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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改革法提案:有一种英雄叫罪犯
2007-05-18 14:51:37
版权说明:欢迎非商业赢利目的转载转贴我的文章。转载转贴时请注明唵啊吽笔名和博客链接。
今天美国头条新闻是两党共同提案《移民改革法》出笼等待国会辩论【 1 】。这个提案的特点是议员屈服了拉美移民的压力,剔除了非法移民的犯罪烙印。原来的移民大赦,拉美移民认为是摘帽罪犯,有辱人格。新提案若能通过,将立即给予美国境内 2007 年 1 月 1 日以前入境的非法移民以二年的临时工作许可。
5 月 1 日拉美非法移民大游行【 2 】,争取非法移民权利,而当时美国已经大批逮捕了三千华裔非法移民【 3 】,他们面临递解出境的厄运。美国境内非法移民估计为 1200 万【 1 】,其中墨西哥非法移民 1100 万【 3 】,即华裔非法移民只是美国境内非法移民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但是,美国今年逮捕的非法移民( 13000 ),华裔竟然占了约四分之一( 3000 多)【 3 】。为什么华裔非法移民处境不如拉美裔非法移民?究其原因,就是华裔遵纪守法,而拉美裔犯罪率高。美国人敢惹华裔人,不敢惹拉美裔人。美国两党《移民改革法》提案,竟然不表达美国选民民意,而迁就拉美非法移民民意,这也民主政治中的独特案例。
犯罪学著名理论之一,是德黑穆的社会功能理论【 4 】。这个理论认为犯罪有两种社会功能,其一是界定许可行为和不许可行为的边界,其二是推动社会的法律边界的变化。就第二个功能来说,人类社会的演变是犯罪行为推动的。最著名的例子有甘地,他一生坐牢,推动了印度独立。另一个是马丁·路德·金,他也是屡屡入狱,以他的犯罪行为,改变了歧视黑人的美国社会。德黑穆的理论说,犯罪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人类社会必需的,没有犯罪,就没有人类社会的进步。
另一个犯罪学理论,是默顿的社会结构理论【 5 】。默顿的结构理论认为,犯罪的产生是由于社会崇尚的人生目标与达到这一人生目标的合法手段的脱节,导致罪犯以非法手段来达到目的。
非法移民,以默顿的理论来说,就是美国强势文化主导世界舆论,美国之音推崇美国梦,为了美国梦,无法合法进入美国的人就采取非法途径进入美国。华裔非法移民花费 6 - 7 万美元偷渡来美【 3 】,就是为了美国梦。六、七万美元在中国是很富裕的,他们为了美国梦宁愿到美国打工,但愿现在狱中三千非法华裔移民能熬到国会通过《移民改革法》而得到临时工作许可,避免在法律通过前被递解出境。
《移民改革法》议案的出笼,用德黑穆的理论,就是拉美非法移民的犯罪行为推动了美国社会演变。对于非法移民,美国政府认为是犯罪行为,而墨西哥非法移民认为是英雄行为,敢于上街游行,连墨西哥政府都抗议美国加强边界防止非法移民。所以,用德黑穆的模型来说,华裔推动美国社会进步无力,是华裔犯罪率低,黑人和拉美裔推动美国社会的进步显著,是黑人和拉美裔犯罪率高。艾利科森在他的著作中总结了清教徒殖民麻省的历史,应用了德黑穆的社会功能理论,说美国历史上三次犯罪浪潮,推动了三次社会变革【 6 】。
为什么美国百年来黑人地位升比较快,而华裔地位上升比较慢呢?用德黑穆理论,就是华裔犯罪率太低了,无法推动美国社会改变歧视华裔的态度。为什么拉美非法移民被逮捕的比例小于华裔非法移民被逮捕的比例呢,就是因为华裔遵纪守法。
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其中一部分原因,也是温州人非法经商,推动了中国私有财产合法化的演变。所以,美国废除死刑,就是因为社会需要罪犯推动,对罪犯处罚过渡,会导致社会停滞不前。
按照默顿的理论,在美国减少犯罪行为的途径之一是提供合法渠道实现美国梦,为此美国提供了学而优则富的途径,就是普及教育,让人人有机会在社会阶层中向上迁移,华裔子女多采取这种途径。但是,美国现在名校限制接收华裔的名额【 7 】,宁愿接收分数低的黑人,由此看来,默顿理论不如德黑穆理论,华裔地位提高,没有犯罪率支持,聪明财富都无法发挥作用。
写到这里,我忽然怀念起卢刚来了【 8 】。对比卢刚和蒋国兵【 9 】,我更佩服卢刚。同样是一死,卢刚的行为太过火了,而蒋国兵死得太不值,竟然有化工博士,何不做点制造冰毒之类的犯罪行为呢?学而优则富的途径,被社会偏见阻隔,蒋国兵是双料博士,在加拿大紧缺高素质高文化的劳动力市场上竟然无法就业,走到这个地步,为什么不选择犯罪而选择自杀呢?华裔低犯罪率,造成华裔地方变化缓慢。黑人和拉美裔高犯罪率,推动黑人和拉美裔人地位迅速提高。如果如蒋国兵这样的人都想卢刚一样行为,社会会不会更重视华裔碰的的玻璃天花板问题呢?
