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白马王子
如今似乎很多东西都是传说中的,诸如传说中的美女,传说中的高人,甚至连沙发都是传说中的.
我总觉得“传说”这个词儿有一股戏谑的味道,用它来界定或者形容某种东西,某个人,里头藏着的意思就是我也就那么一说,你可别当真啊.
不能当真的东西还挺多的呢,比如我们都知道的白马王子.当然啦,自从琼瑶阿姨横空出世以来,很多女孩子都认为白马王子是存在的,只是不那么多见而已,金子和钻石岂是寻常之物? 貌似从逻辑上也说得过去,可我回想一下,大块儿的金子和大颗儿的钻石我都见过不少,传说中的白马王子怎么一个也没瞧见啊,难道真是我眼神太不济了?
上小学的时候,看了格林童话白雪公主>>,好像没留下什么印象,那时的童话故事记忆最深的是安徒生写的那些.后来长大点儿了,知道这“白马王子”的说法应该是来自白雪公主>>,不过也不肯定,格林童话中的王子不算少,点明是骑白马的似乎只有这个故事了.
至于这匹大白马为什么在中国人心目留下如此鲜明的活力,我觉得其实与咱们自己的文化有关.远的有什么佛教中的“白马寺”,三国里的“白马之围”,曹植的白马篇>>,再远的还有“白马非马论”......近的嘛,象金庸写的白马啸西风>>,都是如此的扎根人心.虽然关老爷骑的是赤兔马,可我记得杨再兴,罗成,岳云什么的都是威风凛凛的白马小将,对了,还有一个五代十国的高思继,那可是第一名枪,也是白马.啊,不知道他是谁? 没关系,知道高怀德,高怀亮吧,北宋的开国豪杰,那是高思继的孙子.
小时候听评书,里头凡是骑白马的都是大帅哥,那时我的想法是,如果长得不够漂亮就没资格骑白马,而且呀,光是漂亮也不是唯一的标准,比方说,哪个漂亮的女将是骑白马的? 穆桂英骑的是桃花马,樊梨花骑的也是桃红马.所以嘛,我总结出骑白马的资格是:男性,英俊,有本事.
可话说回来了,外国骑白马的王子们未必都符合这些条件,尤其是最后一条,好像真有本事的都不怎么提骑马这档子事儿,而骑着白马的那个著名的王子,最大的本事就是亲吻了中毒的公主.
不过现在我是明白为什么古代只有帅哥才被描写成骑白马,其实最大的原因是这个白色与人的外表不百搭,换句话说,这个颜色太挑人才了.就象现在能把一身雪白的西装穿得如玉树临风的,都不是一般二般的气质相貌,否则非但压不住,还显得特别的矫情,有小白脸的味道.
其实白马在古代战场上未必是上选,千军万马的,旌旗招展的,白马白衣最容易成为箭靶子,耀眼的代价是高机率的伤亡.瞧见我的胆儿有多小没,一想到战场先想的都是什么最保险,让我一马当先,冲锋陷阵估计是没戏了.
唐僧他老人家骑的也是白马,而且还是小白龙摇身一变的白龙马,那唐僧是公认的神采相貌出色,人见人爱,妖精见了更爱,有些甚至爱到舍不得吃他,要跟他做夫妻呢.就算唐僧是十世金禅子转世,倘若长得歪瓜劣枣的,估计妖精们可没那么好脾气了.
当年紫霞仙子的梦想,是她的意中人大英雄驾着七彩祥云来接她,即使是只猴子她也认了.后世的小女孩们,幻想着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有个王子骑着白马把她们接进城堡中,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倘若真是读格林童话>>中的毒,我猜她们应该没读过格林童话>>的初版,要是读过的话,没准儿也会象我一样觉得恶心想吐了.
我们现在所读到的格林童话>>是经过格林兄弟多年的改编改写整理过的“洁本”,历经几次出版所受到的批评和建议,他们大力删除了故事中的暴力,血腥和性爱情节,让那些原本可怕的故事变得可以让母亲们在孩子临睡前念给他们听.
