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 分
春分的时候春天的气息还很遥远,一种寒冽的清新,却悄悄地从地皮底下钻了出来,它在草尖上缩着脖子,它涂在乡下女子的红脸蛋儿上,仿佛把太阳也拉近了几分,日头还是冷的,一天天东升西落,它从草芽上走到树芽上,走到光秃的庄稼地里,再走到刚化了冰的哗哗流淌的河里,再回来时,白昼已徒然地长了,树上冒出了新叶,小孩儿会走了,果树开了花,女子嫁了人。
许多年前,当我就要忐忑不安地乘上去异国的飞机时,在城里打工的秀秀不屑地说,你去了那里日子肯定不好过,比我在这里还要惨。当时我也没把这话当真,这些年过去了,我再转回头看秀秀的路时,我想,她那颗不安分的、渴望温暖的小心,也许从那时候起,就在寻觅着啥了?
异国的第一年,春分那天。我在本子上写“春分的时候这里呼呼地刮着大风,我不知道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在哪里。”即便那时,我也没能够明白秀秀的想法,直到我陆续地写下秀秀的故事,心里才明白一些——秀秀的、或许也是千万个背井离乡在城里打工女孩的心。
若是偏僻的小村里,每个村里都有一两个长得数一数二的姑娘,那我的堂妹秀秀就算一个。秀秀的好看,是一望而知的,鲁西北的这个女子,下半身虽然略显得有些粗壮,但是她那对水汪汪的亮眼睛,到哪里就把哪里照亮了,秀秀的胸大,好象小气球一样鼓鼓地顶着你的视线,头发又黑又亮,整个人就象刚出炉的小圆面包一样新鲜诱人。秀秀不只生得好看,还会穿衣服。乡下来的女娃,能够赶上城里的潮流就好,难得她还有自己的品位,秀秀最喜欢白色和黑色的衣服,她还不合潮流地裹一件深棕色宽宽大大的休闲毛衣,她对于衣服的品位和鉴赏力让我很惭愧。
秀秀刚来我们家时,是九十年代中期的光景。哪个时候满大街都是踏脚裤和卖茶叶蛋的。我们家靠近这个城市的一处环形大花园 -- 当地的人都管它叫做环岛,以环岛为终点,有五条宽大的马路像太阳光一样发射出去。汽车一开到环岛,人流量猛然就大了起来,熙熙攘攘的各色人等,挤满了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这个小小而拥挤的闹市口,因此身价倍增,开满了各种商店和小铺。通往环岛的其中一条马路上,有段短小狭窄的巷子,那条巷子两边,拥满了从八十年代初就出现的各种卖时新衣服的小摊,这个城市里流行什么,这里卖的就是什么。女孩子穿的蓝色牛仔衣、一度风行的泡泡袖的娃娃衫,这里都有。那个时候还不怎么有专卖店,女孩子爱打扮爱买衣服的天性,大多是在服装小摊上得以发扬的,也在秀秀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那不是钱多钱少所能够左右的习性,那几乎是跟爱情一样狂热的一种感情。
秀秀刚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就在一个卖衣服牛仔裤的小摊上帮忙。小摊的摊主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中年妇女有个年轻漂亮的女儿,也帮着一起卖衣服。秀秀在这个小摊上才做了四五个月,她就不干了。她觉得摊主对待自己的女儿比对自己好得多。秀秀是大叔叔家里最小最受宠的一个孩子,虽然长大在重男轻女的齐鲁,可是从来没受过一点不公平的气。那时候我妈妈经常给秀秀送晚饭,她把饭菜装在一个白的搪瓷缸子里,等秀秀吃完了再拿回来,有时候秀秀得闲,也上我们家来吃饭。秀秀的胃口好,吃饭特别香,你若是看着她慢悠悠响亮地嚼着松脆的饼子、油条,把饭粒子扒拉地一干二净,你会觉得吃饭、生活,都是多么饶有兴味的事情。