人类社会进步就这么难,社会进步竟然需要一种壮举叫犯罪,需要一种英雄叫罪犯。
【1】 http://www.cnn.com/2007/POLITICS/05/18/immigration.bill/index.html
【2】 http://news.21cn.com/world/guojisaomiao/2007/05/02/3214119.shtml
【3】 http://www.westca.com/News/article/sid=46490/page=2.html
【4】 http://www.hewett.norfolk.sch.uk/curric/soc/T&M/funct.htm
【5】 http://www.crimetheory.com/Merton/index.html
【6】 http://www.yale.edu/sociology/faculty/pages/erikson/
【7】 http://www.tycool.com/2006/12/28/00011.html
【8】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D%A2%E5%88%9A%E4%BA%8B%E4%BB%B6
【9】 http://www.1tor.com/index_readnews_ads.asp?id=137059
美名校录取歧视亚裔? "模范族裔"被特别加高门槛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21 22:40:06
回复km2的评论:
你举的这个例子很有意思。西方思维就是you can do whatever you want as long as you can get away.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21 22:35:53
回复mlpts的评论:"卢刚的抗争推动了美国大学教授们对待中国学生态度的边界。至少不会是无休止的歧视和剥削。从这一点来看,卢刚无疑是英雄。"
你这个评论实事求是。
km2 发表评论于
2007-05-21 22:08:35
非常同意见解。所谓华裔模范少数民族,其实就是最受欺负的受气包
中国儒教文化的与人为善、老老实实在西方完全成了倒霉鬼
黑人闹,法院就软了。但黑人不是想闹就能闹的,闹的起来还是靠了一定的偶然性。
前几年一个黑人小孩被白人警察在汽车盖上猛砸,上了电视,黑人没有闹,法院就
判警察无罪。
木兰木兰 发表评论于
2007-05-20 23:58:25
加了你作朋友, 方便以后随时溜哒到你家帮你把那些砖头哪儿来的给它扔哪儿去! :)
mlpts 发表评论于
2007-05-20 22:42:08
卢刚的抗争推动了美国大学教授们对待中国学生态度的边界。至少不会是无休止的歧视和剥削。从这一点来看,卢刚无疑是英雄。卢刚和小赵还不一样。他杀的都是和他有纠葛的。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20 09:22:21
回复jwayne_1的评论:
我理解你的看法。实际上,LA骚乱受害者很多是亚裔,如韩裔菜果店。我们更喜欢马丁·路德·金,而不喜欢LA骚乱或卢刚赵承熙之类。
社会学中有anomie和deviant这样的词,并不区分路德·金、卢刚、和蒋国斌。他们都是反社会行为,与conformer先对而言。违法、杀人与自杀都是anomie现像,都是deviance行为。
华裔总体是conformer,即遵纪守法。而黑人和西语裔有更多的devients。结果是华裔总体社会地位上升不如黑人和西语裔快。这很像经济学中“劣币驱逐良币”现在。
jwayne_1 发表评论于
2007-05-20 08:45:35
i've talked with some chinese american who's been in u.s. for more than half a century. they were all thankful to martin luther kind, but not some cold-blooded murders!
jwayne_1 发表评论于
2007-05-20 08:43:10
kind of twisted mind. i don't think admiring lu or choi would help your social position.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20 08:14:44
回复6898的评论:“Is it a Chinese news net?”
