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那天夜里,忽闻家生变故。自北京出发,经由京津塘上京沪高速,驱车赶往山东老家。心急如焚之人,偏遇上了高速公路堵车。从北京到济南,原本不足四个小时的车程,走走停停,用了近七个小时。
见识了高速公路堵车的壮观场面,也终于知道,名为“高速公路”的京沪线,为什么会经常堵车。
说起来车并不多。一路上大多数时候,大亮的月光下,前前后后的车寥寥无几,甚至在很多路段,视线可见的范围内,都看不见同行的车辆。
但还是堵——就集中在两个地方,一个是津冀交界,一个是冀鲁交界。堵车的原因也很简单——停车收费。两省交界的地方,收费站如同一把大闸,把原本通畅的高速公路拦腰截断。后车不断堆积,就在收费站的两侧,人为地“堆”出了两条长龙。
仔细观察了一下,仅仅因为过这样的“关卡”,在津冀交界河北境内积压的车“龙”,首尾相接,竟长达4公里多。而彼时,正值凌晨一时左右。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并非不知。犹记得过了第一个关口(津冀交界)之后,路边的提示牌上曾闪过几个大字:“因流量过大,冀鲁界压车”。
“压车”的事实说明白了,而为什么“压车”,却推到了“流量过大”的头上。当时心生“恶气”,就有了拒绝交费的念头——相信有过类似经历的人,都曾有过此类念头,虽然最终还是忍气吞声。赶路要紧,本来就堵了老长时间了,再花费些时间在口舌之争上,更不值当。
这可能也是高速公路的中国“特色”。想想也能明白:天津界内的高速公路,收费归天津,河北界内的高速公路,收费归河北——肥水不流外人田。不设个关卡,怎么做到收益明确?只是苦了赶路人。本来花费不菲走高速(天津境内,小型轿车收费50元;河北境内是60元),为的就是尽快赶路,但这高速公路的“高速”效益,却被分省收费这一人为因素消耗殆尽。北京到济南不过450公里,花的时间却高达7小时,算起来车速是平均每小时60多公里。如此“高速”,难道我们没有不交费的权利吗?
据说在高速公路上,这样的“堵车”已经是司空见惯。很多所谓的“高速公路”,只不过有个高速公路的样子——全封闭,全立交,却没有高速公路的效率。而相关管理部门思考的,也只是如何更方便地从过往车辆那里收费,至于修建高速公路的初衷,早已抛至脑后。
说起来现在是“信息时代”,即使有分省投资、建设,分省收费的现实需要,如果想要以更方便、更高效,也更便于通行的方法实现统一收费、明确分配,也并不是难事——想来不用投入很多,也用不着进行多少年的“科技攻关”。
拆掉高速公路上的“关卡”,让它真正发挥“高速”效用,需要的仅仅是相关部门的大脑,为他们的衣食父母——用路者、交费者考虑一下。仅此而已。
根据12月7日的《京华时报》,交通部已在近期下发了一个关于“规范公路收费”的通知,规定“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两个收费站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关于高速公路,通知中是这样规定的:“除两端出入口及省际交界处外,一律不得在主线上设(收费)站。”
这一口气强硬的“通知”出台,说明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相信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速公路“堵车”的现状——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除省际交界之外”?其他公路又为什么要“不得少于50公里”?
其实大家都明白,在深夜造成“堵车”的,都是些不得不“跑夜路”的大车。笔者曾经问过几个这样的大车司机,结论却未必谁都知道:他们选择高速公路,因为那是他们的“避难所”。
很简单,走普通公路,他们面临的几乎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规定“不得少于50公里”也正是由于这一局面),还要加上随时可能出现的“巡逻车”。一路走下来,过路费加上各种名堂的罚款,有时候会超过所载货物的价值。走高速公路,尤其是夜里,关卡要少,查车的更少得多。所以,选择走高速公路,即使加上高速费,即使他们原本就跑不出高速度,即使有几乎逢卡必堵的“压车”,也要比走普通公路“划算”得多。
他们根本就没有考虑高速路的“速度”问题——在他们看来,交给高速公路部门的费用,不是“高速费”,而是“保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