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警長:我從不知媒體和警察間的'緊張關係'!

洛市警長:我從不知媒體和警察間的"緊張關係"!

719號中午,正面臨"休年假前症候群"(忙得焦頭爛額,EQ低下,面目可憎)考驗的我,被徵召參加和洛市警長布萊頓(William Bratton)的午餐會。說是自由參加,但是洛市警局的公關發出了郵寄的邀請,電子郵件的提醒,加上電話的催促,不去好像說不過去。

去之前就已知道午餐會的主題和麥克亞瑟公園警民衝突事件的善後有關。

51在洛杉磯市舉行的五一大遊行主要訴求是停止大規模搜查非法移民及遣返出境。白天各地算是平和舉行,不過傍晚,預定集會結束前,突然有民眾在終點的麥克亞瑟公園向警方丟擲空瓶或石塊挑釁,造成十多名員警受傷,鎮暴員警以警棍驅趕民眾之餘,也發射兩百多發橡皮子彈,讓一些現場人士與媒體採訪記者負傷。

連月來,布萊頓警長如坐針氈,不但對本事件已經展開調查,當時遭驅趕而受傷的民眾和媒體都已陸續提出正式抗議或是採取法律行動提出告訴。

布萊頓警長午餐會上,開宗明義的向與會的五十多名洛杉磯媒體的新聞部負責人表示,美國憲法賦與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也有遊行表達訴求的權利。直指這次的麥克亞瑟公園警民/記者衝突,是他在擔任警局官員30年來最複雜的案件之一。他說:我從來不知道媒體和警察間的緊張關係(tension)布萊頓強調,他會盡力改正(correct)員警在執法時因為維護秩序,傷及無辜民眾和記者的情形。方法之一是:訓練警察,讓他們學會如何在集會場合控制群眾,並正確的和媒體互動。

接下來承接布萊頓警長訓練警察政策的警局官員陸續上台發言時,都圍繞著加強人性/人際(human)關係的訓練上。要求員警在控制群眾時也要尊重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賦予的權利。

議程至此,不少新聞主管已經吃完了手中的三明治,開始積極的對麥克阿瑟公園警民衝突議題加入對話。

警方:有時候,合法的集會遊行會在少數滋事份子的擾亂下,變成一個非法集會甚至是犯罪現場。採訪媒體應依照警方指示,訊速與犯罪現場保持距離,否則將造成不必要的安全困擾。

新聞主管:警局簽發的記者證(press pass)本來就賦予記者接近案件現場(cross fire line) 趕我們到封鎖線之外,還採訪什麼新聞?

警方: 我們在處理犯罪現場時,很難顧到媒體的安全,媒體若聽從現場警局公關發言人的指示到特定的點,警方還是會讓你們完成採訪任務。

新聞主管: 我們是電視台,有轉播車,各式機器設備和線路設置,你們畫界驅離時,我們哪能說走就走,根本來不及反應。

警方:執法有步驟, 驅離的動作是漸進而持續的,你們太靠近脫序的"犯罪現場"時安全堪慮。

新聞主管:記者有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憑什麼讓警局公關發言人來決定新聞拍攝的地點和角度?如果記者願意為採訪新聞上火線,是記者個人的行為,警局不應干涉。

警方: 目前記者證的尺寸不夠大,情況混亂時不易辨識,可否請媒體製作背心和臂章,以免誤認。

新聞主管:記者證行之多年,不尊重媒體的員警個人還是會是視而不見。

警局:@#$%^&*!(

 

新聞主管:警局發放記者證要有節制,3千張記者證滿天飛,當然應接不暇。

 

警方:只要是固定採訪市政和警局並有作品證明的都符合給予記者證的資格,哪位可以和我們討論修改現行記者證的發放標準?(新聞主管一片鴉雀無聲。)

 

新聞主管:群眾聽不懂英文的驅離指示時怎麼辦?

 

警方: 未來將發展多語言的警告牌和錄音,務求執法過程無障礙。

 

新聞主管: 我們是西語媒體,洛市警局的西語代表語言能力太差,何不到UCLA USC上西語課或請人到警局裡教授西班牙語。

 

警局:!@#$%^&*(

兩個小時的午餐會還算準時結束,離開時我和隔壁的洛杉磯時報及幾家電視台的數名主管交換了彼此"心照不宣"的眼色。 說實在的,這120多分鐘的討論,並沒有讓我增長太多見聞。

布萊頓警長說: 麥克阿瑟公園事件是他擔任警政首長生涯中最複雜的案件。沒錯,電視畫面上重複播出某英文無線電視台的文字及攝影記者,遭警方粗暴對待受傷,攝影機也遭摔壞的激烈畫面,警長當然知道,得罪記者,可使不得呀。

但是布萊頓說,他因為這個事件才了解到媒體和警察間的緊張關係(tension)。這可讓我納悶了。前不久鬧得滿城風雨的rampart 警分局扯出的爛攤子,各地警察在值勤間的防衛過當,誤傷無辜,或是涉及種族歧視的對待犯罪嫌疑人的事例,在全美的警界時有所聞,如果洛杉磯市的警界大家長對媒體批露一件又一件"醜聞" 或"爭議不以為意,那麼布萊頓警長的神經也未免太大條了吧。

走進辦公室,同事問我,媒體和布萊頓警長的飯局如何? 我說:"各自表述意見,沒有交集"。

 

也許,世上每件事的複雜程度就好比瞎子摸象,不同的人在不同的位置,立場,處於不同的時間,空間和心情下,對所謂的"大象"(事實)的認知可能會有南轅北輒的差異。 

 

不過我想,我們的記者們在這件事上一定和我有交集,那就是希望洛市警局對旗下警員有關"如何對待群眾和媒體"的訓練早日落實。

 

不過我們也深知,群眾運動的不可知,難預料。當然還有個變數是:不論訓練設計的如何精進,訊息傳播的過程中總有雜音。如果哪一天民眾和媒體在參與警方監控活動的現場遇到了個不上道的二愣子警察,注意,可別硬幹,棍棒和(橡皮)子彈可是不長眼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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