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城飞往旧金山的旅途中播放“FATAL ATTRACTION”,CAROL不知道这件事本身是不是就很FATAL。
刚开始播放的时候,她还兴致勃勃地看着。看了一段,就发现好像是看过的,剧情很熟悉,只不过以前看的是中文,而现在放的是英文版的。中文版片名好像翻译成>。 很久以前看的了,不太明白为什么片名叫>。
光看这个片名,CAROL以为故事的主角一定是年轻漂亮,吸引力大得不可招架,不然怎么算得上“致命”呢? 等到看了电影,却发现片中的男女主人公似乎都没有太多吸引力,都是中年人了,也不算英俊漂亮。
故事也很老套,写一个有家室的中年男人,在妻子和孩子不在家的时候,与另一个刚认识的女人有了一夜情。当然他只是逢场作戏,妻子回来后,他就自然而然地准备忘了这事,回到妻子身边继续做好丈夫。但那个一夜情的女人却认真起来,她一再地找这个男人,纠缠不休,用怀孕和自杀相威胁,甚至绑架了男人的女儿作人质。最后似乎是以这个女人被警方逮捕而收尾。
那时看了那部片子,就觉得“致命”还算得上,可是吸引力是远远不够。不是吸引力“致命”,而是那个被人始乱终弃的女人“致命”。那个女人不肯把一夜情在一夜之间就结束掉,她把一夜情当作了一生情。如果说致命,这就是很多女人致命的弱点。
CAROL是跟妈妈一起看的那部电影,看完后,妈妈很有感触,说有些女人就是这样,甘当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家庭,世界上很多美好的婚姻和家庭就是被这样的女人毁掉了的。这部电影拍得不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象这样的女人,就该受到惩罚。
CAROL不想跟妈妈辩论,她知道妈妈为什么痛恨这样的女人,但她有自己的见解。为什么要责怪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只不过是动了真情,你能责怪一个动了真情的女人吗?要责怪的是那个男人,他不负责任的逢场作戏,激起了一个渴求爱情的女人的爱,而他根本没想过爱她,只是换个口味,在妻子不在家的时候偷一口嘴。
CAROL很不满意电影的编剧把那个女人处理得象个神经失常的女疯子,似乎有意要把责任推倒她身上,而替那个男人开脱。 后来不知在哪里学到一个词: WOMAN SCORNED,大意是说一个被男人SCORNED的女人是最危险的,因为她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挽回面子,即使是毁人毁己也在所不辞。
她觉得片子里那个疯狂复仇的女人就是这样一个人,那个男人SCORNED了那个女人,把她当作一个可以随时弃之的敝履,想发泄的时候就发泄了,发泄过后就不要了。那个女人是个职业妇女, 是个有自尊心的人,既然她不是在逢场作戏,她当然不希望对方是在逢场作戏。
CAROL觉得自己能理解她,很同情她,不过不赞成她那种不管不顾的报复方法,因为实践证明她把自己陪了进去,为了这样一个男人,值得吗? 当然CAROL也想不出比那个女人更好的办法,如果能惩罚了那个男人又不违犯法律,那就最好了。
CAROL不知道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会做什么,她比较肯定的是自己不会让自己堕落到这种地步。她并不是说跟一个已婚男人有恋情就是堕落,现在的社会早已不这样评价人了。她所说的堕落,其实就是痴傻,那样痴情地爱一个明明不爱她、却又逢场作戏享用她肉体的男人,不是痴傻又是什么?
CAROL取下耳机,闭上眼睛,不想再看这部影片,因为看了会很难受,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从血缘关系上讲应该称呼为“父亲”而从感情上讲她一直叫他“那个男人”的人。
“那个男人”在CAROL很小的时候就跟妈妈离婚了,原因是他在外地教书的时候,跟他的一个叫珍的学生有了暧昧关系,他对CAROL的妈妈说,珍怀孕了,如果我不跟她结婚,她可能会告我,或者会去死。
离婚办得很平和,CAROL基本上不知道,因为生活好像没什么变化。“那个男人”一直就在外地一个师范学校教书,是个很小的县城。CAROL一直跟妈妈住在省会,“那个男人”隔几个星期回来一次,回来后妈妈就好像没什么心思陪CAROL玩了,总叫她自己去玩,而妈妈就陪着爸爸呆在卧室里。
离婚后母女两还是住在省城,不同的是,“那个男人”不再隔几个星期回来一次了。对CAROL来说,他不回来更好,妈妈就整个是她的。
如果不是班上一个叫王林的男孩多嘴,CAROL可能早把“那个男人”忘了,甚至都不会有“那个男人”这个称呼。但是有一天,王林很神秘地对她说: “你知不知道?你爸爸是流氓,他诱奸了一个女学生,把她肚子搞大了,只好跟你妈妈离婚娶那个学生。我爸说了,这叫先奸后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