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奥罕。帕穆克:
他的祖国是土耳其,就是那个亚洲最西端的突厥文明古国,奥斯曼帝国,曾和汉唐帝国交锋过的民族----曾经俘虏过一大批汉唐军队而学会了造纸,又从与连年征战的波斯人那学到了袖珍画,有了纸和画就有了书和艺术。他的家乡是拜占庭,就是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我知道这个国家和城市,那是从中学老师那来的:过去东方世界有两大图书馆。一个在君斯坦丁堡,就是伊斯坦布尔的老名,一个就是在中国北京的圆明园。两个都是被火烧掉的。这是否事实,我无从考起。但至少让我知道,这个民族有着和华夏一样的极其辉煌的历史和壮丽的文明。早早就打消了我在千年不变的历史书中学来的,老把人家突厥当成野蛮民族来看待的念头.
土耳其这个名字来源于突厥语,因为土耳其人是突厥人的后裔。相传唐人鼻祖李世民一家就有突厥血统。那就是说,现今的中国人,除了纯种的刘氏汉人外,一部分有蒙古血统,另一部分就有突厥血统---与土耳其还是远房亲戚呢。但对大多数的现代的国人来说,土耳其、土耳其小说家,那都是多么陌生的名词。
在2003年,帕穆克就被提名了诺贝尔。不过最终颁发给了英国的花心帅老头品特。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十天之后,帕穆克获得了德国都柏林文学和平奖---在文学界的分量仅次于诺贝尔文学奖,当然,奖金比诺贝尔少多了,只有十万欧元。其实,帕穆克既不缺钱,也不缺名声。他早就是国际上最热门的小说家之一,书又不愁卖。土耳其对他的小说审查,国际大报的要闻版都有屡屡刊登。再加上他的有些观点与伊斯兰教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小的暧昧与冲突,时不时就被民族主义者点名批评。
帕穆克还有另外三本小说也很有名:《Snow》,《The Black Book》 和《Istanbul,The Memory of A City》。六本小说篇篇脍嚼人口。都成了如今世界最流行的小说。由于伊斯坦布尔地处亚欧交界,他被认为是当代欧洲最核心的三位文学家之一。再加上在近代,土耳其从来就没有做过哪个国家的殖民地,帕穆克就对土耳其的帝国文化特别珍爱。他的作品都和土耳其历史文化尤其绘画艺术有关,更是离不开让他自豪的故乡伊斯坦布尔。他不时地比较着欧洲与亚洲文化艺术的不同,而且不时地推销者他的民族的历史、文化、艺术和他的“东西方主义“。
1979年第一部作品《塞夫得特州长和他的儿子们》得到《土耳其日报》小说首奖,并在1982年出版,1983年再度赢得奥尔罕-凯马尔小说奖。
1983年出版第二本小说《寂静的房子》,并于1991年获得得到欧洲发现奖,同年出版法文版。
1985年出版第一本历史小说《白色城堡》,这本小说让他享誉全球,纽约时报书评称他:“一位新星正在东方诞生——土耳其作家奥罕。帕穆克。”这本书荣获1990年美国的“外国小说独立奖”。
1990年出版《黑书》是一个里程碑。该小说在土耳其文学圈备受争议,然而广受一般读者喜爱。其法文版获得了法兰西文化奖。1992年他以这本小说为蓝本,完成《隐蔽的脸》的电影剧本。
1997年《新人生》一书的出版在土耳其造成轰动,成为土耳其历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书籍。
1998年《我的名字叫红》在西方出版,确定了他在国际文坛上的地位。2003获得都柏林文学奖,法国文艺奖和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成为包揽欧洲三大文学奖项的当代文学大师。
2002年作者发表小说《雪》。
2005年作者的新作《伊斯坦布尔》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同年获得德国书业和平奖。
他的作品享誉世界。已被译成40多种语言出版。
对于这样一个多产和有名望的作家,一直到2006年8月,泱泱13亿人口的大陆都没有出版过任何一本帕穆克的书。这就是中国的怪现象。---当年高行健的小说也是,在得奖之前没人出版(除了他早期的戏剧作品),自然13亿人口知道他的就寥寥无几。----这说明了我们的小说批评家极不到位,只会人云也云,只会讨论和关心欧美苏日的所谓流行的、主流的东西。我们的文化环境已经褊狭到,对任何别的、再美好的东西,从来都是看都不看。只要跟自己所谓的主流意识稍微有点抵触,那就没有机会上书架,甚至被鞭笞为大逆不道。其实,这种视而不见的现象,无论文科、理科、艺术都一样,从来就不会被人当成不正常;然而对发现新东西发现新现象的人,反而都被看作不正常。等到一个人或一本小说红了,又一窝风拥上了。今天中国的首富是搞废纸篓的,你看吧,2、3年内,大陆一定会出一大批废纸篓企业家。