谁能想到,在原初的故事里,白雪公主是和亲生父亲私通的女孩,嫉妒的皇后吃掉了女儿的心肝(当然她并不知道白雪公主已经被猎人救了),获救后的公主住在七个小矮人家中,夜里轮流和他们交欢,最终皇后用毒苹果害死了女儿,而我们所熟悉的一吻定情的王子,是个病态的恋尸癖,他和白雪公主的“幸福生活”,就是不断地想出各种酷刑把人折磨致死.
恐怖的故事早已被尘封,除了人心,岁月是一切最好的清洁剂.有句烂熟的话说,时光如水,能够把一切冲淡,使甜的不再甜,苦的不再苦.研究符号学的是学者,而我们所能记住的,“白马王子”仅仅是一个符号.
在某些时空,它代表了一些渴求,从天而降的机会,一夜春风万树梨花般的运气,劫难后理所当然的福气,皆大欢喜的结局……谁不曾想要过?
也许没有比白马王子更浪漫的了,浪漫到......你还信以为真?
不是都说格林兄弟很聪明吗,他们写故事只到婚礼便嘎然而止,预知后事如何,没有下回分解.怎么说呢,童话,老式的童话,都是讲给小孩子听的,幼小的心灵不需要一个真实的未来,有一些快乐的梦已经很好了.等长大了,是否要继续做梦,一般由我们自己决定,从这个角度看,童话是很慈悲的.
现在有很多童话都不是给小孩讲的故事了,常常连大人也必须使劲用脑才能领会其中深藏的涵义,我不知道这该是喜是悲.说到底,寓教于乐也不是中国文化的独家法门,不朽如格林兄弟,也是兢兢业业地改编着童话故事中的善恶,以期被大众所接受.
我还在怀疑中,究竟有没有单纯的快乐,没有一丝一毫教育与被教育的色彩?
有一定是有的,其实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快乐,是否让我们最终很满意呢? 这样的快乐,已然足够吗?
清如水的快乐,也是传说中的吧.
----白马很好看,更好看的是还长着翅膀可以飞的---其实这是独角兽:))
----------最熟悉的白雪公主
----1812年首版格林童话封面
ps:图片来自网络,谢谢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回复苗青青的评论:
青青好呀,你的幸福生活也深深地感染着我呢,既然生活是酸甜苦辣俱全的,那我们就好好地感受着吧,好好珍惜.
苗青青 发表评论于
嗯,人活着有快乐,有悲伤, 小艾可是能化腐朽为神奇,把悲伤变成快乐的人。。。
祝你和大伙儿周末快乐!
thunder_bird 发表评论于
宁宁啊,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点底了。不过王心刚是什么样子我好象一点印象都没有啊。《野火春风斗古城》听起来熟,肯定看过,可惜我看电影的时候光看情节,不看演员长相,特别是男演员的长相。
葛优我知道,如果白马王子就他那长相我就有点希望了。我长得只比他差那么一丁点。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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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也喜欢王心刚?天哪,太巧了,他是我最喜欢的中国男演员,我曾经以为他是中国第一帅哥!好像.....现在也没见过比他更帅的吧?尤其喜欢他和王晓棠的"野火春风斗古城",他们绝对是天仙配,容貌气质都太难得了.
至于白马王子嘛,鸟儿估计是让你给说晕了,唉,可惜呀,本来有这个雄心的,却天生是一只大鸟儿,哈哈:))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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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雷鸟,re 白马王子什么样儿
鸟儿啊,你可太厉害了。白马王子什么样儿?我打哪儿知道去!我自己这辈子连白马王子的影儿也没见过,让我怎么给你描述啊?楞是�shy;的我两天说不出话来!
你要是非想知道,好吧,让我笼统的猜猜 – 要是能有王心刚的长相儿,葛优的性格,再加上黄万里老先生的学问和人品,大概就差不多了。
不好找啊!