秀秀说不做就不做了,虽然我妈妈唠叨了两句,因为这个工作是她给介绍的。秀秀后来还做过饭店的服务员,文具店的营业员,小吃店的帮工,但是都没有长的。秀秀曾做过的那个饭店,是一个很大的连锁饭店,秀秀不做的时候,我和妈妈一起去接她。她临走时候大大方方地问一个也在饭店做小工的十八、九岁男孩子要电话号码,又说:“我欠你的钱下回再给你”。我们是那个时候才知道秀秀常问别人借钱的,秀秀爱买衣服。买衣服也许是秀秀在这个城市里唯一能够得到乐趣的事件,即便这样,秀秀说,很多衣服店她还没有踏进门去,卖衣服的人就在里面说,这里没你能穿的衣服!秀秀不是江南女子,身材不纤巧。
秀秀做的那个小吃店,是我妈妈的一个老乡开的,十分简陋,基本上就是当街一个小棚,里面一个炉子一口锅,那时候秀秀已经在城里有半年多了,她穿着深雪青色盘扣子的呢子大衣,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一点都不像是在街面小店做的样子,当然她也根本没有做长久。当我毕业之后,开始自己寻找工作,我才体会到比我小三岁多的、高中毕业的秀秀,她想为自己在这个城市里谋一份象样、体面的工作,是多么地艰辛。
秀秀生命里的第一次挫折,就是这时候发生的,虽然这事和她以后将面对的人事和现实相比,只是小小的浪花,也许就是它,昭示了秀秀不寻常的生活?于此,我是有责任的,而对于秀秀,我从来是一味地希望她好,但我却没能帮到她一丁点儿。
等到我走过青涩的年纪,长年的奔波和境遇消磨了青春时候的斗志和激情,我也开始相信命运,以为人生来的命总有冥冥之中的大手在左右,秀秀在年长之后,是否也会觉得生活里的遭遇是命运安排好的劫数呢?我不知道,我只是知道秀秀像所有小村里的女孩儿一样,做梦都想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能够养活自己并积攒些钱下来,她们的路,包括爱情、工作和所有的一切,常常是曲折心酸的。城市里的女孩子也有各式各样的烦恼,村里来的姑娘,想要些啥?她们一定想要一个城市里可以避风挡雨的所在和身处它乡的温情,即便对于秀秀,这也不是触手可及的。
那则小广告招收女性推销员,缩在报缝里,目标读者显然是外来妹。我带着秀秀去的那个小店或许已经被许多年轻的、不年轻的异乡女子访问过了。那男人的模样我已全然地记不清了,他似乎是一个相貌堂堂的北方男人,坐在一间光线不甚好的屋里,但神情躲闪,我跟秀秀很没见过世面地站在那里打量着他。秀秀那天还穿上了我的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可见她很珍惜这个机会。因为我还有事,所以秀秀便一个人随着男人去他们所谓的仓库。屋子里当时还坐着另一个皮肤细白的小姑娘。这些细节都模糊成一个个零散的画面,我觉得当时我是有些疑心的,但无法指认这样的感觉。
爸妈说秀秀那天差点儿出了大事,跟着她的两个男人(后来不知怎么又来了一个),还有那其实是个“托儿”的小姑娘,上了公共汽车,在一处挺偏僻的地方下来。两个男人说要去吃点东西,他们一点都不象是招工的人,秀秀那时已觉察到不对劲了,却没机会逃。秀秀其实聪明得很,她假装跟两个男人说要上厕所,就没了命似地朝汽车站的方向奔逃,这个地方她认得,一阵风似地逃上一辆公车后,这个恶梦过去了。回家后我被父母一顿好骂,若是真害了秀秀,怎么对得住山东的大叔大婶!招工的地方后来我爸爸去看过,却再不见那两个骗子的踪影。街市熙熙攘攘,依旧一日一日地热闹着,好象什么都不曾发生过。隔壁杂货店的柜员说,来了一拨又一拨的年轻姑娘,都被招走啦,那些姑娘里去了那里呢?无论她们去哪里,都只是水滴一样融到城市的人流里,再不见踪影。
我于是没有帮上秀秀任何忙还差点害了她,就匆匆离开了小城去寻自己的出路,转眼到了现在,已经六年多了。因为我再没有见到秀秀,秀秀也就一直带着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和一副稚气的表情,活在我的记忆里。
活泼的、爱漂亮的秀秀,她藏着多少没有告诉我们的秘密呢?
秀秀是被我爸爸送回山东老家的。在这之前,爸妈完全对她没有招架之力了,他们信和电话里说的话,让我揣不及防。秀秀失恋了?秀秀疯癫了?秀秀又哭又闹?
