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美男是俺家一大两小三个美国男士,穿衣有道,就是凡事against convention.
初识美男一时,其有音乐CD三千,身上的衣服却都像Salvation Army出来的,最夸张的是一件嫩绿色的scrub, 是某个医学院的朋友给他的。有几件颜色样式顺眼的,又不太和身。问之,是从好友那里继承的。我羡慕的夸好友比较有taste, 好友狡黠的一笑,“是我的女友给我买滴”。我大受启发,在美男一每个生日,圣诞,情人节之类都会送件衣服,并偷偷的把些旧衣服扔掉,他偶尔想起要穿,我就称大概搬家丢掉了,好在搬家次数很多。过了几年我也懒得给他买了,由他去。美男一好不容易解放,看点颇多。很高级的意大利黑红衬衣,里面一件锃蓝的Tshirt。要不就是脚上凉鞋,一双黑袜络到膝盖,有点殖民者的意思。球鞋坏了要买新的,他挑了一双雪白的,照的我睁不开眼。我小心的说,不太禁脏吧。他回我,“脏了也可以穿”。德国朋友开圣诞Party,他身穿黑色blazer, 黑裤子,再加这煞白的鞋。我说好像不大配,美男一曰,“你懂个P,我们谷里的新贵都这么穿”。德国朋友连连颔首,“硅谷有钱人都是Armani 加 sneakers”.
美男二出生,全家那个高兴啊,四个祖父母恨不得把店里小男孩的衣服全搬回来。很多没太穿就小了。不知啥时候起,美男二要自己穿衣服了,不看颜色也不看天气,经常大热天里三层外三层。老妈给了他几条rule of thumb: 1. 短袖穿里面,长袖穿外面。2。最好里面衣服的颜色在外面衣服上也有,搭配好看。于是,经常里面Tshirt比外面长袖长出5寸。或是衣服小的裹在身上,裤子大的裆到膝,颜色倒是配的。
美男三出生,省心,全穿哥哥的,他也不太在乎衣服上有菜汤痕迹,或是裤子有破洞。最近也有了主意,每天自己挑衣服,结果可想而知。像今天,一条绿色短裤,配以红色Tshirt。 想和他说我们家乡语,红配绿,赛狗P。看看其父兄,不说也罢。
所幸我们在最不讲穿的美国的最不讲穿的加州,他们对自己的fashion faux pax 毫无知觉,怡然自得。当我向美男一指出穿着讲究的男士,他必言人家不是European, 就是Gay。
各位有女儿的,好好enjoy吧。我是望洋兴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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