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没有象美国这样强大的监控民众的秘密机构?


且看看美国强大的监控民众的秘密机构



NSA

美国国家安全局(英文:National Security Agency,简称NSA)是美国政府机构中最大的情报部门,专门负责收集和分析外国通讯资料,隶属于美国国防部,是根据美国总统的命令成立的部门。

美国国家安全局负责监听的包括电台广播、通讯、互联网,尤其是军事和外交的秘密通讯,掌握有比美国中央情报局还要多的经费,是世界上单独雇佣最多数学博士和电脑专家的单位,但效益却很低,直到最近,甚至不为美国政府的其他部门所了解,所以它的缩写NSA经常被戏称为“No Such Agency”(无此局)。

美国国家安全局继承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功破译敌方密码的工作。

美国国家安全局位于马里兰州,在华盛顿特区东北16千米的乔治·米德要塞,在巴尔的摩至华盛顿的高速路上有自己单独的出口,有“NSA雇员专用”的标志,平时有两辆马里兰州警车守卫,它总部每年的用电费用就超过2千1百万美元,门前有18,000个停车位。(一般惯例是为来访者保留一半的停车位)。

美国国家安全局分为几个技术区域,有硬件区和软件区,还有一个芯片工厂,一个密码研究区,此外还和几个私营研究机构和设备生产单位有合同联系。


美国国家安全局的前身是1949年5月20日经参谋长联席会议决定的,由国防部成立的“武装部队安全局”(AFSA),负责综合协调下属部门的情报工作,包括“陆军安全局”、“海军安全组”和“空军安全服务部”,当时没有多大权力。1951年12月10日中央情报局局长给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写了一份备忘录,建议成立一个综合的通讯情报部门,建议被采纳并开始调研,1952年6月13日调研报告《布朗内尔委员会报告》完成,建议在AFSA基础上成立NSA,工作范围超出军队内部。

6月杜鲁门总统签署文件,规定了NSA的工作范围,1952年11月4日正式成立,将国家安全委员会情报组的9人转为NSA的领导机构。这个文件在一代人的时间内一直保密。


从技术角度来说,由于现代电话、互联网、传真和卫星通讯都是通过大气电波传播的,所以都可能被监听。但NSA的指导条令第18条规定没有经过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书面允许,不得监听和收集“……美国公民、注册公司和组织……”的情报,不得用以对付美国公民。

但实际操作时,NSA与外国情报机构合作,让其他国家的情报机构收集美国公民的情报再分享,以此避开第18条规定的限制。

同时NSA有时还监视在国外的美国公民,这种权力有时被滥用,已经不只是为了保护美国的安全,还时常用于政治方面和商业间谍活动。

电话监听
2005年12月16日,《纽约时代周刊》登载一篇文章[1],在白宫的压力下和根据美国总统布什的指令,在没有经过大法官批准的情况下,国家安全局对美国公民向国外通话进行监听,以发现恐怖分子。

白宫曾经要求时代杂志不要发表这篇文章,认为会妨碍抓捕恐怖分子,为此文章晚发表了一年。

文章发表后引起国会议员和一些组织的强烈不满,认为违反了美国宪法,要求举办听证会进行调查。 白宫新闻秘书拒绝发表评论。2005年12月17日布什接受了8分钟的电视采访,承认他批准了对电话的监听,他说是“为了国家的安全”,美国人希望他能做“任何在我权力范围内,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保护他们和他们的自由”,因为现在还存在基地组织的威胁。他指责发表这篇文章的人“没有经过允许发表会危害国家的安全,将我们的人民置于危险之中”。
参议员鲁斯·费英古德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说:“他是布什总统,不是布什国王,这不是我们具有的和我们为之奋斗的政府体系。”“看起来布什政府以为自己是凌驾于法律之上”。

