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自小就是我的心肝宝贝,有了书就有了温情,有了幻想,有了宁静。书可以使我忘记烦恼和痛苦,是载着我的灵魂飘荡到世外的一只小小帆船,有时会异想天开地想:我能高高兴兴的长这么大,有一大半是书的功劳,我真应该给世上的书立个牌位,磕头拜之做父母才是。
大了之后读书是一点章法也没有,极其散漫极其无章可循,没什么选择,只要是书,翻了翻感觉文字还过得去,便拿在手里看起来,完全是饥不择食地寻求避难所的意思,
那种散漫不是串串珍珠散落的那种散,而是深秋日时残枝碎叶漫天乱飞的散,因为懒且忙,很少写读后感或读书笔记,一本书看过了,有了些许感觉就泡一杯茶闭上眼想它一想,飘飘然地在明白和朦胧之间,过了一段时间就又翻出了看一遍,发现感觉全然不同了,可是也还是朦胧,只是又换了种雾雾朦朦的感觉。
看武侠完全是连血带肉生吞活剥的看法,一味爱那故事动人,情节曲折,少年武功绝顶,美女身负密籍,全然不顾字句珠玑,只埋头和虚构情节牵扯勾搭。在沉闷的日子里,有这样一番色彩艳丽的图腾,也觉得日子不再冗长
也爱侦探推理,收集书的几个愿望之一就有买一全套精美的阿嘉莎。克丽思蒂的推理小说。看推理也是急急忙忙风风火火的看法,常披星戴月废寝忘食只为想知道“谁是凶手”
一般对书无所谓从一而终的概念,所以经常三心两意新人换旧颜到处拈花惹草,今日宠幸卡夫卡,明天就轮到加谬马尔克斯,这星期王安忆张爱玲伴我入睡,下个月是苏童于华莫言在我枕边。对这些作家是很容易爱上,但也很容易冷落他们。我的心本就是那么反复无常兴之所至,喜欢哪个就看哪个,有时一目十行,有时一个字一个字细雕慢琢,完全随自己心性而已。
视野固然广阔,却还是依然散漫无章法地看。随时光流逝,细节大多是渐渐沉淀下去,只剩一些还发光,有色彩的东西在心里飘来荡去。。。。
只有一套书伴了我多年,形如我终身永不离弃的结发伴侣。它在我很小的时候就陪着我,就象漫画“
Peanuts”里Linux随身拖来拖去的安全被单。
英国作家约翰。高尔斯华绥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写了一套以他自己家族历史为蓝本的长篇巨著系列,是由三套三部曲组成。
第一个三部曲是
1922年出版的《福尔赛世家》,包括《有产者》和战后写的《骑虎》、《出租》。《骑虎》写索米斯和伊琳离婚后的故事。索米斯为了得到财产继承人的地位,娶了一个年轻的法国女子安耐特,并生有女儿芙蕾;伊琳独居12年后,与索米斯的堂弟乔里恩结婚,生有儿子乔恩。《出租》写索米斯的女儿芙蕾和伊琳的儿子乔恩的感情故事。
第二个三部曲是《现代喜剧》,
1928年出版。第一部《白猿》写颓废派诗人威弗烈爱上芙蕾,并亲口告诉她的丈夫马吉尔,马吉尔要芙蕾自由选择,芙蕾选择了和丈夫在一起。第二部《银匙》写芙蕾与马乔里范拉夫人的党派之争。第三部《天鹅之歌》写芙蕾与乔恩的感情纠葛。
第三个三部曲是
1934年出版的《尾声》,由《女侍》、《开花的荒野》和《河那边》组成。这套书有三卷九部,但中文翻译出版的只有第一套的三部曲。是由周煦良教授翻译
这套书并不是给我震撼最深的书,也不是能引我沉思冥想不已的书。它只是在一个特别的时间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使我躁动狂乱的心灵得以安抚。周煦良优美流畅的翻译象一股清泉流过我的心,我在叮叮咚咚的声音里安然入睡。。。
这套书我看了可能有上百遍,它潜移默化灌输给我似乎是我至今一直沿用的生活基石:
对美的热爱,正直的行为,和财产意识 。
(到美国以后,我终于买全了全套9本的英文版,幸福ING。。。)
曾经也喜欢过这套书,80年代初的时候,对于里面的种种排场虽然搞不懂,还是觉得比起子夜等等的描写要有吸引力得多。真是小孩子虚荣哈。也不知道有产业的人究竟是什么,只是在白日梦中搬演一回兴衰离合。
不过翻译体的文风看多了,后来见识到原文反而有些失望。To Let 像是远不如“出租”语气确定意义深远的样子。所以借过几次,都没开始看就有还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