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圣诞节,老公送了乂爻一个Apple iPod nano作为礼物,不为用它听音乐、存照片,只为了Apple的经典设计。
2006年的圣诞节,老公送了乂爻一个Apple iMac作为礼物,24吋的显示屏,1G的CPU,250G的硬盘,wireless的键盘和鼠标,内置speaker,内置camera,内置DVD,整个屏幕只有一吋厚,整个电脑只有一个电源插头,没有其它电脑的外置主机。
2007年初,Apple发布了iPhone,一个手机含有200多项专利,没有按键,最多可存8G。如果你看了它的演示,你一定会爱上它的。
98年的时候,就很喜欢iMac的透明设计,接着又有了Apple iBook,那些也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但是近年的Apple更让人有心动的感觉。
上个世纪末,Microsoft席卷全球,抢尽了风头,Apple似乎不屑与之为伍而淡出江湖,没想到若干年后,Apple以它独特的设计与构想再现江湖,独领风骚。
iMac需要几天时间学习来熟悉它的操作,适应它的界面,不过一旦熟悉,就会发现它的简单、便捷。每一个细小的操作都别具一格、很有新意,看得出是为使用者精心设计的,每一个细节的简明、方便,都会超出使用者的想象,让使用者惊叹不已。
iPhone的设计也是如此,看过Steve Jobs演示的人,应该都会为iPhone的设计折服,一部手机能够设计成这个样子,也算令人观止了吧。
Apple不是科技的先驱,但是它似乎永远是在别人做腻做尽的概念上推陈出新,再领潮流。看来任何事情不在乎你是早是晚,关键是要与众不同;看来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出品味、做出新意。
有人说一旦你用上了Apple,就会成为它忠诚的用户,将一辈子用下去,欲罢不能。就象乂爻,先用了iPod,又用了iMac,接下来又买了APPLE的Router,还有APPLE的connection,不知下一步还会再买什么。感觉自己就象APPLE那个富有想象力的LOGO,虽然整个苹果只被(虫虫)咬了一小口,但是感觉到最终会把它全部吃掉。
也有人说,无论你是哪儿的人,无论你做什么样的工作,无论你有什么样的背景,即使是在机场上擦肩而过的两个人,一个穿着有APPLE LOGO的T恤,一个推着有APPLE TAG的皮箱,那么你们已经是朋友了,因为你们有共同的爱好。
还有人说喜欢APPLE和使用APPLE的人已经构成了他们自己的社会,他们忠诚于它、享受于它,不可替代。
乂爻也被APPLE迷住了。在想,如果不能在Apple找份工作,那就只好去当个Apple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