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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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着讲证据。在法医学中,“创”“伤”其实是两个概念。因为本文并非专业评论,所以就用伤痕代替吧。

尸体上最明显的证据就伤痕。表面的伤痕很容易被察觉,但是身体内部的伤痕就需要法医来分析了。

瘀伤——钝器有力的撞击会使血管破裂导致瘀伤。通过瘀伤的形状和颜色可以初步判断遇袭的角度和时间:瘀伤的颜色会随着痊愈而改变:红紫-褐-绿-黄。如果凶器是很柔软的物件,它所留下的痕迹就不如手或绳索所留下的清晰。此时就需要对颈部进行解剖在皮下找到组织瘀伤。

刺伤——伤痕的形状可以判断凶器的的种类。通过刺入的角度和方向,可以初步判断创口是意外还是故意。例如:割脉自杀而形成的创口刀口是向外的。有些案子中,创口是在搏斗中形成的,但是凶手可能会故意扩大创口的范围和深度,所以在判断是要多加小心。另外,谈到自杀。自杀时一般使用左手握刀,这样创口深且不容易因为怕痛而停止动作。而且,自杀的创口是由深到浅的——应该是这样的,忘得差不多了,等想起来再添上。

枪伤——柯南里常见的一种判断他杀还是自杀的方法就是观察伤口周围灼烧得痕迹。近距离的枪伤,灼伤面积要比远距离的大,且造成很单一的大伤口。另外,通过伤口的尺寸可以初步判断枪支和子弹的型号。

内脏损伤及骨折——由于没有肋骨和胸骨的保护,腹部的器官很容易最先受损。骨折多出现在左侧,为啥?因为右撇子还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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