无论如何,卢刚事件后死者家属安慰卢刚父母是真实的。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20 08:11:33
回复6898的评论:
我同意你的看法。如果我们把Rodney King 案件与OJ Simpson案件联系起来看就更加清楚。前者判殴打Rodney King 的白人警察无罪,引发1992年L.A.大骚乱。1994年OJ过堂时,最关键的证据,由于提供证据的人有仇恨黑人言论,他的证据不能提交法庭听证使用。可见1992年LA骚乱大大改变了法庭审判结果。
相反,对华人就业歧视的问题,从卢刚和蒋国斌世界来看,是显然的社会存在。但是,华裔以种族歧视胜诉的案子从来没听说过。
6898 发表评论于
2007-05-20 07:59:49
回复唵啊吽
http://view.news.qq.com/zt/2007/kuanshu/index.htm
Is it a Chinese news net? It might translate several comments on the 33rd stone but according to some American news it was put there by an individual person. It did not represent VT and VT's majority people and 美国人 in the nation. However, it did show how kind and generous American people were because they didn't move this stone away but tolerated it.
6898 发表评论于
2007-05-20 07:49:33
回复唵啊吽的评论:
"如果历史上没有排华法案,华人的归属感就会强很多。"
In history, the Blacks were slaves in the U.S. Even to this date, they are still looking for their roots. Look at what they are now in this country. Without their rebellion during the 1960s, there would be no Chinese' and other ethnic groups' today. However, if Chinese only remember THE history but don't move on and take a good advantage of the opportunity, we would never have the feeling of belonging.
"没有归属感和受歧视是相互强化的两方面。" Again, that is why there is a need to rebeling. Look at what th Blacks and Latinos have been doing. The more you feel "受歧视" the more you don't have the "归属感."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20 05:18:53
回复充满希望的评论:
谢谢支持。
美国法律允许私人拥有枪枝的原因,就是私人不能指望公安司法系统100%个人安全与社会公正。也就是说,允许私人拥有枪枝是默许私人暴力。
充满希望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22:16:02
很有意思的独到见解.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9:52:44
回复6898的评论:"I think it is because the Chinese don't have the feeling of belonging in this county,"
没有归属感和受歧视是相互强化的两方面。如果历史上没有排华法案,华人的归属感就会强很多。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9:49:13
回复6898的评论:
http://view.news.qq.com/zt/2007/kuanshu/index.htm
[美国人将赵承熙也视为遇难者慰藉] 21日,纪念遇难者的33个一半足球大小的花岗岩悼念碑按照椭圆形被安放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中央广场上。其中还包括凶手赵承熙的悼念碑。这是因为,他虽然犯下残忍的罪行,但学校和社会却没能对精神有问题的他提供适当的治疗和心理咨询,对此感到遗憾,同时也是为了安慰失去他的家人……
6898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9:43:53
回复唵啊吽的评论:
Regarding the case of 罗德尼·金 and others.
