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在押犯罪分子惊现公开信的签名

首先我得说,我是一个俗人。有七情六欲。写北美洋插队札记,主要就是想留住自己的一些记忆,免得真到了想记记不住的年龄,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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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一点说,联名信本身就是撇不清它有一种自我壮胆,自我炒作,视法律为儿戏的成份。它就是利用造声势,来先声夺人。

        一定不要忘了,政治民主、言论自由的前提是大家都自觉遵守法律、维护尊重法律。象联名信那样的文革一套就是一把双刃剑。还是那句话,这签名的人里,有多少人是对事件的事实十分了解的?有多少人仅仅是伸张正义来给方来捧场的?又有多少人是来搭方的便车出把子名的?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来搭车的不少。出个张坤是必然对事。这些人习惯于人治,而忽视或不习惯法制。恰恰碰上一个“诉棍”老肖。这些人一下子吃苦头了。

       这事越来越有意思了。他的意义已经超出了老方和老肖的诉讼本身。对社会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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