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的是一个发生于文革后期的爱情故事,跟“洋插队”毫无关系,但却诞生于海外,首发于海外第一大中文网站“文学城”,分四十七集,每日一集于该网站的“海外原创”及作者博克连载,跟读者如云,且如滚雪球一般,点击日增,至最后几天,场场爆满,跟贴铺天盖地,大有将文学城变形为“老三灵堂”的趋势 ( 某同期作者语 ) 。
山楂树之恋>>海外走红,惊动了国内出版商,将该书在国内出版。山楂树之恋>>回到国内后,同样引起轰动,感动了无数人。读者不仅自己读,还推荐给亲戚朋友同事同学读,且纷纷上网写读后感,仅新浪博克有关山楂树之恋>>的贴子就有八千多篇,且每日递增。
读者当中,有“伫立寒风中的街头”读完该书的,有“从不临屏读书,却坐在电脑前八个小时”读完该书的,有“已经多年不读长篇小说,但一口气读完”该书的,有“本来出于好奇,但一发不可收拾”读完该书的,有读完该书后“感觉天灵盖有碎裂声音”的,有读完该书后“于空无一人的家里放声大哭”的,有“读完已经几个星期了,仍不能走出山楂树”的,也有“每天都要上网来,搜寻有关老三和静秋的只言片语”的。
可以这样说,也许有很多书比 > “震憾”的范围更广,但要论“震憾”的深度和持久度,至今还无一书能望其项背。
> 走红海内外,国内有些人 --- 尤其是文人 --- 无法理解:这种老掉牙的故事我也能写,早知写这样的故事能这么轰动,那我早就写了。
问题是你不可能早写,写了也不可能引起轰动。
> 这样纯中国主题的小说,会诞生于海外文学城,再由海外回归中国,从网络走向出版,是偶然也是必然。偶然是因为故事原型与作者刚好在海外,必然是因为互联网的诞生 --- 尤其是博克的诞生 --- 使其有了发表的可能,而海外文学城聚集了一批被作者称为“知傻” --- 即知音 --- 的读者,造就了它的震憾。
当今国内文坛是没谁会有兴趣写这样的题材的,写了也没人愿意出版。国内文坛和媒体的大腕小腕们只盯着两件事:一、赚钱;二、成名。文人想赚钱,就得写畅销书;出版社要赚钱,就得出畅销书。要畅销,就得是抓人眼球的题材:性,还不是一般的性,而是乱伦的滥交的怪诞的性;钱,还不是一般的钱,是黑钱血钱不义之钱。如果不写这些,那就写鬼啊怪啊神啊幻啊,总而言之,与老掉牙的爱情故事无关。
想成名的文人日子过得是很惨的,这类文人的人生目标是流芳千古,想写出能进入文学史的东西,但苦于找不到突破口,所有的题材都被人写过了,所有的流派都被人创立了,所有的主义都被人提出了,到哪里去创新?这类文人的特点之一就是绝对不承认自己没才气,一旦连自己都知道自己没才气了,那就只有两条路好走:一、自杀;二、改行 。
据说 > 的作者原本是学文学专业的,但她很聪明地同时学了一个统计专业,以此谋生,看来她及时地认识到了一个真理:在当今社会,如果一个人以写作为谋生手段,是不可能写出伟大的东西来。
写作曾经是可以作为谋生手段的,至少鲁迅曾以写作谋生,但在文学日渐边缘化的当今中国,如果还要以写作谋生,的确很难写出伟大的作品来。稿费与作者的工作量不成正比,物价倒是日渐上涨,家里等着稿费装修房屋,儿子的绘画班小提琴班书法班跆拳道班的学费还没着落,作者如果不改行,不走歪门邪道赚钱,那就只好自杀。
> 的作者不用为谋生而写作,也便不在乎版税不版税,即使卖掉八十万册,版税所得也无非就是作者一年的工资。相信那些不靠写作谋生的人大多能做到不在乎版税,有人自己花钱出版自己作品就说明了这一点。
但不在乎版税不等于不在乎畅销,因为畅销还不仅仅意味着金钱,畅销也意味着知名度。即时是在互联网上免费写作,追求知名度的作者仍是不少,而这样的作者也不可能写出 > 这样的作品来,因为这种纯爱情题材明明是不可能吸引众多眼球的。互联网上点击最高的,往往是名人八卦,热门话题,这个只要看看国内各大网站的博克点击排行就知端倪。