美国司法部开始调查信息泄露给时代周刊的来源。

2006年5月10日《今日美国》报导[4]NSA操作一个世界上最大的数据库,收集了几千万人名、地址和其他信息。



FBI

美国联邦调查局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简称FBI),是美国司法部的主要调查手段,根据美国法典第28条533款,授权司法部长“委任官员侦测反美国的罪行”,另外其它联邦的法令给予FBI权力和职责调查特定的罪行。FBI现有的调查司法权已经超过200种联邦罪行。十大通缉要犯清单从1930年起公布于众。

FBI的任务是调查违反联邦犯罪法,支持法律。保护美国调查来自于外国的情报和恐怖活动,在领导阶层和法律执行方面对联邦、州、当地和国际机构提供帮助,同时在响应公众需要和忠实于美国宪法前提下履行职责。

在FBI每次调查的情报资料后,递交适当的美国律师或者美国司法部官员,由他们决定是否批准起诉或其它行动。其中五大影响社会的方面享有最高优先权:反暴行、毒品/组织犯罪、外国反间谍活动、暴力犯罪和白领阶层犯罪。

FBI曾经有不纯的历史, 即支持法律, 有时候又破坏它。但在大多数美国人的通常印象里:它是打击罪行最有效的机构。专门特务的人员每年都在增长,现在已经超过11,000名成员。大多数专门特务驻在外国,作为大使法律随员在美国使馆工作,FBI自称为:“LEGATS”。

联邦调查局的历史
在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任期中,司法部长查尔斯·约瑟夫·波拿巴,于1908年7月26日成立了由专门特务组成的联邦调查局。一开始叫做调查局(The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简称BOI),到1935年改为联邦调查局。

约(翰)·埃德加·胡佛在1924年5月10日成为调查局局长。当时调查局花费大量精力调查没有犯罪的政治激进分子(如,社会主义者阿尔贝特·爱因斯坦 )。当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在任时,提醒胡佛自由主义不是罪行,而应是现任总统和行政部门的政治活动。

FBI科学检测罪行实验室(众所周知是FBI Crime Lab),正式成立于1932年11月24日。

二十世纪30年代,联邦调查局逮捕了一批臭名昭著的绑架,抢劫和杀人犯,例如John Dillinger, Baby Face Nelson, Kate Ma Barker, Alvin Karpis和George Machine Gun Kelly。在打击三K党的行动中联邦调查局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从二十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联邦调查局调查了针对美国的间谍案。二战期间联邦调查局曾抓获8名到美国执行破坏任务的纳粹间谍。

联邦调查局还针对美国的有组织犯罪进行了很多工作,打击了很多犯罪组织和集团,例如Sam Giancana家族和John Gotti家族。

二十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联邦调查局进行了颇有争议的Cointelpro行动。这次行动的内容是调查和妨碍美国持不同政见的组织的行动。这些组织包括军事组织,非暴力组织和民权组织。胡佛关于马丁·路德·金的调查也是臭名昭彰的 – FBI没有找到任何犯罪证据,并试图使用其私人性生活录音带进行要挟。《华盛顿邮报》声称联邦调查局还至少给马丁·路德·金寄过一封怂恿其自杀的匿名信。

在1990年代,显示FBI科学检测罪犯实验室经常犯低级错误。在一些本来证据显示嫌疑犯无罪的案件中,技术人员却报告证明他们有罪。当这种错误被发现时,许多这样的案件会重审。



CIA


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简称中情局,英文简称CIA)是美国最大的情报机构,主要任务是公开和秘密地收集和分析关于国外政府、公司和个人;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报,协调其他国内情报机构的活动,并把这些情报报告到美国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作。它也负责维持大量军事设备,这些设备在冷战期间用于推翻外国政府,例如前苏联,和对美国利益构成威胁的反对者,例如危地马拉的雅克布·阿本斯(Arbenz)和智利的阿连德(Allende)。总部设在兰利。据传中央情报局也经常搞一些暗杀活动,暗杀敌国领导人,例如古巴总统卡斯特罗,但是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中央情报局的地位和功能相当于英国的军情六局和以色列的摩萨德。

2006年5月26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以78票对15票的表决结果,批准了美国总统布什对当时担任国家情报局副局长的空军上将迈克尔·海登出任中央情报局局长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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