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又叫了》附录2读记:教会对女性和婚姻态度的发展
老教会的女性仇视及其后果
关于这一从保罗就已经开始的、意义重大的题目,至少要大略看一下从古到今的发展。
苦行主义在新约书信里有时还受到谴责,但很快就在基督教里扩展开来。这是基督教对古典时期晚期广泛流传的一种文化疲倦潮流的适应。
早在3世纪,象特图良、奥利根和 Cyprian 等大神学家,就已经在争先恐后地赞美苦行生活,公元4世纪,教会之父们的要求越来越彻底,教会越世俗化,就越强烈地要求苦行。Basilius 不仅禁止教徒们有任何乐趣,而且禁止他们笑。为了表达对罪恶存在的忧伤,基督徒们要低垂目光,蓬头垢面,衣衫不整。Nyssa 的 Gregor 把整个生活比为肮脏的渣滓,Laktanz 甚至认为花香是魔鬼的武器,Verona 的 Zeno 认为,基督教美德的最辉煌之处就是“践踏自然”。
基督教苦行主义最严重的后果,在神学家哈纳克看来是对女人的贬低。
古代教会对女性的污蔑
耶稣认为与男人平等的女人,很快就在教会里占了多数。正是通过她们,新的宗教才进入了知识阶层。使徒行传的作者有一处称一位女基督徒大比大为门徒(9:36;中文译本作“女徒”),说明这位女性在那时的基督教世界地位很高。妇女们很长时间内在教会内工作范围广泛,女先知或许比男性先知的历史还长。有些女性建立了教会,有的领导教会,在使徒时代就有了教会寡妇和主祭的职位,这种职位相当于长老,但是被天主教会废除了。到4世纪的时候,妇女在教会里还占多数,但是3世纪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被禁止在礼拜时行使牧师的职能,而在2世纪的时候,一位重要的教会之师(艾伦纽斯)就宣布女先知是中了魔的。
压制女性或许是从受犹太教传统影响的原始教会开始的,苦行主义对基督教的入侵、尤其是保罗的态度更起了作用。
2世纪末,正在形成中的天主教会还只把妇女看作肉体的、低等的、诱惑男人的被造物,是夏娃和女罪人。
教会之父特图良把女人说成是“魔鬼的入口处”,把耶稣之死归罪于女人。他泛指女人说:“为魔鬼开门的是你,是你开启了那棵树的封签,是你首先遗弃了神的律法,是你迷惑了魔鬼无法接近的那人。你轻而易举地使与上帝同样的男人跌倒在地,是你的缘故,也就是因为死的缘故,上帝之子不得不死,你居然还想得到在裙子上挂首饰?!”
教会不仅希望女人不戴首饰,教会之父 Hieronymus 恨不得把她们的脑袋都剃光了。他们甚至被禁止唱歌,因为,有些基督徒为了“避免诱惑”不愿意到教堂。这对教会来说太过分。所以,一位教会作者就下令:“在神圣节日要爱她们,私下聚会要恨她们!”