宝岛台湾在2004年就开始出版《帕穆克作品集》了,目前已经出版了他的六部长篇小说。《我的名字叫红》一书,时至今日在台湾已是第11次印刷。并且,2004年,台湾和香港就邀请了帕穆克到当地讲演。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名字叫红》,那是2004年底。那时,张信哲大教授在香港写的《我读奥罕。帕穆克》竭力推荐这本小说,评述很是引人,立刻引起我的注意。后来又看到台湾清华大学外文系廖炳惠教授(当时是演讲翻译)整理的帕穆克在台湾清华的演讲记录和与听众的对话记录----表露了帕穆克是个聪慧、勤奋、对国际时事和世界文化很敏感的人。
我们的那些艺术家老喜欢标榜自己,越民族的就是越世界的。没错,可从来就没有真正的走出自己的世界。高行健写了自己民族的东西,也自己走出去了,却不能被自己的民族所接受---你不觉得讽刺吗?他只好将自己的躯体也走出去,彻底地走到了世界的另一边。不知是他的无奈还是自己民族的狭隘,更不知那是他的悲哀还是自己民族的悲哀。也说不定那是他的幸运仰或是民族的幸运。我老这么想,如果说一种文化连一本小说都不能容纳的时候,你还能希望它能产生什么样级别的辉煌?看到宋祖英在澳洲,欧洲,美国的民歌演唱会成功,我为她高兴。她的成功是体制内的走出,那也是民族走向世界的一种---那是集合了文化部、中央台、外交部的人力和财力而成就的走出。可是,难到就没有或就不可以以个体的、私有制的、自我的形式走出去吗?谭盾自我走出去了,那是音乐艺术,没有特定意识形态的艺术。
再说了,一个人出了名,人人抢着跟他拉关系,套近乎。奥罕·帕穆克曾经在哥伦比亚大学进修过三年,哥伦比亚大学现在把他贴成了校友。我们的高行健在中国生活了50年,难道就没有资格成为国友?讽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一个外国人,在中国某城市工作过那么一小小段,我们却可以给他一个荣誉公民,高行健在中国生活了50年,难道就不值一个荣誉公民或文学公民?他对祖国的热爱程度比一老外还要差,打死你,你会相信。
出名的人都会经常引起争议。高行健不例外,帕穆克也不例外。对于多民族的土耳其,言论多了,自然就会得罪一些民族主义者。正是应了中国人的“话多伤人,祸从口出“的古训。更何况,他这个人无论在国内和国外都是一个很活跃的作家分子,既关注社会和政治,又喜欢参与讨论和发表政见。他时不时把自己也变成了社会讨论的对象,那就在正常不过了。---被议论,这是天下所有大小名人的代价,我们自然不必计较。
当你了读完了奥罕.帕穆克的作品,你会发现他是民族文化的转播者,他也是民族文化的尖刻批评者。不管他批评的再尖刻,也掩盖和抹煞不了他对民族文化热爱的本质。你会发现他对自己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不仅深深眷恋着,而且崇拜得五体投地---他要把它发扬光大.他的一系列小说,成功地行销全世界,就是在成功地推销着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文化.
一本小说的好坏,是见仁见智的。读完了你自有评说。一种文化好与坏,只有历史能阅读他。历史在前进,时间不会等待。一个文化必须自我洗涤,自我发展。这就是帕穆克的小说为我们的启迪。
---------
我读《我的名字叫红》
《我的名字叫红》全用第一人称来写:不论是死人,古代人,金币,树,狗,马,和主体的红色。那就像咱乡下的说书人讲故事,不仅故事精彩,引人入胜,而且把传奇、侦探、美术、宗教和奥斯曼帝国文化娴熟地融合在一起。台湾把原文通篇讲的“袖珍画”译为“细密画”,不知是不是一种专业名词译法。
经典小说的结构有两种。一是从争论谩骂开始,再以死亡结束。一般那些所谓的经典名著、“高雅、严肃”的小说---就是那些较少人看的小说----像高行建的《灵山》和李敖的《上山上山爱》都属于此类。另一种是以死亡开始,以团圆结束。一般我们这些二流子喜欢读的流行通俗小说大致如此。最典型的就是武侠和侦探。
当然,这并不是说流行的小说就通俗得不能登大雅之堂。很多聪明的严肃小说家,也会选用武侠小说、侦探小说乃至罗曼迪克小说(琼瑶那一类)的叙事结构,也是以悬念、恐怖、死亡开始。当一个很严肃的小说家这么写的时候,你就要注意了,他可能就要写出最精彩最绚烂最好看的世界名著了。马尔克斯用罗曼迪克的结构写成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艾柯用侦探小说的结构写成了《玫瑰之名》。奥罕·帕穆克也是用侦探小说结构来写《我的名字叫红》的。高行健的《一个人的圣经》的序言开头语是这样写的:“这二十世纪的暴力与残酷的蔓延,触及的国家之广,受害的人们之多,真是前所未有。”----也是这种桥段。
现代人喜欢扮酷扮深沉。小说要迎合大众的文化,也得扮深沉。你说扮深沉谁不会。像我们这些不入流的涂手都会。然而,要扮类似F4那样的骨子里的深沉,要类似梅花那样酷,那就要有真功夫和好本钱,那必须是色艺双绝。就不是二流者和我们这些不入流的人可模仿得了的。
你看,小说的第一句是这么写的:
“如今我是一具尸体,一具躺在井底的尸体。”
