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严格区分一下评论者的身份:事件所属领域专家,事件主要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群体的代表(客观或者主观),旁观者(有良知或者无意识),编辑。我认为这个分类是完备的清晰的,至于为什么把编辑单列一下,在结尾我会给出详细说明。
一、
首先,对绝大多数作为时评题材的事件来说,李方不是该领域的专家,他只是一个编辑,因此,对这些题材,李方不具备权威性的评论资格。应该看到,大量的专家型评论者活跃在报纸上:比如专栏作家,因为其知识积累、个人素养以及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对社会现象做出更深层次的评价,才获得在媒体上作专栏的资格;又比如大家都熟悉的股市评论家,财经评论家,国际政治评论家,诸如此类;又或者很具体的,比如环境工程专家对环境问题作评论,数学家讲解什么是一加一等等。这些专家,其特点就是专业,作评论从来不通吃,只对自己专业内的事情作评论。反观李方,作为一个编辑,让他在《咬文嚼字》上作为专家为大家讲解哪些是常见的错别字还可以,但是在绝大多数领域,他的评论不具有任何权威性。
有人可能会说,难道李方不能作一个社会问题的专栏作家么?我很坚决地说,他不配。从李方的文字中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对评论这种论文题材,他的逻辑思维能力显著低下,他对自己的情绪也缺乏操控,后果就是,李方的文章,散文不散文,论文不论文,文字煽情,无理无据。
从专家VS编辑的角度来说,作为一个编辑,李方的责任,不是自己越俎代庖搞什么时评,而是主动向专家约稿,为专家提供发表意见的场所,从而增加时评的分量和报纸的销量。
二、
其次,对绝大多数作为时评题材的事件来说,李方也不是主要利益相关者,这是很显然的。比如矿难,矿工,矿主,矿难所在地政府官员可以说是主要利益相关者。作为读者,矿难发生的时候,更关心的是主要利益相关者的看法,而不是别的什么人的看法,这同样是很显然的。当然,李方会辩解道,他虽然不是主要利益相关者,可他最少也是次要的利益相关者,比如,作为居民用电的消费者,他可以扮演一个有良知的旁观者的角色,煽情地呼吁“我们不要带血的媒!”。又或者扮演一个利益相关群体的主观代表,正如李方自我感觉良好的宣称:“当事群体没有能力发表意见,或者限于种种条件而无法发表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人站出来为他们代言”。
对李方企图扮演的这两个角色:有良知的旁观者,或者利益相关群体的主观代表,我会在后文中详细论证,李方同样没有资格扮演。群体大体分两种: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强势群体素质高,组织良好但人数少,弱势群体素质低,没有组织但数量具大。一般来说,强势群体有自己的代表,弱势群体没有自己的代表。我在这里先给出所谓利益相关群体的主观代表的定义。作为一个群体,当他们要有组织地发表有条理的意见的时候,他们需要一个代表,当然,在目前中国的游戏规则下,弱势群体自觉选举的代表,即所谓客观代表,并不能产生,于是,可能会存在另外一些人,他们主观上希望能为这些人代言,当然这种主观愿望并没有得到利益相关群体的首肯,而这恰恰是关键所在:客观产生的代表利益和群体是一致的,必须对群体负责;而主观意淫的代表,他们的利益很难和群体一致,也不用对群体负责,因此,他们不可能真正代表群体的利益,他们只可能阉割群体的愿望来达到自己出名或者牟利的目的,让他们为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和强势集团作斗者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三、
现在谈谈利益相关群体的主观代表或者客观代表的问题。在(二、)中我已经论述了,在当前的游戏规则下,主观代表是滑头的墙头草,是企图阉割弱势群体的伪君子。作为客观代表,如果他企图当墙头草,那他的代表资格立即就会被拿下;而作为滑头的主观代表,他无论怎样曲解弱势群体的意图,无论怎样脚踩两条船,无论怎样左右逢源,群体都不可能把他拿下,因为,他根本就不是群体选举的,谈何拿下!?于是,在没有客观代表的情况下,弱势群体不得不受到这些滑头的主观代表的民意强奸。主观代表的逻辑是这样的:“你们这些人啊,我已经替你们说了,但是你知道,我的压力很大,我不可能把话说透,我不可能和你们的对手翻脸,否则我会得罪很多人,你们一定要我作这么大的牺牲?”所以说,滑头,是主观代表的本质。
主观代表是非常可怕的,他会说:“我想我们社会应该形成这样一个机制,如果当事群体没有能力发表意见,或者限于种种条件而无法发表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人站出来为他们代言。”这种言论非常具有迷惑性,但是他是错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我想我们社会应该形成这样一个机制,如果当事群体没有能力发表意见,或者限于种种条件而无法发表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问一句:这是正常的社会么?”