“宁总,”挺好。你要是非得叫我“总”的话,还是“宁总”来的热乎儿 :)。在不是跟我赔礼道歉的时候,你可以叫我宁宁 :)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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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宁啊,劳驾查一下你的悄悄话信箱:))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回复Yuga的评论:
嘿,谢谢,你真好,我是把独角兽和白马混在一块儿说了,这样吧,我放一篇以前存的文章,写得挺有趣,也给朋友们看看:))
ZT:传说中得神兽---独角兽
西方独角兽的历史:
尽管独角兽从历史的早期就存在于欧洲,实际上它们在《旧约全书》中被频繁的提到。作为一种希伯来传说中的动物,大多数关于它的早期描述看来都来源于阿拉伯王的karkadann(一种动物的名字)。
在Persia,阿拉伯,印度和北非,凶残的karkadann,与温和的麒麟不同的是,它是一种人畜都惧怕的动物。 然而,人们为了获得它的角,偶尔会试图去捕捉 karkadann.它的角可以用来制成长笛或者被用来制作解毒药剂。
Cnidus有个名叫Ctesias的药剂师为Darius二世教廷制作药剂,那以后,他也曾效命于Persia. 公元前416年,在他离开Cnidus到公元前398年他回到Cnidus,他学习养生之道,也努力保存大量关于生命和历史的学问。他的其中一件功绩,Indica(这是啥不懂),曾经被作为残破的摘要碎片而被保存下来,后来的副本流传了5个世纪之久。
Induce的第25章中,Ketosis描述了独角兽:在印度的森林中,(独角兽)的体型和体型较大的马一样,或者比马大一些。他们的身体是白色的,头是深红色,眼镜是深蓝色。 它们的角从额头正中伸出,大约一英尺半长。
独角兽的角磨制成的粉末可以作为抵御致死麻醉药的解毒剂。角的根部,眉上两手宽的额头是纯白色。角上端很尖锐,是鲜红色,中间呈黑色。 用独角兽的角制成容器喝酒的人说,这能够治愈疾病(癫痫)。 实际上,饮用独角兽角杯而免于中毒的人,是因为他们还饮用葡萄酒,水,或其他液体稀释了毒药而免于死亡。
不论是驯化的还是野生的独角兽,实际上,所有的硬蹄动物都没有踝骨,它们的肝脏也不分泌胆汁。独角兽却有踝骨和胆汁。如同一头普通的公牛,但却是遍体朱红。
这种动物动作敏捷有力,以至于没有哪种动物,甚至是马,能够追上它。在印度,Rishi时期,只有一个农家孩子第一次获得了一些关于独角兽的第一手资料。Vibhandaka,这个农家男孩,帮家里照管田地。一天,在一个宗教仪式上,他遇到了来访的一位贤者。这个人给了改变他一生的机会。一年后,当贤者再来到这个村庄的时候,Vibhandaka的生活改变了。他告诉父母他的决定,接着和贤者一起永远的离开了家。 很多年,他的生活一成不变,他作为贤者的随从深入ashram森林直到贤者死亡。Vibhandaka埋葬了他,离开ashram.他流浪了很长的距离,最后找到了一个被废弃的洞穴。尽管这个洞穴被废弃了,一些野生动物为了避雨常来这个洞穴。他和一头独角兽成了朋友,独角兽总是陪在他的身边。
亚历山大(Alexander)的父亲菲力普(Philip),曾经捕获到一只长了一只角的动物。但不论是菲力普还是其他贵族,没有人能够骑上它,独角兽总是很快把他们甩下来。亚历山大饲养它,并且给它起名Bucephalus.他驯服它并骑它去战斗,以此证明他的勇敢。如何活着捉到一头如此危险的野兽是一个有趣的问题。Aelian(公元三世纪一个罗马作家)的观点是,只有最年轻的cartazons(不知道这词的意思)才能够捕捉它,因为最强壮的成年人也很难使它屈服。karkadann的传说影响了作家们对独角兽的描写。
因此,Seville的Isidore在公元600年写道:独角兽是残忍的野兽,经常与大象争斗。他还注意到,用少女能够诱使独角兽上当而被捕捉。独角兽会把它的脑袋靠在少女的裙摆上入睡,因此很容易被猎人捕捉到。
