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失灵与迷信

作者:秋风/>  



哈耶克、弗里德曼等自由市场经济学家之所以反对政府的价格管制,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是:政府管制具有自我繁衍的特征。因为,政府的价格管制绝无可能奏效,但政府又绝无可能承认管制失灵。为了达到自己对民众承诺的目标,政府必然沿着产业链扩大价格管制的范围。

最典型的例子在药品行业。政府最早对部分药品进行最终零售价格管制,但很显然,企业可以想出无数种办法躲避这种管制。管制失灵之后政府采取了两条措施:第一,不断扩大药品价格管制的范围。第二,不断延伸价格管制的范围,管制药品出厂价,接下来恐怕要管制企业的进货价了。

管制失灵的另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房地产领域。民众买不起房,政府便开始采取管制措施,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限制产品的结构。但是,一年多过去了,政府的承诺并未兑现。新的管制措施如期而至。5月25日,南京市物价局一场动员大会通过了南京市房价调控细则。其核心内容主要是:推行政府指导价,指导价的基准价格为成本与利润率、税金之和,利润率则由政府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净利润率被界定为3%,普通商品住宅的净利润率为8%。

为什么定在这个水平,其根据何在,无人知道。或许决策者以为,这个利润率水平已经是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惩罚,因为,据说,房地产业内公认的开发商平均净利润都在20%以上。但是,这只是在目前市场繁荣时期的情形,假定某一年,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繁荣突然终结,企业的利润率只有4%,那个时候,政府是否也要保证开发商获得8%的利润?当然,那个时候,政府完全可以放弃现在的政策,反正政策是自己说了算,就像中世纪的某种理论,政府永远没错。

但是,政府真的能够把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控制在这个水平吗?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民众不会相信,因为民众依据经验相信,政府不会“真心”管制房地产开发商。舆论不会相信,因为,评论家们知道,开发商只要略做手脚,就可以通过虚报成本的办法,让8%的名义利润率,产生20%的实际利润率。那么,政府官员自己会相信吗?作为具有常识的个人,他大概不会相信。再说,越具体的管制,越能给官员自己带来管制的权力及寻租的机会,何乐而不为。无人相信其效果的管制政策,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出台了。

由于法制这种公共品的供应严重匮乏,所以,自由市场经济学家担心的管制政策扭曲价格信号的作用,在中国倒是通常发挥不出来。但也恰恰是因为这一点,管制政策可以永久化,因为,民众没有机会认识到这种管制的恶果。

事实上,政府不断出台管制政策本身,就不断给民众两个暗示。

第一个暗示:房屋价格之所以高企,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过于贪婪。而愤怒的民众不大可能仔细地思考,房地产开发商如此畸高的利润率是如何得来的。电器制造商同样很贪婪,但他们却得不到如此高的利润。房地产开发商的高利润,实际上是政府授予开发商垄断地位的结果。但现在,政府反过来对开发商的利润率进行管制,此举聪明地掩盖了政府通过一整套体制维持开发商利润的事实。

第二个暗示:看到政府忙着出台管制政策,民众很可能会想,是不是政府的管制很有效?民众的这种心理当然有利于官员谋求管制租金最大化。

可以说,管制不仅会形成一种官员依靠管制实现租金最大化的体制,也会培育出盲目地相信管制的民众。一旦价格超出自己的承受力,民众的本能反应就是呼吁政府进行价格管制。这一次面对猪肉价格波动,民众正是这样反应的。政府之所以在管制明显失灵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扩大管制的深度和广度,一部分原因正是,已经具有程度不等的“管制迷信”或者“管制依赖症”的民众,支持、默许政府的管制政策。他们更愿意相信具体的政府,对于抽象的市场,则总是有一些不信任。

如何打破这种管制的自我繁衍和高度传染特性?这是一个问题。



--转自:《秋风Blog》,2007-06-09
http://vip.bokee.com/20070609305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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