四、
我在(二、)中说过,我会揭露李方企图冒充有良知的旁观者的嘴脸。我认为有良知的旁观者相比无意识的旁观者,是进步的社会角色。美国波士顿犹太人被屠杀纪念碑上刻着: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
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
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有良知的旁观者,清醒地认识到一个问题,如果游戏规者没有改变,总有一天,自己也会是弱势群体!
那么,难道李方不能作为有良知的旁观者在报纸上写时评么?太能了,可他不配。我已经说过了,从李方的文字中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对评论这种论文题材,他的逻辑思维能力显著低下,他对自己的情绪也缺乏操控,后果就是,李方的文章,散文不散文,论文不论文,文字煽情,无理无据。有良知的旁观者何止千万,在这些旁观者中,文章强过李方的又岂能枚举?当然,李方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老婆是别人的好,文章是自己的好,这么浅显的道理,我想逻辑思维低下如李方者,怕也不敢断然否认吧?
五、
好了,现在可以给李方最后一击了。
我已经论述了,李方没资格发时评,可李方的时评满天飞,为什么?因为他是编辑!他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裁判员李方的眼里,专家也好,利益相关者也好,有良知的旁观者也好,他们的文章,哪里有运动员李方的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是人人喊打的最厚颜无耻的游戏规则,可是在某些报刊上,被某些编辑堂而皇之地实施着。
当然,运动员李方可能会辩解,我从来不在自己的栏目里发文章,我只发给别的报纸。可是亲爱的李方,请告诉我,作为一个裁判员,你在遴选文章的时候,你偷看了多少运动员的思路?你在作为运动员,给别的报纸投稿的时候,你能保证你没有剽窃别人的思路么?别跟我犟嘴说什么我没有整篇拷贝,我说的是思路。自从我再论坛上写了《入常的博弈》之后,我发现我的帖子被删除了,同时,我明显的发现,不知道博弈论为何物的李方的嘴里开始频繁地冒出“博弈”这个词!
“冤枉啊!”李方辩解道,“我没有偷看别人的思路,那些都是些陈词滥调”。可是,你的又何尝不是呢?而且,难道你没听说过避嫌这个概念么?全世界的法律都规定,如果法官的亲戚或者朋友要被审判,法官一定要更换他人,这就是避嫌!道理很简单,人非圣贤!
还有一点,李方,你们编辑堆里,难道只有你不和别的编辑换文章互发么?要知道这些都是公开的秘密阿。
李方,我看你还是承认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吧:由于厚颜无耻的游戏规则,目前国内所谓的时评队伍,基本就是各大报纸的一干编辑!
后记:三年前的文章。但是各大报纸,一干编辑的不疼不痒的所谓时评满天飞,有感而发。
一、
首先,对绝大多数作为时评题材的事件来说,李方不是该领域的专家,他只是一个编辑,因此,对这些题材,李方不具备权威性的评论资格。应该看到,大量的专家型评论者活跃在报纸上:比如专栏作家,因为其知识积累、个人素养以及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对社会现象做出更深层次的评价,才获得在媒体上作专栏的资格;又比如大家都熟悉的股市评论家,财经评论家,国际政治评论家,诸如此类;又或者很具体的,比如环境工程专家对环境问题作评论,数学家讲解什么是一加一等等。这些专家,其特点就是专业,作评论从来不通吃,只对自己专业内的事情作评论。反观李方,作为一个编辑,让他在《咬文嚼字》上作为专家为大家讲解哪些是常见的错别字还可以,但是在绝大多数领域,他的评论不具有任何权威性。
有人可能会说,难道李方不能作一个社会问题的专栏作家么?我很坚决地说,他不配。从李方的文字中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对评论这种论文题材,他的逻辑思维能力显著低下,他对自己的情绪也缺乏操控,后果就是,李方的文章,散文不散文,论文不论文,文字煽情,无理无据。
从专家VS编辑的角度来说,作为一个编辑,李方的责任,不是自己越俎代庖搞什么时评,而是主动向专家约稿,为专家提供发表意见的场所,从而增加时评的分量和报纸的销量。
二、
其次,对绝大多数作为时评题材的事件来说,李方也不是主要利益相关者,这是很显然的。比如矿难,矿工,矿主,矿难所在地政府官员可以说是主要利益相关者。作为读者,矿难发生的时候,更关心的是主要利益相关者的看法,而不是别的什么人的看法,这同样是很显然的。当然,李方会辩解道,他虽然不是主要利益相关者,可他最少也是次要的利益相关者,比如,作为居民用电的消费者,他可以扮演一个有良知的旁观者的角色,煽情地呼吁“我们不要带血的媒!”。又或者扮演一个利益相关群体的主观代表,正如李方自我感觉良好的宣称:“当事群体没有能力发表意见,或者限于种种条件而无法发表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人站出来为他们代言”。
