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清华投毒案:宁可放走真凶,也不冤枉好人

人好,胃口就好,身体倍儿棒,吃饭倍儿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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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清华投毒案:宁可放走真凶,也不冤枉好人

新年时节雪纷纷,陈年旧案断人肠,近半个月来网上铺天盖地都是清华投毒的字眼,不但各式各样的专家学者大内高手忙的不亦乐乎,纷纷发表追凶的高论,就连各位十年前风华正茂的清华同学少年也精神抖擞的站起来高声呐喊狂揭内幕。虽然一时间也搞的风雨大作搅的天翻地覆颇有炸平庐山之势的,但滚炒了几遍一晃半月过去了,现在看起来到了还是解决不了甚么问题。

投毒案的嫌疑人孙维同学大家早已是如雷灌耳了。受害人让人下了铊,不是混水里喝下去了就是夹在饭菜里给咽下去了,常出入女生寝的就那么几个人,有条件接触铊的就一个,好了,按常识谁是嫌疑人这就呼之欲出了。事实上用我清华同学的原话就是:“都知道是她,可她就是不承认。”

这要换在五十年代,孙维没跑了,进局子就一句话你招不招,明摆着就你一人能拿到铊,你肯定是出于嫉妒下的毒,现在请你拿证据说不是你干的吧,不是你会是谁?当然孙维肯定是拿不出证据来。孙维同学的态度要再坏点,保不齐公安就给你来点精神战术,老虎凳,辣椒水不能用,但一天二十四小时折腾的你睡不了觉,吃不下饭总行吧,总之,那年月认定你是凶手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总有办法让你招就是。

社会动荡或初定时往往就是严刑峻法,镇反肃反三反五反,反右反修,落地的人头肯定不都是该落地的,社会安定了就以德治国,王道服人,时光流转,新世纪了,量刑定罪也从有罪假设到无罪假设了,毛主席说过:“人头不是割韭菜,砍了没的长了。”能尽量不让好人受冤妄,网开一面,百密一疏,应该说还是苻合历史潮流的。

清华投毒案在无罪假设下从一开始就决定了破不了案,从中毒到判定是投毒到锁定嫌疑人都过了个把月了。没有证据怎么定案,就算你找到朱令的杯子上有孙维的指纹,一个寝的碰碰杯子不奇怪吧,铊这个东西,就算从朱令床下翻出一包来她都可以说是别人放的,只要上面没她指纹就行,所以说此案有嫌疑人而定不了罪。没有物证,没有人证,光说她因妒杀人,你拿甚么定罪。至于孙维的所谓背景也只不过在天平上加颗小砝码罢了,还左右不了大局。退一万步讲,万一孙维真是无辜呢,必竟如果定了罪她这一辈子就毁了。

现在网上流行的各种技术分析也好,基本分析也好,无不是以道德,常识,逻辑和概率做底线的,在以德治国的方针,无罪假设下统统派不上用场。从常识和概率的角度我们可以从心里认定孙维是真凶,我们可以鄙视她,我们也可以拒绝她递过来的咖啡,我们可以贴她的大字报让她臭名远扬,但只要孙维一天自己不去自首,显而易见的我们就一天定不了她的罪。

也许今天我们确实放过了真凶孙维,但同时我们也保护了一部分无辜的人不因逼供而受到冤枉,法律没有十全十美的,一方面的进步也伴随着新的缺馅的产生。虽然不能不说这是个遗撼,但这也是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至于孙维,我想她这些年的日子也不好过,她结婚了,住在部长楼里,但我就不信她每天能睡的安安稳稳的如果她就是真凶的话。上帝让她灭亡,必先使她疯狂,就算她到了美国,这里也不是她的天堂,因为嫉妒者的日子不好过,她必将受着自身的低能,对手的成功和正义者的谴责的三重折磨。
nick 发表评论于
您的论点是好的,但事实可惜不是这样,如果不是孙维的家庭背景,她早就伏法了,要么被逼供了,跟“健全”的中国法制无关。
园里的 发表评论于
十八纸的剥(式)生
24K铜 发表评论于
test
金书龙 发表评论于
1910-2004
Mousa 发表评论于
支持你的看法。
bip 发表评论于
以前觉得你不错, 现在只想说你是个冷血智障。 ZL现在的处境和您换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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