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色 • 戒》的败笔
文/廖康
《色•戒》充分体现出张爱玲到1950年时已经熟谙短篇小说的写作技巧了。虽然也有个别句子明显地受英文影响而非常别扭,如“她是最完全被动的”,但通篇的语言还是相当精彩。故事从事件的中间讲起,不象她以前的小说那样平铺直叙,缺乏张力;而是通过对话、叙述、意识流、插述、回忆和描写,把这谋杀未遂的来龙去脉凝练地展现出来。这篇的情景描写十分到位,对话简洁而凸现个性,人物再现栩栩如生,牌桌上的气氛营造得恰到好处……可惜,小说的关键之处——事到临头王佳芝突然改变主意,让易先生逃生——这变卦缺乏铺垫,缺乏心理描写的基础,或不如说张爱玲猛不丁给了一个毫无根据的理由,让我无法接受。小说对王佳芝的心理也有三言两语的描述,但所表述的恰恰是与她变卦相反的理由。而那真正的理由,而且是常人都能够想象到的心理活动,张爱玲竟然没有写,令人扼腕叹息。
我不是从政治角度来评价小说情节正确或错误,也不是从历史角度来判断此事的真伪。只要换了名字,张爱玲当然有文学创作的自由。她有塑造英雄的权力,也有塑造普通人或懦夫的权力,她甚至有描写因情忘义的权力。问题在于小说并没有写出王佳芝为什么会突然觉得易先生爱她,就因为他花了“十一根大条子”给她买钻戒吗?就因为她跟易先生有过两次“那么提心吊胆,要处处留神”的幽会吗?他们的幽会,过来人都难免置疑,一个为国破身的青年女子,会那么快就沉湎于性爱吗?连王佳芝自己都说:“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回到他家里,又是风声鹤唳,一夕数惊……好容易回到自己房间里,就只够忙着吃颗安眠药,好好地睡一觉了。”原作中的这些话,让读者觉得王佳芝与易先生的苟合非常勉强,与她决定牺牲自己的贞操,谋杀汉奸的初衷是一致的。她对易先生即无情爱,也无性爱。怎么会事到临头,她竟然突然爱起这个“矮小”而且长得有点“鼠相”的特务头子?爱这个无情到“简直需要提溜着两只乳房在他跟前晃”才能让他想起对方的无赖,而且爱到了舍身饲虎的地步!
其实,张爱玲在小说中曾经非常接近她应该描写的心理,她已经体验到那种紧张,而且都说出来了:“只有现在,紧张得拉长到永恒的这一刹那间,这室内小阳台上一灯荧然,映衬着楼下门窗上一片白色的天光。”可惜呀,大概张爱玲从来没干过坏事,也是她缺乏这方面的想象力,她到底没有写出这种紧张的真正原因。一篇本来可以成为上乘的小说,功亏一篑,沦为平庸。
王佳芝为什么会变卦呢?她为什么会紧张呢?这其实并不难想象。文革期间,很多原本是好学生的乖孩子都经历过第一次干坏事的心理挣扎。我有个同学,幼年丧母,是他长嫂把他带大的。他嫂嫂美丽、善良,我们一向都非常爱戴她。文革初,也不知道是谁挖出一张他嫂嫂向美军献花的照片。于是,她遭到批判。我这同学很腼腆,但在批判会上,他终于顶不住压力,公然宣布和他嫂子断绝关系。但他嫂嫂特别拧,就是不认罪,也不做任何解释,一次次抬起头来,鄙意地瞪着主持批斗她的工作组成员。群情激奋了,有人开始动手了,但她就是不服,反复说:“我问心无愧!你们批斗我违反了文革的大方向。”动手的人越来越多了,我和他也加入了群氓的暴行。我清楚地记得:耳边是大家愤怒的喊叫,身旁是人们挥舞的手臂,但我心里有个声音企图制止我,好像还带着母亲那永远不改的四川口音,我迟疑了,但最终我还是打了他嫂嫂一下。我的手好像戳了,疼了很多天。我虽然反复告诉自己,我那是革命行为,而“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但心里一直内疚。文革后,我终于鼓足勇气向她道了歉。她还反过来安慰我:“那时你们都是孩子,懂什么?”