I think it is because the Chinese don't have the feeling of belonging in this county, as well as the strong influences of the failed education obtained in China and, maybe the Chinese charateristics, as I mentioned earlier, 华人不够团结一致,也不够拉美和黑裔民族强悍。
6898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9:35:53
回复唵啊吽的评论:
I don't think "当美国人悼念VT死难者时,同时也悼念了赵承熙." The news was exaggerated. I asked many of my colleages and other not-that-familiar Americans about their viewpoints on "悼念赵承熙." The overall response was: "Wait until their relatives were killed."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7:46:20
回复mlpts的评论:
谢谢您的支持。
当美国人悼念VT死难者时,同时也悼念了赵承熙。网上评论说美国人宽容,中国人做不到这种宽容,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美国人对willing to Kill 是认可的,是许多好莱坞大片的主题,而这是许多中国人不可理解的。
mlpts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7:04:14
从英国人的角度来看。
美国是一个茶叶走私犯们建立的国家。
从西班牙人的角度来看,英国人是不折不扣的海盗的国家。
mlpts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7:00:08
没错,卢刚那段是画龙点睛。其实美国人都对卢刚表示理解。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5:41:31
回复木兰木兰的评论:
谢谢木兰MM的支持。
1991年3月3日,在美国第二大城市洛杉矶,四名白人警察殴打黑人青年罗德尼·金的过程被人偶然摄入录像镜头,四名警察遂因刑事罪遭到法院起诉。一年后,以白人为主的陪审团判决“被告无罪”。黑人社区群情激愤,聚众闹事,烧杀抢劫,引发了一场震惊世界的种族大暴乱,五十人死亡,二千三百二十八人受伤,一万七千人被捕,一千多栋建筑物被焚,财产损失高达十亿美元。
由于黑人以非法暴力行为来反对合法的不公正,现在公司解雇黑人很多顾忌,因为法院以后判决很可能是黑人胜诉。而解雇华裔是没有顾忌的,对于华裔起诉法院判决一般是有利于雇主的。至少我们听到类似卢刚和蒋国斌的事件,但没听过华裔有起诉公司种族歧视的胜诉。合法途径的公正与否受非法暴力左右。
木兰木兰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5:16:39
总得来说文章说得很好. 就连卢刚那一段最多不过是"politically incorrect" 而已.
木兰木兰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5:11:54
我忽然怀念起卢刚来了【8】。对比卢刚和蒋国斌【9】,我更佩服卢刚。同样是一死,卢刚的行为太过火了,而蒋国斌死得太不值,竟然有化工博士,何不做点制造冰毒之类的犯罪行为呢?
-------------有意思!
面对不公平到极点的非常高的 entry barrier 有人选择自杀,那是投降; 有人选择破坏已有的法律, 那是抗争.但是这种抗争是否能给跟自己同样境遇的后来人造福呢? 如果是的话, 就非常非常地有意义.
木兰木兰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5:11:53
我忽然怀念起卢刚来了【8】。对比卢刚和蒋国斌【9】,我更佩服卢刚。同样是一死,卢刚的行为太过火了,而蒋国斌死得太不值,竟然有化工博士,何不做点制造冰毒之类的犯罪行为呢?
-------------有意思!
面对不公平到极点的非常高的 entry barrier 有人选择自杀,那是投降; 有人选择破坏已有的法律, 那是抗争.但是这种抗争是否能给跟自己同样境遇的后来人造福呢? 如果是的话, 就非常非常地有意义.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4:06:07
回复qwre的评论:
数目当然也是因素之一。人多了,犯罪也合法。法不治众。
不过,也有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西语裔不怕犯法,人口才迅速增加;华裔怕犯法,人口才一直比较少。
qwre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3:37:49
本文作者通篇谬论。华人在美地位之所以低,其实很简单,就是总人口太少嘛,总共才区区3百万,相比较黑人4千万、拉丁裔6千万之众,微不足道,势单力孤,当然人家不把你当回事了。还什么这个那个的瞎扯一通,自以为独树一帜,与众不同,其实你是把简单的道理弄复杂了,不懂真理简约的道理。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3:36:58
