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维保罗Pastor Paul Viggiano 根据录音整理、翻译:王兆丰 (2004年) 第十九讲 《与神和好的杀人犯》 《马太福音》5:21-26 我们正在学习马太福音,今天要学习的经文是马太第五章中5:21~26节,让我们一起来听神的话。 5:21~26:“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受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摩利的,难免地狱之火。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狱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还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让我们一起祷告: “父神啊,这是您儿子耶稣的讲道,在所给出的警告、勉励和智慧中,父啊,求您帮助我们来理解耶稣所要传达的信息。求您通过您的灵光照我们的思想,好叫我们正确地理解,让那唯有从天上来的智慧光照我们,让我们懂得您良善完美的话。祷告奉耶稣的圣名,阿门。” 无论从心里学的角度还地从社会学的角度,每一个人在一定程度上都知道一点什么是公义。并且人们也在他们自己感到舒服的公义范围内遵规守矩。有些人以自己没有谋杀别人为满足。对于他们来说审判日是根本不用去担心的事,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干过杀人的勾当。 今天早上我们要来问的问题是,神会不会买他们的帐。一个在众人看来是相当不错的好人,是否可以因为与杀人放火不沾边,就可以凭他自己的义被他的创造主所接纳? 我们刚才读的这段经文,事实上登山宝训中的整个这段教导——5:21~48,必须以前面5:20那句话为前提: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神国。” 一个人如何来评估自己,如何来衡量他(她)的义是否胜过了那些宗教领袖(文士和法利赛人)们的义?他们外在的每一个行为上都使足了劲地表现出好行为。耶稣是在说,“你们看这些人,他们行了那么多的义,他们是那么地遵守规矩。除非你们的义超过他们,你们不但不能见神的国,连在神国里当最小的都没有份!你们连门都进不去!”。 所以,这直接关系到人是否能进天国!我认为,这样的经句真正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我们不需要作很深的调查研究就会发现,耶稣根本就没有被这些文士、法利赛人外面的敬虔表现所打动,他对他们的行为丝毫也不看重。因此,我们也可以知道,他对那些效仿法利赛人的人也丝毫不会看重,哪怕人可以效仿到一个比他们更高的水平。你知道为什么?因为他们彼此之间一直在竞争,看谁表现得更好。所以说,胜过他们不是仅仅在外表上比他们更好一点。 耶稣在这里所要求的义,不仅仅是一个人在行为上表现出来的,数量上的问题。任何数量上能够讨神喜悦的义,是出自于内心质量上的转变之后的义。我说的数量是指多少,而质量则是那种类型。 我们在下一章里会读到,法利赛人行善时,会吹号来荣耀自己。问题不是他们的善行得不够大,不够好。问题是,他们的善行是出于一颗不信的心。使徒保罗清清楚楚地宣告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14:23)。 你们已经知道了问题的症结在哪里,那么这个问题如何才能解决呢?你们的信心必须胜过他们的信心。也就是说,不是比他们做的更多一点,而是和他们做的不一样。 登山宝训的这整段经文(5:21~48)里共列出了六种行为。今天我们讨论的是第一种。这六种行为的关键都是关于心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外在行为上的问题,当然它们都包括外在行为。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数量上的问题(也就是更努力点,做的更好点),更重要的是质量上的问题,当然更努力点没有什么错。