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仙真人批《围城》 (八戒之一)

眼见我所闻耳闻我所见 手写我所感心感我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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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仙真人批《围城》

(作者:假仙真人,2006715

名家之所以成为名家,必有其过人之处。钱钟书之所以是钱鍾书,就是因为他有名著,是名人,名字自然可以“规外行动”了。钱钟书的《谈艺录》、《管锥编》,名头太大,让人不敢逼视,只好敬而远之。实话实说,我没看——就是看,可能也看不懂。《围城》却是诙谐幽默,倾倒无数,也包括我。

我对钱钟书的崇拜,是从看陈道明扮演的方鸿渐开始的。而后,陆续买了《围城》三本,另外还有《人•兽•鬼》和《钱钟书集》。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真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啊!人家钱钟书果真是名不虚传。我的膝盖很自然地跪了下去,从此对钱先生就只有仰视的份了。

《围城》我是怎么看怎么喜欢。与大多数名人名著一样,《围城》怎么赞誉都不为过,其留给人们的空间只剩下吹毛求疵了。而钱先生是不希望留下哪怕一丁点儿错漏在《围城》里,这从人民文学出版社版《围城》“重印前记”里可以看出。在第二次至第四次印刷时,所作的主要修订,就是修改了几处错字、错漏和词句。钱先生之认真、之一丝不苟,由此可见一斑,着实令我辈为自己得过且过的生活方式感到羞愧不已。为使自己的良心能得到一丝安宁,我决定对《围城》吹下毛,拿起放大镜来找找纰漏,以期使《围城》看上去完美无缺。

先声明一下:如果你认为我找到的有一两处确属小纰漏,毫无疑问,那是我作为钱迷应尽的义务;如果你认为我找到的根本不属纰漏,没有二话,那是我的眼拙无能,更是《围城》无可挑剔无懈可击的证明。如果我所说的与前人的有雷同之处,你说抄袭剥皮都行,我用天下文章一大抄来当挡箭牌,怪只怪我抄的本事不到家,让你看出来了。

下面所谓的“小说写作八戒”,纯属无稽之谈,大可略过不看。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假仙真人小说写作八戒之一:切忌在一般意义上贬损丑化妇女儿童。

说明:每个女人都有其美丽之处,每个儿童都有其可爱之时。任何贬损丑化一般意义上的妇女儿童的文字,都是不可取的。在任何现代文化里,母亲代表了良心和慈爱,儿童代表了纯洁和未来。在任何现代社会里,妇女儿童又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真有本事的话,就嘲讽讥笑有权有势的强势阶层吧,至少他们有反击能力。

【例11 “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活像报上讽刺画里中国人的脸。”(第2-3页,《围城》,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2月第14次印刷。下同)

【评论】 如此看来,讽刺画并没有怎么夸张,反而是写实的了。

【例12 “那女孩子年纪虽小,打扮得脸上颜色赛过雨后虹霓、三棱镜下日光或者姹紫嫣红开遍的花园。”(第147页)

【评论】 女孩子年纪虽小,也知道示人以美了,理应表扬一下。当然审美品位,与钱先生不在同一个层次。

【例13 “那军官的老婆怕闻汽油味儿,给车一颠,连打恶心,嘴里一口口浓厚的气息里有作酸的绍兴酒味、在腐化中的大葱和萝卜味。”(第148页)

【评论】 恶心是有传染性的。

【例14 “韩太太虽然相貌丑,红头发,满脸雀斑,像面饼上苍蝇下的粪,而举止活泼得通了电似的。”(第197页)

【评论】 这真是张令人生恶的脸。

【例15 “女人涂脂抹粉的脸,经不起酒饭蒸出来的汗汽,和咬嚼运动的震掀,不免像黄梅时节的墙壁。范小姐虽然斯文,精致得恨不能吃肉都吐渣,但多喝了半杯酒,脸上没涂胭脂的地方都作粉红色,仿佛外国肉庄里陈列的小牛肉。”(第239页)

【评论】 恶心得我以后可能都要拒吃小牛肉了。

【例16 “二人旧嫌尽释,亲热得有如结义姐妹(因为亲生姐妹倒彼此忌嫉的)”(第294页)

【评论】 叹一声,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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