这种有一只角的野兽出没于喜马拉雅(Himalayas)的雪山,从而形成了一些古老的传统。因此,很多人认为西藏是独角兽传说的源头,尽管在历史上曾经有一度被称作月亮山,Abyssinia的最高点,荣耀之地。传统继续的延续下来。所以,有4尊黄铜的独角兽雕塑仍存在于Abyssinian王的宫殿中就不是什么令人惊奇的事了。
独角兽的住处:
这么多年以来,独角兽们一直过着相当安逸的生活,因为他们以生长在欧洲森林中的各种树叶和草为食。在春天和夏天花草绽放的时节,他们会小心的避开吃掉绽放中的美丽花朵,也许这是因为他们不愿意破坏掉美丽的东西,也或许是因为花儿们不久又会长出浆果来款待自己。他们尤其喜欢吃各种像野草莓、海棠果和山樱桃之类的浆果。有时他们也会用角去顶撞载满果实的枝条,或借助后腿的力量够到想要的水果。
临近秋末,树上的果实已经被吃光的时候,通常独角兽们会储存大量的脂肪以忍受冬季寒冷的天气和缺少食物的那几个月。与鹿不同的是,至少鹿儿在秋末的发情期过后也会群居过冬,而独角兽则会继续他们孤独的旅程。过冬时,他们会躲进森林的深处,那里的雪并不会积的很厚,他们就可以用蹄或角拨开积雪吃下面的余草。这段时期内,他们必须时刻警惕狼之类的食肉动物,因为土狼们能够在50英尺的距离内很快的捕到猎物。可是,一般除非独角兽受到围剿,不然他们也能够靠自己锋利的犄角和蹄子把土狼们逼上绝路。
Yuga 发表评论于
那个长翅膀的叫独角兽
小心,搞错了要出大麻烦地 ...
骑独角兽的妖魔鬼怪,不是王子
Thunder_Bird 发表评论于
唉,晕了,是简总不是宁总。还得再道歉一次。
最近张口就错,看来我是该当话少的君子了。
thunder_bird 发表评论于
回复简宁宁的评论:
哈哈,宁总别生气,鸟儿的脑筋特实诚,光看字面的意思了。王子当然是富的呀,没有见过穷叮当的王子,否则也骑不起白马不是?那可比BMW还值钱呢:)
鸟儿好奇,想请教宁总,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也谢谢小黄鹂代我回答。咱鸟类的目光就是锐利,什么问题都能看透:)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回复简宁宁的评论:
呵呵,理论是要适应实际的嘛。
前面我话少的时候,当某些人批评/有意见的时候,咱当然得用孔老夫子挡一下。
现在人家说我话越来越多的时候,咱们是否考虑不应用老夫子的理论?
我这是活学活用给你们演示老夫子的理论并不是永远正确,要根据对手和现实的不同作相应的调整。
最主要的是,我前面写错了。应该是在大富豪和白马王子之间选择后者;在白马王子和小穷人之间选择前者。
特此纠正,再盖个章。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小黄鹂你逗死我了!你那“君子话少,女人话多”的理论呢?你可是离君子越来越远了啊!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回复简宁宁的评论:
我替那鸟儿回答。
喜欢白马王子跟嫌贫爱富好像没有必然关系。因为很多女孩说的白马王子并不一定很富。
或者这么说吧,如果让很多女孩在大富豪和白马王子只见选择一个的话,她们会选前者。
但是让他们在白马王子和穷人之间选择一个的话,她们也不会选着穷人。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喜欢这篇!真服了你,你在哪看到的《格林童话》的原版?
“究竟有没有单纯的快乐,没有一丝一毫教育与被教育的色彩?”郭德纲的相声?
“清如水的快乐,也是传说中的吧.”问的好啊!好像人呢,就像需要快乐一样的需要痛苦,这才能保证情感的平衡。“苦尽甘来,”“以苦为乐,”我们自己对快乐的定义就不纯粹。如果仅仅有“清如水”的快乐,人会不会疯掉?
最后问一问小雷鸟儿,爱上白马王子和嫌贫爱富有什么关系?白马王子怎么了?白马王子怎么了?咱生活中找不到白马王子,还不能想想吗?切!啊呸!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回复啊扑的评论:
张爱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既然这样,做点儿梦也说得过去吧,可以安慰我们的是,虽然世道沧桑,有金石之质的人和事还是存在的.
周末来了,别郁闷,给自己做点儿好吃的吧,祝好:))
啊扑 发表评论于
白马王子,先看到白,然后慢慢知道是马.
