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碌了大半生,已届花甲之年,决定将餐馆出售退休。亲朋闻得此消息,都为我的“荣休”而祝贺,我亦沾沾自喜。此时,政府有关部门亦来信,说我年已六十,按规定,要将我之半残废金转为退休金,并保证待遇不低于原有之金额。心想:我每月有三千五百法郎,再加上内子三、四千法郎之失业金,省吃俭用,两人总算可以度过晚年。
真正无忧无虑的退休生活才过了两个月,万万想不到“退休”变成“退忧”(广州话“休”与“忧”同音),政府有关部门来信说,我内子因为是餐馆东主而无失业金,又未到退休年龄无退休金,并说五十八岁以后不用找工作了。我们餐馆开了十一年,年年纳了不少的钱给政府,到头来得个“吉”字,真使人费解!更惨的是政府在我的问题上出尔反尔,只给我一千五百法郎的退休金,这些钱连交廉租屋的租金都不够,两人今后怎样过活?这残酷的现实,竟打破了我一向自以为“在法国要发达难,要死也难”的“名言”,因为家庭若有困难,市政府会补助生活费,不会饿死的。看来这次我只能吃“谷种”了,如无“谷种”的话,肯定会饿死的。
几经询问,政府才说出真相:原因是我有一间破屋,属于有财产之人。若要得到政府补助生活费,得将这间屋的屋契交给政府,估价这间屋值多少钱,政府才每月借给我一些钱,到我和内子百年归老后,政府将这间屋拍买,所得的钱全部归国库收入,不能留给儿女继承。
说起这间旧屋,还有不少心酸事。二十年前,我在松鼠银行开了个房屋储蓄簿,十年后的 1990 年,房价处于高峰状态,而我们要开餐馆了,要买房屋就要在开餐馆前买,若开了餐馆后再买,政府可能会找烦的。正是“鸡肋,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最后只好硬着头皮买了。而银行说我收入少,一定要我把分期付款伸延至十一年,并规定此房不得自居,要租与别人,拿租金来还给银行。而这旧屋似乎只比唐人杜甫的茅屋好不了多少,经常要出钱修理,到现在还未供完,真是有点得不偿失。就算现在把房子卖掉,还要等五年后,真正把钱用完时,政府才考虑补助问题。
条件如此苛刻,还有点侮辱性 ―― 把房子拍买来还债,似乎与中国的传统观念不符,料想孩子们也不会答应的。我只好断然下决心不用求助于政府,自行解决今后的个人生计。“惯于长夜过春时”的我,也不会有什么侈求,三餐粗茶淡饭已足。待“谷种”吃完后,估计生命也已到了尽头。但求一生清白,无愧于家族,无愧于社会。肮肮脏脏的来,干干净净的去。哭着到人间,笑着回地府。
最近遇到一位五十四岁的老姑婆,说要尽快地把她居住多年的房子出售。我问她为何临老要出售房子?她说你有所不知,到六十岁退休时,如果你有房子,政府不会给你享受任何社会福利的,所以我急着要在距离退休五年前,出售房子,然后租屋住,这样,今后一切福利都有了,法国老人要做无产者。
“聆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就是不了解情况才误入困境的。亲爱的旅法老人侨胞们,如果想晚年过得好,一定要记住这位老姑婆的话:法国老人要做无产者!
( 2004 年 2 月 21-22 日原载《欧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