但是,在错事上更努力点,只能造就出一个更好一点儿的罪人,法利赛人就是这样。 唯有当一个人的行为是出于信心时,问题才能得到解决,我们不可把耶稣的话离开基督教的信心来断章取义。当一个人拒绝了耶稣,就如法利赛人所做的,那么没有任何善行是能够被神接纳的。你是不可能靠一大堆善行来感动神的。他们的义就象是污秽的衣裳(以赛亚书64:6)。 一个人的义,一个人的道德行为若要被神接纳,他这个人必须被神接纳。神若不接纳你,他是不会接纳你的行为的。根据圣经,除非通过基督,没有人能被神接纳(约翰14:6,使徒4:11)。这两节经文是明确声明的,但整本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都清清楚楚地说明,没有人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亚当和夏娃想用无花果树叶子来遮盖,结果怎样?必须由神来遮盖他们的羞耻。神牺牲了动物,用动物的皮来遮盖他们,那是第一次流血的牺牲。 耶稣所举的六个例子会让我们看到,当人因着神的恩典,真诚地求告主的名,他们就会努力过一种满有信心的生活——既有里面的信心,也有外面的行为来证明他们的信心。一句话,假如基督是你的救主,他也必定是你的主,不仅是你行为上的主,也是你思想上的主。当我们问加入教会的新成员,和那些即将开始领圣餐的孩子时,我们会问:“你相信耶稣是你的救主吗?”,“你承认耶稣是你的生活的主吗?”根据他们的嘴上回答“是”,我们就认为他们心里也说“是”。“是的,我相信他,唯独相信他是我们的救主”,“因着神的恩典,我要尽一切努力在我的生活中认他为主,不仅是我的外在言语行为,并且也包括我的心思意念” 。人的所有行为可以归纳成三件事:思想、言语和行为。 耶稣举的第一个例子是个极端的例子: 5:21“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首先,当他说:“吩咐古人的话说”时,他是在纠正那些古时候和当时在神的百姓中一直在教导的事,当他说“古人”的时候,他不是在论埃及,不是在说马比伦,也不是希腊和罗马。他是在说以色列,他是在纠正教会里的教导。我不想走得太远,但我认为我们可以从这里学到一些原则。当他说“你们听到吩咐古人的话说……”他接着就说,“但我告诉你们……”。他不是在修改摩西律法,他不是说“摩西弄错了,我来修正一下”。耶稣与摩西没有什么样不合谐的地方,耶稣与之不和谐的,是那些把摩西律法给扭曲、歪解得面目全非,已经无法辨认是神的话的那些东西。 第一,老的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有人可能会问,那你自己又如何呢?你不总是在引改教家的话吗?是的,他们生活在宗教改革时代并不等于他们就是正确的,我也可以找出那个时代完全错误的人,有人引用初代教会先父的话,就是使徒们死后的那些教会领袖的话,就以为那一定就是正确的。不,老的不一定就正确! 第二,我们听到的教导不能因为它引用了圣经,就认为一定是正确的。这些人并没有说, “让我们先把圣经放在一边,自己来搞一套,”不,他们在读圣经,但他们对圣经的解释却是相去甚远。我的朋友们,不要以为某人打开圣经,读一段经文,然后开始讲论起来,他们所讲的就是圣经。这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是司空习惯的,但你们作为听众、学生,必须负起自己的责任来辨别他说的是否与他刚才所引的圣经一致。我不知听到过多少次这样的讲道,他们先是读一段圣经,然后就开始讲,可他们讲的东西跟这段经文根本没有关系。你们也必须问自己,我(维牧师本人)是否也在干同样的勾当?我现在说的与耶稣所教导的有没有关系?你们必须要成为一个有分辨能力的好学生,以前我说过,教会的长老要对你们的灵魂负责,但那是在一定程度上的。将来你站在神面前的时候,你不能把长老们拿出来作挡箭牌,神是不会接受这种借口的。“那是我们教会长老这么说的呀”,“可你手上的那本书呢?”,“噢,我没读它”。 第三,要让人相信,把有些不是神的话当作神的话,不是件太难的事。就是这六个例子里的事也并不都是圣经里的教导,我不知道听到过多少回这样的话,他们还说是圣经里的:“神帮助那些自助的人”(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有很多东西根本就不是圣经里的,但只是因为有人站在讲台上这么说,大家就都以为是的了。 