我知道秀秀是丰满的,女性气息浓厚的,她又健壮得象匹小马,虽然她打扮成一个城里女娃的样子,她的身体依旧是一个山东姑娘,丰实饱满。我想一定有许多的男子会看上秀秀,想驾驭这匹眼睛忽闪忽闪的漂亮小马。我真没想到秀秀会在恋爱上受挫。
那个学员,是我们居住的军校大院里的,爸妈说象他那样连级、营级的连队基层小干部,在这所院校里脱产一年学习,回部队就能提一级了。学员和秀秀好了大半年,临毕业的时候,却啥通讯方式都没有留下,就这么不见了人。秀秀也许已经急了许多天了,我爸爸妈妈才知道这岔事,我想以爸妈的保守和固执,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怎么出了这么丢人的事情!”他们责备秀秀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应秀秀的要求去找那个男学员?每想到这,我就特别希望我有一双小市民的父母。因为我的父母离开那些个开明开放的父母实在太远了,因此他们若是做一回小市民,撕破了脸皮,找到那个男学员,谈不拢,骂他一顿 , 也值!若是当了秀秀的面,出了这口气,也让她死了心,后来兴许就不会得这个病。想到我没有能在这件事上帮秀秀,而我父母只是一昧地责备秀秀和他们自己,就恨得牙根痒痒的。我是真希望看看那个也穿军装的男学员,是怎样的货色,为了啥看不上秀秀,而我们年轻丰满的秀秀,究竟哪一点不入他的眼?可是我鞭长莫及。我妈妈说,秀秀有个啥,一个农村的丫头,人家日后就是部队的干部,看得上她吗?无论如何,我固执地相信秀秀是人见人爱的。
秀秀是从那时起不对劲的,她已经不工作也不找工作了。那日她上我们家来,家里已经收拾了饭桌。我妈那阵子病殃殃的,她对秀秀说,你自己上街去买点儿吃的吧。于是她给了秀秀五元钱,那会儿秀秀已经是不正常了,她嫌弃我妈给她买饭的钱少,竟然拿了一根大头针,把那张五元钱钉在了墙壁上,我想我妈妈也一定是气疯了,那时候就提出要送秀秀回老家。秀秀怎么会答应呢?可是秀秀说,要我回小村,行,但是你得给我买三套衣服!可怜我病歪歪的妈,也不得不坚持着出门给秀秀买衣服。我二姨妈的女子,这时候正好在我们家,她说:“小寄爷(我妈家乡一带对于姨家长辈的称呼),我跟你去买。”那定是一场令人心酸的闹剧,脸色蜡黄双眼浮肿的妈,挣扎着上街买了三套衣服,然后恶狠狠地全部大包小包给秀秀打在了数个红蓝条纹的编织带里,跟送瘟神似的送了秀秀回山东。
到这个地步,究竟是秀秀的不幸,还是我们的不幸?!初来时,她是多么惹人疼的一个女子,眼睛亮得像星星,懂事、乖巧,说话顺耳,行动又温柔。是我爸爸送秀秀回小村的。阔别家乡这二十年,想不到我爸爸再回家乡,是以这种方式。真想知道当时他心里头,是怎样的一番滋味。秀秀一回到家,爸爸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大叔叔就从脚上扒下鞋,没头没脑地向秀秀头上抽去,用爸的话说,抽得她“嗷嗷”地直哭,打在秀秀身上,可不是一样疼在大叔叔的心里么!那之后,秀秀却再没有一点不正常的举动。
日子一天天流过,不留痕迹。这个世界表面上波澜不惊,其实埋藏着数不清的秘密。风和日丽的时候环岛周围依旧熙熙攘攘,如今漂亮的女子,是开着闪亮的小轿车出门的,那轿车里的女子一开上街,路边的女子都顿时失却了三分颜色。不管老的少的,人们如今都特别地迷信起来,那开车的、走道的、推着小车卖货的,可不都是前世订下的命么!因此,属小羊的秀秀,命运的多蹇只怕是出世那日就注定的?!只是我爸妈真正地伤了心,再不敢答应让秀秀出来了。自秀秀回了小村,有两年多了,之间她打过电话、亦写过信,信里她问候地周到,末尾还是那句,想再来城市里,打工。
小村边上,流淌了几百年的土河,河水再也不澄亮如昔。小村里,穷的人家还是昏暗的土屋,门口晾着玉米棒子和干辣椒串,富有的人家,儿子逢年过节的时候,是开着自己的小轿车回家的。轿车在当下的中国,除了实用,还是一件多么有面子的物事,人活一辈,不就图个有光彩,有脸面么!
