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士可杀,不可辱”。但如今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狗即不能杀,也不能辱,甚至作为幽默谈资也是政治上不正确的”。把一种道德推崇到神圣不可理喻的程度,大概就是我们今天所称的原教旨主义吧。
人的一些道德观念是为了维护人与环境和谐关系,这些道德观念也规范了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
文化唯物主义者认为,文化做为社会上层建筑,是与社会经济基础密切相关的。比如印度敬牛的习俗,与牛是农业生产必备的畜力有关,如果把耕牛吃了,来年生产就成问题了。如果这种文化形成了社会心理定势,则会落后于经济基础的发展,限制了人类的理性行为。现在印度耕地可以用拖拉机了,还把牛视为神就是非理性行为。
北美有些土地能耕种,但有些土地,无论欧洲移民试种什么,总是不合适农业耕作,那么这么大片处女地,究竟怎么能被人利用呢。后来发现,这些土地不适用于农业,却很适用于畜牧业。种不了庄稼就种草,人不能吃草,但可以吃牛肉,喝牛奶。所以,理论上素食是人类利用太阳能最高的,食物链越长,利用的太阳能就越少,即人吃粮食直接摄取的热量多,而比把粮食喂家畜,然后再吃肉摄取的热量就没有直接吃粮食的热量利用率高了。但凡事不是绝对的,人体没有酶分解右旋的碳水化合物(草),所以北美崇尚吃牛肉,是符合当地地理环境的。如果北美套用印度敬牛如神的道德观点,就破坏了人与环境的和谐。
苗族有十三年一度的牯臧节,节日仪式就是杀一些(十几头)最壮的耕牛。这和我们今天经济软着路一样,就是控制经济规模,保护生态环境。
中国人比印度人实惠,也尊重牛是重要的生产工具,但有些地方待牛老得不能耕地了还是把它杀了吃。这种风俗延续到今天就阻碍了畜牧业的经济效益。牛在一年内是长得最块的,以后就基本不长了,对于如今普遍吃牛肉不用耕牛的时代,西部一些村庄还是等牛老了才杀,结果不单牛多吃了三五年的草,而且牛肉也要化更多的燃料来熬熟才能咬得动。以往牛不老不杀的习俗是非常道德的,但这一习俗到今天就变得不道德了。
吃牛,不吃牛,吃老牛,吃嫩牛,在不同地区,不同历史阶段,都有其对应的道德标准,这一标准就是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存,这一标准就是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适合当地资源和气候。
狗是人类的朋友,特别是打猎采集社会,狗是先进生产工具,就跟牛与农业社会一样。狗是狼科,肉食动物。打猎社会分一点给狗吃就行了,但对农业社会,养一两只看门狗还可以,多了就和人争肉食了。所以一不小心生了一窝狗崽子时,必须要吃掉几只才是家庭经济可以承受的。这就有如菜地间苗,把一些菜苗吃掉以适应土地栽作能力。吃掉一些狗崽子是穷人养一两只狗量入为出的理财之举。西方不许杀狗,结果没有经济能力养一窝狗的人家,只好把狗赶出家门,耗费纳税人的钱财让市政收养看管。
东北、云贵高原由于气候风寒,人们偶尔吃点狗肉是水土使然,因为狗肉性温热,有驱寒的功效,所以一般人都喜欢冬天吃狗肉而不是夏天吃狗肉。要当地人不吃狗肉,就有如印度人不让北美人吃牛肉一样,把区域文化道德绝对化了,变成原教旨主义了。佛教讲不杀生,但西藏佛教不吃肉无法在西藏这种气候生存下去,所以臧传佛教吃肉也没受到其它佛徒指责。
今天不是鱼猎采集社会了,狗已经不是生产资料了。西方养宠物狗,在某种程度上是现代人际关系紧张所致。人是不能相互信任的,但狗是可以信任的。人与人之间感情被财产和金钱关系代替了,人的正常情感生活要由宠物来支撑了。西方社会不从政治和经济制度上改善人际关系,而推崇宠物以逃避和谐人际关系,实在是人类悲剧。
看过杰克·伦敦的小说就知道,如果要真正尊重狗的本性,就不应该把它养成宠物,而应该把它养成狼,把狗养成宠物是扭曲狗的本性的行为,应该受到动物保护主义的谴责。但狼又不是人类的朋友,这也是一个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