回复aircraft的评论:
实际上,社会学中类似的表述有很多,如马克思的阶级斗争推动历史,韦伯的利益冲突改变社会之类。
此文只是用德黑穆模型套非法移民案例,然后发挥一下而已。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3:31:29
回复6898的评论:
卢刚那段是写得过火。
经济学上有一个“劣币驱逐良币”定律。类似地,美国少数族裔中,遵纪守法的华裔反不如暴力犯罪率高的黑人和西语裔更能改善自己的社会地位。
当然,社会现象是很复杂,这篇短文只是用100年前德黑穆的一个间单模型,夸大了犯罪率的作用。偏见是显然的,目的只是为了make a point。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3:22:51
回复抹的煞笔既者的评论:
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以疏远同胞的方法融入主流。很有点日本“脱亚入欧”的味道。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3:07:28
回复lqgjh的评论:
平心而论,伤害他人性命财产的犯罪行为都是不可取和不值得提倡的。
华裔非法移民的境遇与西语裔非法移民的境遇相差太远了。华裔非法移民即得不到本族裔社团支持,也得不到祖国支持,他们的犯法实在没伤害他人性命财产,而且美国经济结构确实需要这些劳动力,这也是这次提案反映出来的。从人道上来讲,华裔非法移民遭受的残害比墨西哥非法移民要大得多。特别是精神上,他们在地球上简直没有立锥之地。而墨西哥非法移民回国也光荣,赖在美国也光荣。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3:01:48
回复proudofbeingchinese的评论:
Al Sharpton
2001年抗议美军轰炸波多黎各,入狱90天。他是牧师,非常类似马丁·路德·金,金也是牧师,也入狱。Al_Sharpton 拥有很多拉美裔民众拥护,2004年竞选期间是民主党总统候选人。
试想,如果一个中国人激烈抗议美国舰队去台湾海峡被关入监狱,华人还会拥戴他为领袖吗,推举他为总统候选人吗?
黑人和拉美裔人争取自身权益,完全可以违法争取。如这次非法移民,西语裔社团公开支持非法移民,也就是公开支持犯法,支持犯罪。结果还真成功了。
我不知道非法偷渡入美国境内的行为是政治犯还是刑事犯。德黑穆的社会反常行为概念也没有区分政治犯和刑事犯。
proudofbeingchinese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1:12:10
作者明显是混淆"政治犯罪"和"刑事犯罪". 马丁路德金入狱是因为政治犯罪,领导了60年代末的非暴力"civil rights"运动,是得到人民的尊重的,所以被视为英雄,而卢刚因为自己变态的的复仇心理,杀了无辜的人,和那个赵承熙一样,哪怕一千年后,只要还是人类在这个星球上,都不会成为英雄的.
lqgjh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0:31:50
我忽然怀念起卢刚来了【8】。对比卢刚和蒋国斌【9】,我更佩服卢刚。同样是一死,卢刚的行为太过火了,而蒋国斌死得太不值,竟然有化工博士,何不做点制造冰毒之类的犯罪行为呢?学而优则富的途径,被社会偏见阻隔,蒋国斌是双料博士,在加拿大紧缺高素质高文化的劳动力市场上竟然无法就业,走到这个地步,为什么不选择犯罪而选择自杀呢?
真是放屁,满口喷粪。
抹的煞笔既者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10:21:53
在外的华人就是一盘散沙, 干不出什么大事的。 看看周围的老印,老墨都比我们团结。 以我们公司为例, 公司里前年招来了历史上第一个老印, 后来陆续来了6个老印, 全都是第一个老印推荐来的。 而公司里的老中比例却逐年下降, 一个一个的离开, 好多起都是老中内斗导致的。 形成对比的是, 最近三年招来的老中没有一个是公司内部老中推荐来的, 每一个新招进来的老中似乎都很提防我们这些已经在这里的老中, 有时候给新进来的老中打招呼, 结果对方就像没看见一样。 不过我们有时也挺提防他们的, 因为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这么疏远我们。 都不知道这中局面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的。 也许是大家在国内受的教育太失败了, 学到了知识, 却学不到如何与同胞保持团结。
6898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09:37:18
华人不够团结一致,也不够拉美和黑裔民族强悍。这篇文章很有一些意思,除了卢刚的那段。我建议作者把该文也发到其它报刊和网站,最好是翻译成英文投稿到一些英语报刊杂志,有影响力的更好。
aircraft 发表评论于
2007-05-19 09:33:55
呵呵,另类观点。可是我听RADIO里面讲的如果这些非法移民在有临时合法身份的8年内申请绿卡,除了以前非法入境这条,必须是没有其它犯罪前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