本人是国内搞网站的,所以对名人八卦,热门话题并无反感,据说 > 的作者艾米也有与本人观点相同的说法,即生命是一种体验,人的一生只能体验自己的生活,而无法体验别人的生活,但人们天长日久地体验着自己的生活,难免觉得枯燥无味,转而想体验体验别人 --- 尤其是名人 --- 的生活,看看名人八卦可以满足这种心理。有人把爱看名人八卦批评为“偷窥心理”,有点言过其实,这只是人们对自己不可能有的经历的一种好奇而已。
名人八卦容易吸引眼球,但 > 并非名人八卦,而是以纯真爱情为题材的作品,可以说作者博克里的所有作品都是以纯真爱情为题材的,没有一篇名人八卦,也不涉及热门话题。但作者在文学城是排名第一的写手,这在国内网站几乎是不可能的,新浪,搜狐等国内网站的博克排名,居首的往往是名人博克,要不就是以写名人八卦为主的博克。
这跟文学城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写手排名原则有关,据说文学城写手排名是以发贴数点击数与评论数为参数的, 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文学城的聪明之处。注重发贴数,可以推动博主们多写博文;注重点击数自不待言,是为了推动博主们写出吸引众人眼球的文章,为文学城增加流量,提高知名度;注重评论数,就是注重读者反馈,即所谓“深读”。有些文章是靠耸人听闻的题目来吸引人的,点击可以很高,但大多数读者点进去有上当的感觉,不会在此长留,更不会留言 ( 除了骂人 ) 。所以注重发贴数、点击数和评论数,是比较公平的排名法。
文学城是被国内屏蔽的网站之一,国内大多数读者无法登录文学城,即使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也是速度奇慢,很少有人能忍受。在这种情况下, > 作者艾米的博克自 2005 年建博以来,能有高达 600 多万的点击,反映出海外华人的阅读倾向。在翻阅了作者博克的众多跟贴之后,本人不得不承认那里聚集的是一批高层次的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对文学的认识,对人性的了解,都高于国内普通读者,也高于国内许多戴着“作家”“诗人”桂冠的文人。正是这样一批读者,使 > 走红海外成为可能。
在互联网上写作的作者,其写作目的按写作对象来分,大致有三: 1) 为所有人写作,什么主题吸引眼球就写什么,点击越多越快乐; 2) 为自己写作,只是找个地方倾吐一下不能与人言说的内心,没人发现最好; 3) 为特定读者写作,即 > 作者总结的“码字为知傻”。
不为进入文学史写作,对于 > 作者这样的人来说,恐怕比不为畅销写作更难。文学专业的博士,当然比一般人更通晓文学史,更明白不能进入文学史的作品就等于短命的作品,身后很少被人提起。有些艰深晦涩的作品之所以在作者身后还一再被人提起,是因为它有幸进入了文学史。进入文学史,就意味着作品被肯定,就有不朽的可能,而文人的“不朽”感,是驱动他们写作的动力。
在这一点上, > 的作者很洒脱,她写的几部作品,基本都是同一题材的。作为文学专业毕业的博士,作者当然知道作家们最怕的就是被人批评为主题重复,题材重复,她自己在几部作品的序言和后记中也有所提及。但她很认真地写这些来自于她自己和她朋友的真实故事,动机很单纯:既然她的“知傻”们爱看这类故事,她就不厌其烦地写。
事实上,一个作者如果真想写出伟大的作品来,其实应该专攻某一类题材,某一类主题,而不必每次都挣扎着“突破自己”,去挖掘新主题,探讨新手法,使用新题材,因为再伟大的作家,一生也不可能写出多部不同主题不同题材的伟大作品来。文学全才,百年难出一个,在当今这个人人都可于互联网发表作品的年代就更是百年难遇。紧扣自己最熟悉最得意的主题和题材,反复挖掘,反复探讨,或许有望写出伟大的作品。如果今天写武打,明天写言情,昨天现实主义,明天后现代主义,必然流于表面,流于浅薄,写不出自己独特的风格来。
海外文学城聚集了一批优秀的读者,优秀的读者成就了优秀的作者,而优秀的作者造就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