当耶稣举出杀人的例子时,你若在场,大概会看看边上的朋友松口气说,“我等到他举第二个例子再说,这一条跟我是没有关系的!”说不定这是跟你有关系的。 让我们接着往下读:5:2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受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摩利的,难免地狱之火。” 或许你希望我会拿出一些希腊原文对“动怒”,“拉加”,“摩利”等字的定义,好让你继续对别人怀怒、存刻薄之心或瞧不起人。对不起,没有这回事。耶稣加上了“无原无故”这个前缀,(有些版本没有,是意指的)是为了让我们知道义怒是不同的,我们在以弗所4:26节和其它地方看到。但是,我们的怒气中只要有百分之零点一的部分是属于耶稣所说的这一类里,那么我们在神面前就不能脱罪。 若不是基督的宝血,我们为人的态度就足以使我们在神天上的法庭里粉身碎骨了。我们应当记住,耶稣所用的三个词“审判”,“公会”和“地狱之火”都是指神权威的执行者、代表者。公会是神的公会,审判是神的审判。这里的“公会”一词就是我们所说教会大会一词的出处。公会的目的就是在属灵的事上代表神做审判。 他所说的“地狱之火”并不单单指我们与其他人未和解的纠纷。“地狱之火”这个词(Gehenna)是欣嫩子谷,当年犹太人在那里拜偶像,把他们的孩子向摩洛献祭(列王记下23:10)这些是神的百姓,受了外邦人的影响。后来约西亚王(他是旧约里我最喜欢的王)除掉了这些恶事,那地方成为日夜焚烧垃圾的地方,就在耶路撒冷圣殿山的西南。 耶稣多次地用它来作为地狱的比喻。这地方离圣殿不远,随时都在给以色列人一个可怕的提醒,那曾是他们焚烧自己孩子的地方。并且几百年来神让它成为一个焚烧垃圾的地方,日夜不停地在燃烧。 在自称为基督徒的人身上,仇恨是一种绝对不允许有的心态。我不知道从耶稣的这些话里你还能找出任何什么理由来。使徒约翰说,恨是未得救之人的证明。很清楚,耶稣讲“登山宝训”时,约翰是在场的:“凡恨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一3:15) 看来耶稣和约翰对此事是一针见血、入木三分的——一个真正得救的人,一个真正理解了他所蒙之赦免的人决不会在心里蕴酿对别人的仇恨与蔑视。你若是这种人,那就说明了你心里的光景,那就说明你不是个基督徒。这是非常严励的教导,假如我是这样的人,我该怎么办?耶稣给出了答案:5:23~24:“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很清楚,神对那些一面参加宗教活动,一面置人际关系于公然不顾的人是不会有兴趣的。 从一定的角度说,人很容易装出一种与神之间的亲密关系:礼拜天走进教会,参加礼拜,敬拜时举起双手高声歌唱,接受祝祷等等。这些不难,只是希望你平时不要让人撞见。另外一种关系就不是那么容易装得象的。装得与人相处很好比较难装。他们可能让你不舒服,他们或许对你要求很高,要甩掉他们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们可能会打电话找你,你不能当他们不存在。最后你决定说,你就是不喜欢他们,说不喜欢他们让你感到挺痛快的。他们被你蔑视、嘲笑是活该。“对你这种人就是这样!我就是不喜欢你,就是看不起你!” 雅各揭露的就是这种两面派:“唯有舌头没有人能制服,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象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泉源从一个眼里能发出甜苦两样的水吗?我的弟兄们,无花果树能生橄榄吗?葡萄树能结无花果吗?咸水里也不能发出甜水来。”(雅各书3:8~12) 很清楚,雅各所说流出苦水来的必定是个苦水泉源,无论你在礼拜天早上如何表白说自己流出的是甜水,我只能对你说,对不起,据我所知,你只有苦水。你是不能两样都有的,你的言行就在向全世界证明你是谁。 提醒大家一下,我们不能把耶稣的话仅仅局限于那些和你作对的人。有一次,我听到有人说,这段经文只是针对你的对头。