过分吧?真会开文学的玩笑,也不给那些老想严肃的读者一点面子。想想看,不就是你都会写的“我是一个人,一个活在地球上的人”。--- 多俗套的诗人风格,所谓有哲理的诗句。
这部厚达600页的波澜壮阔、诡异密实的小说,就是从这么一具尸体的的无味的独白开始的,然后就是追究死亡的原因,展列十六世纪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文化、艺术、宗教和社会。当然,还少不了缠绵悱恻千古不变的爱情,更少不了阴谋残酷和凶杀。
奥罕·帕穆克把这部小说当一幢楼来盖。里面充满了他的手艺---就像那木工雕刻楼里的门窗一样的绝活。(在西方大学里,小说属于ART,既可译为艺术,又含有手艺的成分。只可惜我们的学究就喜欢把他译为:艺术或文科,那样就显得高雅。在这你高兴的话也可以把它说为“艺术”)。当然,也有极少量的小说家,既粗粝又骠悍,只不过他们都生活在上上个世纪。粗旷骠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粗旷骠悍的小说也不需要解释。
这类高超的手艺型小说家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微雕型的,例如在鼻烟壶里作内画,那方寸之间天地宽阔,文体思想结构都要内敛,他们讲究的是小说的味道。还有一种就是帕穆克的这类,雄心勃勃,豪气张扬,他们讲究的是小说的体态。
这二者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细节的雕琢。前者平铺直叙,如行云流水。后者唠叨而且奇诡,对每一个细部都不厌其烦,用浓艳的笔墨勾画铺排,修饰渲染。他在自己绘制的大幅画中给读者一片片花坛,让读者沉迷于五色。他又牵着读者的小手,任意摆布,在他的鸿篇巨制的花园中游戈。
《我的名字叫红》借用一匹“马”的独白:“你们若特别观察我优美的腹部、修长的腿和倨傲的仪态,就会明白我确实是独一无二的。然而,这些完美的特征并非出自我这匹马的独特,而是呈现出绘画我的细密画家的独特风格……我只不过是一位细密画家想象中的马,被画在了纸上而已。”
你看看,在这小小的一段独白前面和后面,这匹“马”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画在纸上的威尼斯母马,诱使一匹法兰克国王的种马发情;另一个是,设拉子的国王因为生活中的马不如画上的马英俊,就杀死了国内所有的马匹,然后国家灭亡。第三个故事,那就是画本身容纳了“马”讲它自己的故事。这够精致够味道了吧?整部小说都是由这类的段落所组成的,盘根错节,零碎有致,结构清楚大气。
据说,帕穆克之所以没有获得2003年的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一个原因,就是他的作品太好看了,太流行了,可以算是当前世界最热门的严肃小说家。然而,一向以和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学针锋相对为乐的诺贝尔文学奖,又说服不了东方西方到处都是喜欢他的小说的人群,只好把2006年的奖颁发给了帕穆克,这个实力雄厚、才华横溢的世界级小说家。
读他的这篇小说,我有两个号外的问题:一是好多方面感觉很像高行建的行文。我老在想,是不是欧洲人都喜欢这种调调,才使得两人都能得奖。又在想,是不是两本书都是从英文/法文译为中文的,是翻译的水准和行文有问题也不一定。
二是好多方面感觉很像戴厚英的文笔。两者都喜欢很多的社会性议论。这是不是和两者都是工科出身有关:戴厚英是纺织学院毕业,帕穆克是建筑学院毕业。再说,帕穆克对绘画的认真,可能与他的建筑学背景有关。他的小说结构宏大,然而每个段落和每个语句又是那么细密,这也可能是他受建筑设计和绘图的影响很深的表现。
当你读完《我的名字叫红》之后,你的名字叫什么呢?
下面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才第一次印刷的简体版《我的名字叫红》。
《我的名字叫红》(全部的LINK)
十六世纪末(1590年代末期)。苏丹陛下秘密委制一本伟大的著作:要颂扬他的生活和帝国。他找来了当时最优秀的袖珍画艺术家为此书作画。然而,在激进宗教基本教义派运动盛行的当时,这是一项危险的计划。任何具有“像”艺术的作品皆被视为对基本教义派的抵触。为了自身的安全,参与绘画的艺术家们必须各自暗中进行计划。
离家十二年的青年黑终于回到他的故乡——伊斯坦布尔,迎接他的除了爱情,还有接踵而来的谋杀案。一位袖珍画家失踪了,奉命为苏丹绘制抄本的长者也惨遭杀害。遇害的画家究竟是死于画师间的夙仇、爱情的纠葛,还是宗教的暴力,还是与苏丹的秘密委托有关?苏丹要求在三天内查出结果,而线索,很可能就藏在书中未完成的图画某处……
1。第一部
2。第二部
3。第三部
4。第四部
连载结束,欢迎阅读!
土耳其大作家: 奥罕·帕穆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