我绕了这么大个弯,就是要说明,人本性中的善良,或者说从小受到的良好教育,具有超阶级,超意识形态,超国家,超民族大义的作用。那是一种深植于心灵中的绝对律令,它不跟我们讲什么道理,而是直截了当告诉我们不能那样做。当然,有时候社会压力太大,环境影响太直接,意识形态的作用太强,人们可能会违背这绝对律令,做出相反的事情来,比如我在文革中打人。有时候,这绝对律令也会让人缩手缩脚,行为愚蠢,比如王佳芝临场变卦。
有人可能会说,王佳芝那是要惩处汉奸,是为民除害,怎么能和你打一个无辜的人相提并论?没有经历过文革的人可能体会不到,当时,我们的的确确以为我们的行为是革命的,是正确的,我们在思想意识中大概比王佳芝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光荣和正义的。但即使是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内心还是响起过谴责的声音。而且,打人毕竟不同于杀人。而且是谋杀!那可不同于在战场上的厮杀,没有火光,没有喊杀声,也没有枪炮声,更没有战友的鲜血和尸体激励你,只有等待,静悄悄地等着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干掉。设身处地想想,你能不紧张吗?无论是为了什么崇高的目的要杀这个人,只要他没有直接伤害过你,只要他不是面若恶魔,对你没有直接威胁,善良人多半都会心软,都会迟疑,都会有所顾忌,都会听到那绝对律令的声音。张爱玲本可以在此大书一笔,好好描写王佳芝的心理矛盾,绝对律令与民族大义的矛盾,朴素的善良本性与崇高的思想觉悟的矛盾。然而,她却用一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就把王佳芝的内心挣扎给打发了。太可惜了!竟然把如此具有普世意义的矛盾硬生生地塞入毫无铺垫的情爱巢臼,太小家子气了!
即便张爱玲没有类似经历,她从别人的描写和叙说中也应该能够体验到上述心理。很多电影里也有表现好人或刚刚开始变坏的罪犯,事到临头下不去手,扣不动扳机等镜头。真不明白,张爱玲这么一位敏感的作家怎么会在十年磨一剑中,错过了这么好的机会?中文作品对心理描写一向较弱,在这方面,我读过的好作品只有阎真的《沧浪之水》。文学作品有的地方是要留给读者想象的余地,但有些地方就是需要细细描写。所谓“疏可跑马,密不透风”是也。张爱玲在《色•戒》中,连自己都没想清楚王佳芝为什么变卦,自然无法说服众多读者。小说被人忽视、遗忘也就在所难免了。
李安把这短篇小说改编成电影,才让人再次记起这本来不值一提的作品。他也感到小说缺乏情欲的暗示,但他不管,还是淋漓尽致地发挥了那句话“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并将王佳芝和易先生的苟合渲染得如火如荼,摹仿《十日谈》,拍出了一场道义在情爱面前疲软的讽刺剧。这当然也无可厚非。他再现了旧上海,演出了人情味,在艺术上不无可取。但用张爱玲《色•戒》的名义,说轻了是强人所难,说重些是无中生有。李安替她的发挥与原作内容相违,被人讥笑为“一日就奸”,话糙理不糙。因为他的改编缺乏原作基础,如同空中楼阁。如果他跳出张爱玲的迷失,挖掘王佳芝的心理,或者完全甩开张爱玲,拍一部因情害义的电影,本可以毫无羞愧地领奖。但是看过小说的读者,心中难免另有评价,这哪是张爱玲的小说呀?难怪连李安自己都说,这电影并不是基于《色•戒》,受它启发而已。
2007年10月9日
(By Lunamia ZT, 感谢康兄送来的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