秀秀在这近三年里,也完成了人生的大事。虽然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像大多数小村或者小村附近庄里的姑娘一样,找了个邻近村里的后生,后生也年轻也周正,婚宴摆得隆重,请了十来大桌,照大叔叔的说法,若不是秀秀在城里有过一回事,她还能找到更好的。不过那点黯然,也是瞬间即逝的。
秀秀结婚没有多久,就怀上了,转年,生了个女儿。等到秀秀自己当了妈,她再给我妈妈打电话,说话就愈发地诚恳,她说,大妈我以前太不懂事,你就原谅我吧。现在我有了女儿,怎么也得挣点奶粉钱,你那边要是有机会,一定要让我出来。
等秀秀再出来打工的时候,女儿已经快一岁了。
秀秀这次来城里,是作工人的,辛苦,钱也不多,一干就是一年多。她孤身一人乘火车到这个小城,然后转乘长途汽车,到那个偏僻的工厂去上班,因为路途遥远,她没有啥机会经常来家里坐,但是她时不时给我爸妈打电话。秀秀的女儿,还没有断奶,在跟她妈妈分别了一两个月后,就由我大叔给送我们家来了。我爸爸说,那是个真叫人疼的小妞,两只小手特别喜欢挠人,见了她的妈妈秀秀,小小的人儿,竟然就这么欢喜,母女俩不知道有多亲。秀秀的男人,因为他老婆来城市里工作,也要作山东男人的样子,出来打工,于是,秀秀一家,陆陆续续地、拉家带口地,全搬到了这个城市的郊区。有了男人和小孩的秀秀,不知是否和当初一样爱美爱买衣裳。可我妈说,秀秀现在可节省了,一个钱恨不得能够掰成两个花,她再不给自己买衣服了。
我大叔叔,是一个很有趣的男人。他带着秀秀的小妞从小村赶到我们家,住了两宿。平常我妈妈烧两壶开水,顿时就成了四壶,也喝得精光。大叔叔作为秀秀的爸,吃饭比秀秀更香,一盘鱼从头到尾,鱼骨头吃得整整齐齐,一顿饭两大海碗米饭,不撑不饱,我们家的大理石地板上,撒满了大叔抽的烟头。大叔看着比我爸爸还老,但是身体硬朗地很,赶着猎狗追野兔子跑,能跑出几里地。大叔叔脸上刻满了核桃样的皱纹,他还是一见面就说我妈:“大嫂,你老啦!老好多!”秀秀是被大叔叔的鞋底子抽好的,现在秀秀有男人,有闺女,有工作,生活完全步入正轨,大叔叔管教有方。看着我哥在家里啥活都不干,好吃懒做的模样,大叔叔语重心长地跟爸爸说:“小孩不能娇惯,你看你这孩子,就是给娇惯坏了”。爸爸联想到自己身为大叔叔的兄长,两个孩子都没有成器,没有啥辩解的话,只是连连点头称是。土里来土里去的人家,孩子就是棒子下、鞋底下摔打出来的,离了这个根,落到了蜜糖水里,反而长得不好。大叔叔定然是这么想着的。
回到大叔撒开两腿穿着老棉袄跟着猎狗追野兔的小村,回到土河日夜奔流不息流过的贫瘠的土地,春来播种,秋来收获,我们的先人,就是这样一代代流传下来的。秀秀 却 一直都想逃离那种生活,逃离生养她的地方。
但那个消息怎么都算是来得突然的。几次电话里妈妈都只是说如今秀秀的节俭,秀秀的勤劳,上次电话里妈妈忽然沙哑了嗓子,后来声音低低地几乎听不清,她讲:“秀秀撇下老公,和别的男人私奔了。”年初到现在两口子一共挣了一万六,秀秀走的时候拿走了八千。秀秀给老公留了信,字句一如既往的流畅通顺,说咱们性格不合,还是分手吧。
写这些字的时候又是春分,静谧的清晨,突然想起小城里车水马龙的清晨,那份热闹和喧哗,在心绪宁定的某个时候,猛然浮现出来,秀秀一定喜欢热闹的城市,她只是少了一个在城里温馨的家。春分时节照例是冷,橱窗里的模特儿过早地穿上了春装,在萧瑟的风里愈发显得单薄,喜欢买衣服的秀秀,现在到底在哪里?在那个地方,找到自己的温暖和幸福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