如美女,先看到是美,慢慢是柴米油盐吃喝拉撒.
有点郁闷.
梦想那么短,现实如此长.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回复thunder_bird的评论:
嘿,鸟儿不要嘴硬:))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回复两只黄鹂的评论:
哈,还真是的,我怎么没想到这个解释呢,有道理呀:)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回复人間的盒子的评论:
谢谢盒子!
这篇以前忘了在哪里看过,今天重温还是感慨很多.我是大话西游迷啊,不知看多多少遍.
明了开头是容易的,因为正在经历着,但结尾,往往不能一厢情愿.无论什么,都是两厢情愿的最好,苦也苦得心甘情愿.
thunder_bird 发表评论于
唉,难怪现在中国女人里面有这么多要嫁豪门傍大款的,都是被这些白马王子的故事灌输坏了。绝对不是因为咱不骑白马,又不是王子而嫉妒,咱生来就是最瞧不起养尊处优的寄生虫。
从来没有幻想过去娶什么粉马公主,看着别扭,也侍侯不起不是。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哈哈,中国人的审美观:一白遮百丑。
人間的盒子 发表评论于
朋友发给我一篇文章,小男小女们的读物,贴给你?
世界是巨大的枷锁,你不得不重复自己或是别人的生活。
记得长辈说过:年轻是一种罪过。他们说我们不成熟。
真切地为自己的不俗喝彩,在深切的郁闷中,突然就看懂了《大话西游》的开头: 一位才华横溢又无法无天的青年(孙悟空),根本不喜欢世人摊派给他的大事业(西天取经)。他尤其受不了师父(唐僧)的唠唠叨叨,可世俗条规(观音)又不放过他。为让他悔悟,心甘情愿地去取经,唐僧和观音达成妥协:让他五百年后重新做人。 这真是一个宿命的开始。
师兄曰:“大学的孩子都是玻璃罐里养蛤蟆,前途光明出路不大。”再贴切不过。大闹天宫无非是大学四年的黄金时光罢了,找到工作走上社会任你盖世的才华浑身的个性也自有翻不出的五指山来压。只有戴上紧箍咒取经去,九九八十一难,做一个奇奇怪怪的佛。你别无选择。
五百年后的悟空叫至尊宝,在五岳山从事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山贼。命运却要他扮演孙悟空,至尊宝只是个过渡罢了。蜘蛛精来了,白骨精来了,菩提老祖来了,牛魔王也来了……都是棋子,安静地立在命棋盘的中央。
他的路线是早定好的:(1)一个人给他三颗痣(2)戴上紧箍咒(3)打败牛魔王(4)西天取经。可怜的至尊宝什么都不知道,认认真真做山贼,还爱上了白骨精,想和她结为百年之好。
所有的事都瞒着他接二连三地发生。
给至尊宝三颗痣的人是紫霞仙子。谁说的:总有一个女孩出现,让男孩最终成为男人。而男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那简直是一定的。
非常喜欢紫霞的开场白:“现在我郑重宣布,这座山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那样的气贯云霄,像一个童话故事。
而现实是: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属于你,包括你自己。也许我们就是为了创造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来到这个世上,因为年轻,所以押注于爱情。
至尊宝拒绝了紫霞,他以为自己还爱晶晶。见到晶晶,他又发现紫霞才是真爱。命运一直在同他开玩笑:至尊宝忽然成了孙悟空,千辛万苦找晶晶又爱上了紫霞。而抉择是那样残酷:要打败牛魔王救紫霞,就必须戴上紧箍咒做回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而戴上紧箍咒就不能有半点情欲,只有取经去。
为至尊宝不平:不明白在这样的故事里为何爱情总要成为牺牲品,干嘛不让周星弛携紫霞纤纤小手——走先!爱情是那样美丽而脆弱,无法直面生活的琐碎和坚韧。哪段感情又没有绚烂的瞬间和艰难的长久,在一起就会幸福吗,未必。
为紫霞叫好,"我的生活我做主",一个仙子为了所爱所恨抛弃一切. 虽然结局是她没有猜到了.可是她永远留在了人们的心里.