耶稣的下一段话和在马可第十一章里的话说的是有人得罪你的时候:马可11:25~26:“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当饶恕他,好叫你们在天上的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若不饶恕人,你们在天上的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 这些话让我们感到很不舒服,它们的目的就是让你感到不舒服。神决不会宽容刚硬的、顽固不改的叛逆之心,那是决不能为神所接纳的。因为这反映了一颗未蒙重生的心。当我们作为教会的长老,在审查新会员的时候所问的第四问题是:“你若被发现在生活上、教义上犯了罪,走错了路,你愿不愿意接受教会的纪律处分?”教会纪律是圣经教导的,圣经告诉教会一定要执行,因为它有一个荣耀的目的。我们什么时候执行教会纪律?那是当有人正在硬着心、顽固地坚持干违反神律法的事的时候,当教会找他时,他根本置之不理,拒绝劝告时,耶稣在马太18章里是怎么说的?他说应该把他们视为税吏和外邦人,视为不信的人。也就是革除教籍的。这是否说明他们就一定是不信的人呢?不一定。马丁·路德不就是被革除教籍的吗?开除教籍有各种理由,我不能看透你的心,耶稣讲这篇道的时候,他要求人们自我审省,这是你自己心里的事,别人做不到。但神不会姑且的,我可以举出许许多多圣经在这方面的教导,请看以赛亚书1:15:“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 神就好象在说:“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我知道你心里的光景,你是装出来的,是假冒伪善,你有外面的信心和宗教,但里面却是死的!” 我请你们大家注意,你们都是改革宗的、归正的。你们会不会纳闷:恩典在哪里啊?我以前说过,今天再说一次,这是你在证明自己未重生、未得救的证据。请不要忘记,无论是怎样悔改,也不管你尽多大的努力行善,在神的面前仍然是污秽的衣裳,你需要有质量上的改变。这,唯有神的恩典才能做到,但作为自我省查、自我评估,假如你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想饶恕别人,那么假如我读圣经没有读错的吧,你根本就不明白你所领受的赦免。根据圣经,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光景。 耶稣说,“把你的礼物留在祭坛前。”你们知道这幅画吧?在旧约里,你带着献祭的礼物来,交给祭司,他替你献上祭。耶稣说,你把礼物留在那里,不然的话,你可能被自己肉体试探,不想回来了。我们教会就遇到这种情况,长老会议上我们会谈到× ××已经好久不来教会了,不知为什么?最后打电话找到他(她),对方说,他(她)重新考虑了一下自己的生活,把去教会从单子上勾掉了。因为自己要好好思考一下,所以就决定六个月不去教会。所以说,把礼物放在坛前,马上去与做当务之急的事,免得你的礼物逃跑了,因为那可能是只小羊呀。这里所强调的是,假如你信神是真诚的,那么你与人的关系也应当是真诚的。我们知道,正如雅各所说的,我们的甜水至少也是受了污染的。这是我们大家都明白的事。最主要的是,我们应当有一颗真诚想要讨神喜悦的心,无论这信心有多少,因为我们知道神救了我,我愿意来侍奉他,不仅是外面,也是出于我心里。 耶稣在这里提到的是第六诫。我们知道第六诫所包括的内容远远比谋杀别人深得多。十诫是纲,是律法的总结。它们把圣经中许许多多的律法总结归纳起来。我们必须知道,十诫中“你们不可”这个负面的规定总是在意味着正面包括的要求“你们应当”。遵守这第六条诫命绝不是单单不杀人就够了。你不能说,今天一天下来我没有杀人,我就是遵守了这条诫命,耶稣对下一句经文作了解释: 马太5:25~25:“你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狱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还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所以说,在负面的规定上,总是有正面的要求。不仅是不杀人,还要去与人和好,与人交朋友。我听到你们中间有人问我:“我可不可以爱一个人,但又实在不喜欢那个人?”