即使进教堂,妇女们也不是总能得到允许。据说怀孕期间和经期,她们不能和上帝交流。对亚历山大的 Dionysius (265年去世)来说,禁止来经期间的女性进教堂、禁止她们“接触主的肉与血”,是不言而喻的,亚历山大的 Timotheus(385年去世)也持同样的看法。在叙利亚教会,经期进教会的妇女被罚赎罪七年;有些地区,给经期的女性分发圣餐的牧师要被取消职务。
Hipolyt 制定的、公元3世纪重要的教会规章规定,禁止为经期的妇女施洗礼,凡帮助接生的人禁止参加礼拜,如果生的是男孩,禁期限为20天,如果生的是女孩,禁期限为40天;生男孩的母亲需要洁净40天,生女孩的母亲80天。直到公元5世纪,还有牧师拒绝为洁净期未到而濒临死亡的产妇施洗礼。
按一位天主教新约学者的说法,妇女“在基督教里得到了全新的尊重”,这完全是颠倒是非的说法。即使是一些所谓的“异端”都显然更清楚地记得耶稣对女性的高度评价,比如诺斯替信徒和瓦伦廷的学生 Marcus 就让女性参与主持圣餐仪式,在 Montanismus,妇女可以当牧师和主教。
婚姻和妇女一样被教会严重贬低
它和嫖妓一样也以同样的行为为基础。所以,对人来说最好是不碰任何女人。
教会之父特图良
新约中,那些“未曾沾染妇女”的已经受到赞誉(启示录14),可以看出,基督教曾经有反对婚姻的派别。
第一任“教皇”彼得结过婚,有孩子,但是后世的基督教文献声称他逃离任何藏有女人的地方,被描述为女人仇视者,甚至把这样的话塞到他嘴里:“女人不配活着。”(多玛福音112)使徒约翰也被反复声称为处男。克莱门一书明确赞同不结婚。2到3世纪的时候,教会的苦行和反女性倾向越来越明显。
2世纪最重要的护教士尤斯丁认为,性冲动的每一种满足都是罪恶,每一个婚姻都与满足罪恶的乐趣相联系,所以是违反律法的。3世纪,教会之父Cyprian 建议基督徒处女们过无忧无虑无孩子的生活,同时用分娩的痛苦来恐吓她们。后来的教会之师 Ambrosius 采用同样的方法,甚至劝说基督徒女孩们违背父母的意愿也坚决不结婚:“先克服对父母的敬畏!” Verona 的主教 Zeno 建议年轻女士们不要承受九个月的负担。奥古斯丁宣称年轻处女们在天堂的地位要好于她们的父母,并且希望任何人都不再结婚,以便加快世界末日的到来。
更懂得诱导的是 Hieronymus(乡下人注:这位是著名的拉丁文圣经 Vulgata 的翻译和编辑者)。他告诫处女们,和灵魂上的未婚夫只在卧室里说话、叹息、嬉笑。他给处女们唱的催眠曲是:这时候你睡着了,他就会来,还会“摸你的肚子”(et tanget ventre tuum; Hieronymus 书信Hieron. ep. 18 ad. Eustochium)——不知道这是他对自己放荡的年轻时代的回忆还是圣灵的启示?——原因嘛,他自己事先就已经解释:人总是要爱什么的,“肉欲的爱可以被精神的爱克服”!对这位教会之师而言,婚姻唯一值得赞赏的地方就是可以产生处女。他以保罗为依据教导说:“如果不碰一个女人是好的,那么碰一个女人就是恶的。” Hieronymus 认为,结了婚的人就是在按照畜牲的方式生活,和女人睡觉的人“与猪和不理性的动物没什么区别”!4世纪末,僧侣 Jovinian 认为,不结婚和斋戒不是什么特别的功德,结婚的女人、寡妇和处女没有什么高下之分。他的观点在罗马反响很大。对此,教皇 Damasus 的这位朋友和秘书、天主教会的圣人和学者的守护者,撰写专文,其中这样称呼 Jovinian:“你喜欢胖的、可爱的、精巧打扮的,还要再加上所有的母猪和狗,因为,你是肉的喜爱者,和鹫、雄鹰、苍鹰、猫头鹰一样……所有的俏面孔、卷头发、红脸蛋都归你这头牛,或者,不如说她们都在你的猪猡下哼哼唧唧……你的放猪人比我们的牧者富,公羊总能吸引许多老处女。他们变成了公马,嘶鸣着要母马:只要见到母的,他们就叫。连那些可怜的小女人也唱起了她们师傅的歌:除了精子,上帝别无所求。”(Hieron. adv. Jovin zit. nach Teiner, I. 134)
很能说明问题的是,天主教会直到14世纪才开始举办教会婚礼,而在教堂内举办婚礼甚至直到16世纪才开始。这一事实无疑是与教会对女性的贬低联系在一起的。而男人呢,即使喝得酩酊大醉、打老婆,女人也必须永远无条件地服从,因为,如同 Basilius 主教在关于爬行动物的布“道”辞中所说,因为他是她的一个肢体,“而且是所有肢体中最优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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