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军法一款赏析
诸葛亮的刑法是什么样,不得而知。但他的军法却写的清清楚楚。让我们来看一条。如下:
斩断第十四
斩断之政,谓不从教令之法也。其法有七,一曰轻;二曰慢;三曰盗;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乱;七曰误。此治军之禁也。当断不断,必受其乱,故设斧钺之威,以待不从令者诛之。军法异等,过轻罚重,令不可犯,犯令者斩。期会不到,闻鼓不行,乘宽自留,避回自止,初近后远,唤名不应,车甲不具,兵器不备,此谓轻军,轻军者斩。受令不传,传令不审,迷或吏士,金鼓不闻,旌旗不睹,此谓慢军,慢军者斩。食不禀粮,军不省兵,赋赐不均,阿私所亲,取非其物,借贷不还,夺人头首,以获其功,此谓盗军,盗军者斩。变改姓名,衣服不鲜,旌旗裂坏,金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坚,矢不着羽,弓弩无弦,法令不行,此为欺军,欺军者斩。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按旗不伏,举旗不起,指挥不随,避前向后,纵发乱行,折其弓弩之势,却退不斗,宜左或右,扶伤举死,自托而归,此谓背军,背军者斩。出军行将,士卒争先,纷纷扰扰,车骑相连,咽塞路道,后不得先,呼唤喧哗,无所听闻,失乱行次,兵刃中伤,长短不理,上下纵横,此谓乱军,乱军者斩。屯营所止,问其乡里,亲近相随,共食相保,不得不越次,强入他伍;干误次第,不可呵止,度营出入,不由门户,不自启白,奸邪所起,知者不告,罪同一等。合人饮酒,阿私取受,大言警语,疑惑吏士,此谓误军,误军者斩。斩断之后,此万事乃理也。
这里的话比较浅显,我不翻译。
我们仅找几条来看,诸葛亮的法律是什么样。
“期会不到”,在战场上,情况万变,要想在任何时候都要预想的时间到,几乎不可能。就是机动力强大的美军,今天也办不到。而这要被杀。陈胜、吴广造反的直接原因是:天下雨,无法按时到达,要被杀头。反正要死,还不如造反,也许还能活命。若没那条法律,他们造反的决心就不会那么坚决了,别人也不会那么容易跟着他们造反了。衣服颜色不鲜艳,要杀。战场上,士兵经常是衣履不整,怎么办?战争不是逛大街呀。那士兵的衣服被晒掉色怎么办?杀吗?旗坏了,要杀。那拿旗的士兵,走路时,必须时刻小心旗别被树刮了。否则,脑袋没了。连住营后,问问家乡的情况都要杀,谈得来的人一起吃饭要被杀。那蜀汉的兵,每天只能像木头,一生不吭,否则,不知何时大祸临头。连救死扶伤,诸葛亮认为是容易导致故意后退,要杀。大概蜀汉的军队是绝不救伤兵的,自己救自己吧。什么叫“大言警语”,就是士兵在战场互相发警告,这也要杀。等等,等等。
这里许多都是人极易犯的小疏忽,结果是被杀。在这样的军法威胁下,士兵每天想的是如何不被杀,还能打仗吗?
这样训练出来的士兵能打仗吗?我的推论是;这样的军队根本无法和训练有素的军队较量,对付百姓,倒可能行。当然,有人会说。这样才能训练出好的士兵。那你就到这样的军队去干吧。
实际情况怎样呢?
吕乆传中说:“丞相诸葛亮连年出军,调发诸郡,多不相救。乆慕取兵五千人詣亮。慰喻检制,无逃窜者。”这一段文字极有意思。诸葛亮出兵,调各郡的兵,大多数都不救诸葛亮(看来他的大开杀戒的刑罚,有时也失效了)。只有吕乆招了五千人送给诸葛亮。吕慰问、警劝、验查等等,无人逃走。潜台词未说:别人根本不送兵;就是送去后,总有人逃走。
这是“著名军事家”训练出的军队吗?每当我看到后世的人赞扬诸葛亮的军事才能时,我就想起了胡适,他真是太有远见了。
诸葛亮要靠这样的军队北伐,不亦难乎?
诸葛亮的军队出战时,临时的营房都中规中矩。这一条都受到司马懿的赞扬。
可是,这样技术上的“好”能弥补战略上的和政治上的短视吗?那些为诸葛亮辩护的人将永远要面对一个他们无法自圆其说的难题:诸葛亮北伐,结果惨败。当然,他们可以说:这不是诸葛亮无能,而是司马懿太狡猾了。
诸葛亮的军队出了(多时还未出呢)秦岭,守城守不住,攻城攻不下。转悠几个月后,打道回府。
有人说,那是因为没粮了。连后勤供给都解决不了,却要三番五次出征。这是什么样的统帅?
如果这是什么名相,那古人所说的“决胜于千里之外”就是疯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