至尊宝挖开自己的心,看到了紫霞留在那里的一滴眼泪,毕竟曾经沧海过。 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地。人没能战胜命运,而人的尊严却在抗争中得到了肯定,人的情感也必将不朽。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大彻大悟。
紧箍咒,圈住昔日的梦想,圈住棱角分明的个性。
成熟是一个很痛的词,它不一定会得到,却一定会失去。
罗曼蒂克、海誓山盟、生死相许……面对爱情这些都是琐碎,不值一提。爱情就是爱情,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能与爱情同在的只有生命,其他都滚一边儿去。
你爱了,难道还不够吗?
悟空爱了,不论晶晶还是紫霞,他都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晶晶爱了,那个弃她而去的悟空,“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人又怎会开心。”
紫霞爱了,“谁拔出我的紫青宝剑,谁就是我的如意郎君。”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孙悟空会爱白骨精,*八戒爱上了蜘蛛精。紫霞爱他至深,因为他拔出了一把剑。
故事里的人找爱人的理由永远千奇百怪:王子要用水晶鞋才能找到灰姑娘,薛宝钗要那有玉的人来配……可生活永远现实得多,芸芸众生,谁又能许谁一个未来,自欺欺人罢了。
有理由也好,没理由也罢,可还是要爱。让我去,过程就是结果,无悔。至此后漫漫长路我独行。
爱无须掩饰无须矫做无须患得患失,只要像紫霞一样说:“让我们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先亲我一下。”
晶晶口中道:“我再也不会为这个男人心痛了。”可还是要为他拔剑与人拼命。
至尊宝梦中也要叫紫霞的名字七百四十一次,不知道的人觉得紫霞一定欠了他很多钱。
爱是身不由己.
紫霞:“就象飞蛾,明知会受伤也要扑到火上。” “我无力抗拒,向你狂奔去。”无可救药的痴迷。
爱是奋不顾身。
至尊宝对晶晶说:“你杀了我吧,我不希望你看我的时候心里却想着别的人。”
晶晶以为:“都是骗我的。”跳下崖去。
紫霞把身体挡在至尊宝面前,刺进牛魔王的铁叉里。
一时间,以后的人生如何,大家都无所谓了。连那样宝贵的性命,也打算随时给爱情作了祭品。一个个一头扎进这情爱苦海,宁愿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爱是深刻莫测的,。
三十娘流着泪说:“想我春三十娘貌美如花,却跟这么丑的人有了。” 这是多少美丽自负的女子的宿命:心中的他是能文能武翩翩少年,枕边人却鼾声如雷大腹便便。谁敢说多年后眼望自己的丈夫不会有如此感觉,真不知幸福还是心酸。不过还是要为他挺
身而去无限牺牲,像春三十娘为*八戒放下断龙石与牛魔王同归于尽。
晶晶爱悟空,至尊宝爱晶晶,紫霞爱至尊宝,“他爱你你爱我我爱他”,千古无解的方程。《白马啸西风》里说:“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又深深爱上了别人,能有什么法子?”
所以紫霞说:“爱一个人原来是那么痛苦。” 晶晶找不到那个抛弃她的悟空(象不象殷离),告诉至尊宝:“你经过五百年回来要找的不是我。”至尊宝原以为可以与初恋共度今生,谁知初恋的时候并不懂情爱人生。当年被他推开的紫霞已经悄无声息地抵达他灵魂的最深处,而他却不自知。可紫霞死了:“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没有人猜得中结局,一切随风而去。
恋爱的时候我们都不懂爱情,懂得爱情后却失去了可以相爱的时光。
最绝望不是他不爱你或他离你而去,最绝望是你忘记了怎么去爱一个人,你已丧失了爱的能力。
请记住下面的台词:“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对你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也顺便记住这段话的原版,在王家卫的《重庆森林》里:“如果记忆是一个罐头,我希望它永远都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至尊宝第一次说这番话是骗紫霞,第二次说已痛不欲生。 总有一天,你会在灵魂最温柔的一隅为她重复这段话,为了你们即将封存的一万年。 “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不管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你都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经历过和正在经历着悟空式的命运和紫霞式的爱情,才发现生命的本质是以最低的姿态出现的。
英雄?你为什么不问问做英雄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