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伊斯蘭為人接受,端賴以劍傳教。
──宗教,何以能像伊斯蘭教這樣迅速擴張?
「對于宗教,絕無強迫。」(2:256)當穆民兵臨埃及的巴比倫城,提出改宗的邀請,願不願意接受聽便,不信者可納與信徒天課等額甚至象徵性的稅捐,如再不然沙場相見,戰爭僅為最後選擇。早期他們只向阿拉伯人傳教,由埃及至波斯,軍隊習慣札營城外,刻意不與異教混居。這些合理寬鬆的要求使前羅馬、波斯強權治下的臣民往往夾道相迎樂于皈依,不改宗的猶太人和基督徒完稅後信仰居住職業行動便都獲保障。一手古蘭經又一手寶劍的形象,僅是簡化事實後的臆想,說甚麼殺敵致死即上天堂有七十二美女圍侍,更是敵人無中生有曲解中傷。阿拉伯民族喜愛公義,鋤強扶弱,釋放奴隸,任用賢能,坦蕩好客,善于交友,熱心新知,樂于學習,因得以迅速提昇文化水平,百年內頓成橫跨三大洲、超越單一文化、包容不同種族之新宗教,這絕非憑一劍在手耀武揚威所能辦到。651年他們遣使到唐,後來回族奉教者眾,伊斯蘭在我國因乃慣稱回教,其實少數民族的穆斯林有十,又漢人1000萬,今共4000萬都不因戰爭奉教。唐宋明歷代屢有滅佛、毀道、逐耶之災,回教無事。元時回回遍天下,明開國許多勇將和下西洋的三寶太監皆回民;清朝始出回亂,但全因政府首先橫加壓迫。回回一直以來安于宗教本分不涉政治,跟中華文化關係也甚調洽。今全球教胞阿拉伯人僅佔18%,最大伊斯蘭國家是印尼,其旁的馬來西亞信眾亦夥,彼等改宗得之穆民商人熱心傳道,阿拉伯鐵騎並無跨海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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