把我从车顶上拽下来就行。
坐在车里,我在想,今天遇到的人事物都像是在梦里,更奇怪的是,小警怎么知道关于基因的问题?难道他探察过我的实验室?
嗯,还是先回家吧。
进门一看,狗和猫仍在辩论:妈妈喜欢谁更多一些。
我有些不耐烦,告诉它们:别吵了,我更喜欢“远方。
大狗虽有些吃醋,但仍然一跃而起:妈妈,放心,我现在就去把“远方”逮回来送给你。
感谢神,生活虽像柠檬却又掺着些蜜。
嗯,把远方藏在家里或许也是个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