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相马


早有人评论过 "伯乐相马"机制是有人负责制,而那些个科考机制才是无人负责制

问题出在伯乐身上,出在伯乐主要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方面


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可以超出"选拔人才"这个范畴, 一般化地看这个问题:  就是在"经营者"和"拥有者"不是同一个(人或单位), 有潜在的利益不一致或冲突时, 如何保障经营者的行为是为"拥有者"服务, 而不是为他自己服务.

西方的公司管理, 也一直有同样问题. 所谓上市公司吗, 一般股权分散, 从股东, 董事会, 高层管理, 中层管理, 是多层次的"代理人"体系.  怎么在层层代理过程中保障股东权益? 

这个具体说来话长. 西方的商学院一般都有一个专业叫"CORPORATE GOVERNANCE", "公司管理", 好象就研究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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