对李方企图扮演的这两个角色:有良知的旁观者,或者利益相关群体的主观代表,我会在后文中详细论证,李方同样没有资格扮演。群体大体分两种: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强势群体素质高,组织良好但人数少,弱势群体素质低,没有组织但数量具大。一般来说,强势群体有自己的代表,弱势群体没有自己的代表。我在这里先给出所谓利益相关群体的主观代表的定义。作为一个群体,当他们要有组织地发表有条理的意见的时候,他们需要一个代表,当然,在目前中国的游戏规则下,弱势群体自觉选举的代表,即所谓客观代表,并不能产生,于是,可能会存在另外一些人,他们主观上希望能为这些人代言,当然这种主观愿望并没有得到利益相关群体的首肯,而这恰恰是关键所在:客观产生的代表利益和群体是一致的,必须对群体负责;而主观意淫的代表,他们的利益很难和群体一致,也不用对群体负责,因此,他们不可能真正代表群体的利益,他们只可能阉割群体的愿望来达到自己出名或者牟利的目的,让他们为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和强势集团作斗者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三、
现在谈谈利益相关群体的主观代表或者客观代表的问题。在(二、)中我已经论述了,在当前的游戏规则下,主观代表是滑头的墙头草,是企图阉割弱势群体的伪君子。作为客观代表,如果他企图当墙头草,那他的代表资格立即就会被拿下;而作为滑头的主观代表,他无论怎样曲解弱势群体的意图,无论怎样脚踩两条船,无论怎样左右逢源,群体都不可能把他拿下,因为,他根本就不是群体选举的,谈何拿下!?于是,在没有客观代表的情况下,弱势群体不得不受到这些滑头的主观代表的民意强奸。主观代表的逻辑是这样的:“你们这些人啊,我已经替你们说了,但是你知道,我的压力很大,我不可能把话说透,我不可能和你们的对手翻脸,否则我会得罪很多人,你们一定要我作这么大的牺牲?”所以说,滑头,是主观代表的本质。
主观代表是非常可怕的,他会说:“我想我们社会应该形成这样一个机制,如果当事群体没有能力发表意见,或者限于种种条件而无法发表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人站出来为他们代言。”这种言论非常具有迷惑性,但是他是错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我想我们社会应该形成这样一个机制,如果当事群体没有能力发表意见,或者限于种种条件而无法发表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问一句:这是正常的社会么?”
四、
我在(二、)中说过,我会揭露李方企图冒充有良知的旁观者的嘴脸。我认为有良知的旁观者相比无意识的旁观者,是进步的社会角色。美国波士顿犹太人被屠杀纪念碑上刻着: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
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
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有良知的旁观者,清醒地认识到一个问题,如果游戏规者没有改变,总有一天,自己也会是弱势群体!
那么,难道李方不能作为有良知的旁观者在报纸上写时评么?太能了,可他不配。我已经说过了,从李方的文字中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对评论这种论文题材,他的逻辑思维能力显著低下,他对自己的情绪也缺乏操控,后果就是,李方的文章,散文不散文,论文不论文,文字煽情,无理无据。有良知的旁观者何止千万,在这些旁观者中,文章强过李方的又岂能枚举?当然,李方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老婆是别人的好,文章是自己的好,这么浅显的道理,我想逻辑思维低下如李方者,怕也不敢断然否认吧?
五、
好了,现在可以给李方最后一击了。
我已经论述了,李方没资格发时评,可李方的时评满天飞,为什么?因为他是编辑!他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裁判员李方的眼里,专家也好,利益相关者也好,有良知的旁观者也好,他们的文章,哪里有运动员李方的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是人人喊打的最厚颜无耻的游戏规则,可是在某些报刊上,被某些编辑堂而皇之地实施着。
当然,运动员李方可能会辩解,我从来不在自己的栏目里发文章,我只发给别的报纸。可是亲爱的李方,请告诉我,作为一个裁判员,你在遴选文章的时候,你偷看了多少运动员的思路?你在作为运动员,给别的报纸投稿的时候,你能保证你没有剽窃别人的思路么?别跟我犟嘴说什么我没有整篇拷贝,我说的是思路。自从我再论坛上写了《入常的博弈》之后,我发现我的帖子被删除了,同时,我明显的发现,不知道博弈论为何物的李方的嘴里开始频繁地冒出“博弈”这个词!
“冤枉啊!”李方辩解道,“我没有偷看别人的思路,那些都是些陈词滥调”。可是,你的又何尝不是呢?而且,难道你没听说过避嫌这个概念么?全世界的法律都规定,如果法官的亲戚或者朋友要被审判,法官一定要更换他人,这就是避嫌!道理很简单,人非圣贤!
还有一点,李方,你们编辑堆里,难道只有你不和别的编辑换文章互发么?要知道这些都是公开的秘密阿。
李方,我看你还是承认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吧:由于厚颜无耻的游戏规则,目前国内所谓的时评队伍,基本就是各大报纸的一干编辑!
后记:三年前的文章。但是各大报纸,一干编辑的不疼不痒的所谓时评满天飞,有感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