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出来,很有点庸俗的嫌疑,不过无所谓啦。
我很喜欢我的钻戒。一个银白发亮的铂金戒指圈子,上面一颗单粒圆形钻石,晶光闪烁,溢彩流光,尤其在阳光下,灯光下,稍稍改变一下角度,每个切面都在受光时发出炫目的光亮,随着角度的不同还经常是五彩的。有时是亮蓝色,有时是宝绿色,有时是深而饱满的紫色,有时是鲜而欲滴的红色,还可以看到亮的黄色,橙色等等,颜色都是那么鲜艳,纯正,和饱满。让人很容易在欣赏它,把玩它中不知不觉就度过了时光。所以看我的钻戒也是我在上班,等车等等无聊时刻的娱乐活动。在对美的赞叹中,现实生活中的郁闷,尘俗,和微不足道慢慢淡下去。因为有这样一份惊人美丽的存在,在现实中格格不入的并存,对于身边,周围的琐碎烦杂,龌龊和丑陋竟也多了一点不在意,心情在它光芒的照耀下,开始明亮起来。
所以平常走路,日常做事的时候,眼光就会不由自主地落到自己的左手上去。
为什么?因为它太美丽,太不属于这个尘世。一个人,可以被环境所逼迫,四周环绕垃圾,与尘土为伍,看到和忍耐太多的丑陋,足以让你心情扭曲,需要寻找发泄的渠道,或为自己的眼睛和心灵找一块净土,或至少可以让眼睛可以看到更愉悦人的事物上去。这个人,可能是让人珍爱的珠宝,却失了地,掉落尘埃。
一颗完美的钻石。怎么会在垃圾箱?它难道不是被供奉在珠宝店的柜台里,被明亮的束束灯光照射,引来人们的羡艳眼光?它怎么能和我一起来上班,到我这个让人窒息的办公室?刚开始我把它带到手上来上班,工作中撇到一眼键盘上的手,这个美丽的钻戒让我恍惚,不能置信。这样美丽的东西,怎么会在这里? 它和这个环境这样格格不入,它在这里做什么?我在阳光折射进来的窗边,在一大堆我早已习惯的电脑数据中脑子开始有点短路。
我还喜欢它因为它是这样坚贞。钻石是最坚硬的东西。传说里丘比特的箭的箭头就是钻石做的,所以它能够射穿最坚硬的心。我很喜欢这个比喻。多么美妙。不管你的心有多么硬,有过多少创伤,结了多年的厚茧,爱神的箭仍然可以让你一箭穿心,也许是因为钻石做的箭头,也许是因为它能够奇妙的找到你自己也不知道的soft spot。
拿到这个钻戒的时候,他说,你要记住,这是一个象征,象征我对你的爱。你还要记住,这是一个给你时刻的提醒,提醒你how much I love you. 他说着话的时候,握着我的手。
爱一个人,就要好好对她。
于是我再看到现实里的人和事,有一点想笑。
它是如此纯洁坚贞,光芒四射,充满尊严和不可侵犯。它代表了美,和生活里美好的事物。龌龊,肮脏的人和想法在它的耀眼光芒前面瞬息矮小下去,更显龌龊,溃不成军,不堪一击。我想我enjoy 看到他们在它的美丽和高贵前面落荒而逃。
于是我和我的钻戒变成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