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朋友有才华,在人才竞争为战略国策的今天,加拿大欢迎他,中国欢迎他,无论东西文化,可以自由的选择,为了他的孩子的笑容更灿烂,更甜美,他移民加拿大,没有任何问题。此,不可因公废私。
然而,同样的情况,其他人完全也可能选择继续在中国发展,每个个体是千差万别的。此,还是:不可因公废私。
无论你个人如何选择,只要你用自己的努力,在哪里都能生活好,那就好了。但因此从自己的“亲身体验“,而或曰爱国而要和批评中国问题的人打架;或曰爱文明而和赞美中国的人反目。这样子就是一叶障目了。此,未可因私废公。
中国的文化中有毒素,拥抱现代文明的脚步是滞后了,但不等于是中国的文化是毒素,不等于中国的文化是落后的文化。
中国处在什末阶段?发展中,搞市场经济的原始积累阶段。加拿大,美国处在市场经济的相对成熟阶段。所以,你可以在美国,加拿大,努力工作,幸福生活。但请注意:不要做表面的比较而轻易地下结论,对中国的文化,对中国的人说三道四。
比较有难度,超出了本人的能力范围。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西方在搞市场经济的原始积累阶段,是以殖民地的人民的血汗为代价的;日本是甲午战争而靠中国的人民的血汗为代价的。而中国呢?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靠的是广大工人,农民的血汗为代价的。所以,我还是要强调:中国老百姓是善良的。
西方的文化,有一个形象地比喻:猛虎走在玫瑰花丛中。美国,可以因为怀疑人家的制药厂是搞化学武器的,把它炸了,造成10 万多儿童因无药可医而死亡,同时,他们的传教士或善良的人会来办育婴堂,来收养孩子,历史并不太远,八国联军后的中国,就是这样的。
回到争辩的起源来做结吧:八岁的佘艳的早逝,令人悲痛难过。中国问题多多,很多地方依然很落后,孩子上不起学,仓廪实而知礼节,主要还是他们是中国发展的代价的一部分,还没有享受到成果而先承担了代价。希望不远的将来,他们的命很贵,和美国人一样贵,和中东人一样贵;“我很乖”,小佘艳是如此的懂事,如此的善良,她的命应当是很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