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是不可以的,你不能说,“我为自己保留不喜欢这个人的权力。”不,你应该与他(她)和好,建立亲密的关系,当然,你所做的毕竟的限,不一定能达到预想的目标,但你却决不可皮笑肉不笑地去做。你永远都应该有那种愿意与人和好的心愿,使徒保罗写到:“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马书12:18)。顺便说一声,这里的“若是能行”不是取决于你是否感觉想去做,这是指你只要不是违反神的律法,不违反你的良心,或者只要对方不是断然拒绝。遵守第六诫包括尽一切力量去与人和好、和睦。你应当努力去做,你是使人和好的。 耶稣说的地狱之火和与马太18:34中的那个无怜悯之心的恶仆人有关的付清最后一文钱,应该提醒我们前面我所问的问题:你没有犯过杀人罪是否就能使在你的创造主面前脱罪? 你和神之间的问题解决了没有?当耶稣说:“现在我称你们为朋友”,他是否对你这样说了?你是否仍然与神为敌?仍然未与他和好?我顺便说一下,这段经文里的“和好”(reconcile)一字在圣经里只有在这里用过,其它地方的“与神和好”中的和好一字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字。这里说的和好是两个人之间闹矛盾后言归于好。而我们与神和好的那个“和好”完全是另一回事,因为神的一方是根本没有问题的,不是说我们犯了错神也犯了错,我们和神彼此说对不起。这种和好是不同的和好,你没有扣扳机就足以使你与神和好了吗?这盘磁带可能给还未信主的朋友听也挺好的。因为不信的人可能一直在做这样的假设。假如有人给你这盘磁带,那么我就对你说,朋友,给你磁带的人并不是在论断你,他们只是想让你好好考虑一下你与神之间的关系,此关系如何重新恢复。正如耶稣在这里所说的,在路上就赶紧和好,也就是在今生,现在就与神和好。 若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与天上的大法官和好,那将是不明智的,事实上是毁灭性的。我不知道你对我今天早上所教导的作何想,但我希望你没有误解,无论你有多少义,神是不会被你感动的。记不记得,这需要质的而不是量的改变,需要的是出自信心的义,是神所赐的信,是我们在基督里的信。为了使我们的行为被神接纳,我们的人必须先被神接纳,我们能够被神接纳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信基督的信心。我们不想未和好就去见那位法官。我们不想未被基督遮盖就去面对那位审判者,为什么?因为我们未与之和好的,就是这位法官!你真的愿意走进这间法庭吗?你真的愿意走进这间法庭,你是被告,原告就是证人,他完全认识你,而他同时又是坐在上面的法官,你以为你在这个案子里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马太·亨利写得好: “你拒绝他作你的救主,那么你就跑不了他将成为你的法官。启示录6:16~17:因此,当羔羊变成狮子的时候被带到主耶稣面前来实在是件可怕的事。” 我们的唯一希望是俯伏到法官的怜悯面前。好消息是,他是满有怜悯的法官!我们什么也拿不出来来与他和好。法官已经满有恩典地用自己的宝血来让人与他和好。我劝你好好读一读,并且接受神通过使徒保罗所表达的宽宏大量吧: “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象神藉我们劝你们一样。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0~22)。 让我们一起祷告: “父神啊,愿耶稣的这篇讲道穿透我们的心,父啊,愿我们来自己省查、衡量看自己是否有真正的信心。父啊,求您帮助我们叫我们知道,我们是不可能逃脱犹大的狮子的。一旦他的审判临到我们,除非我们被他的宝血所遮盖,一切就都完了。父啊,让我们不要自欺,若自己生活在不结果子的光景中,心里满了叛逆、仇恨、,永生就不在我们里面。父啊,求您赐我们悔改之心。愿我们一直求告主耶稣的名,求他作我们的救主和生活之主。父啊,我们赞美您,我们为您以他的宝血使我们与您和好赞美您 !阿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