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或狂欢(十)

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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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离开了那座已经不存在的林场时,我背了个硕大的谜团,那谜团罩在头上,让人的思维模糊,跌跌撞撞。遥远荒山里的废墟,不知去向的采薇,被烧死的看山人以及离开前那惊鸿一瞥的女郎……这些信息足够完成一部侦探小说的蓝本了,而我天生就不具备写侦探小说的潜质。可怜的智商也无法把那些信息拼揍出一点具体的形状来。我回到“竹里馆”,洗了个澡,从包里拿出几件干净衣服换上。看看表,时间还早,我带着被熨烫一新的衣服下了楼,开车出门了。

一整片竹林暗示我,采薇的亲戚离此不远,我顺着水泥路慢慢地开着,大约过了五分钟左右,看到那片小洋楼,采薇舅妈果真就住在这儿呢。

车停好后,我忐忑不安地敲了敲那扇紧闭的门。半晌,里面有人询问。“阿姨,我是采薇的同学。”我赶忙表明身份。门开了,采薇舅妈果真在家,她手扶大门,迟疑在打量。

“阿姨,我叫王珏,几前年来过。”她辩出我,侧身让我进门,说进来吧。

“我去江西办事,顺便来看看您。”我撒了个谎。

“哦,几年前你和采薇一起来过,我记得。”妇人把刚沏好的茶放在茶叽上。

“尝尝这儿的野生茶。”她说。

我端起茶,喝了一口,一种苦涩的香气沁人心脾。

借喝茶之机,我理了理思路问她:“阿姨,有采薇的消息么?”

说到采薇,妇人的眼神暗淡下来,她叹口气说:“好几年了,丫头也没回来过,电话都不曾打一个。”

“可能太忙了,也许过段时间就会来看您。”我安慰她。

“丫头在哪儿啊?”妇人开始擦眼泪了。

见她这样,我知道不能在往深里问了。坐了一会,我起身告辞。临出门前,采薇的舅妈对我说:“有了采薇的信儿,让她来看看我。”说完后,又抽泣起来了。

原来想多打听些消息,又怕她流眼泪。如果采薇的表弟在家,还可以多打听些消息,去云苔山时是我们三人,而我下山时,他还有陪着采薇呢。可是他去省城了,我一无所获。出于对采薇的爱,我坚持自己的想法,不管如何,她不会无原无故就离家出走,现在需要的只是时间和足够耐心而已。

采薇父亲结婚时,妻子在县医院上班,她是六十年代末期群众推荐的“工农兵大学生”,根红苗正。年青时,长得很漂亮,梳着两条长辫子,很象电影《英雄儿女》中的王芳。很多青年追求她,她一个也没相中,不知为何却看中了采薇的父亲——那个沉默不语、成天扛着电剧找树砍的傻小子。热恋那阵子,傻小子下班后总是骑着辆破自行车,从云苔山往县城蹲,一边蹲还一边唱,他们在一起看过几场电影,听过几次样板戏,也手拉手在竹林边散过步,象许多热恋的情人一样。

文革时代的婚礼简单得不行,同事们揍点份子钱买了几床被子,用白石灰把林场里一间空库房粉刷一新,就算是新房了。婚后,作为县里医院技术尖子,采薇母亲婚假都没休。婚后和恋爱也没太大变化,别人看到唯一的不同之处是,婚前他们互称同志,婚后直呼其名。

采薇小时候,一直呆在舅舅家,父亲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她,而舅妈又不上班,几乎是她一手把采薇拉扯大的。她们感情深厚。采薇的舅舅原来在县一中当老师,改革开放时,跑到南方往内地倒卖家用电器,那时候,倒卖家电利润很大,没几年就攒了一笔钱。海南撤区划省时,不安份的他又跨过琼州海峡,在海南圈了几十亩地,狠赚了一把。采薇曾经和我说起过她舅舅,我笑着说可以写一部关于原始资本积累的流行小说了。采薇说没兴趣,她更喜欢写自己的父亲。这种想法的结果是,大学刚毕业,她就躲进云苔山去着摸自己的父亲去了,这不,把自己都捉摸丢了。

来云苔山前,我一直认为采薇离家出走是因为赌气,而自己这次云苔山之行的原因更象是寻找逝去的爱的痕迹。现在忽然意识到,这件事的本质并不是一个小女子负气出走那么简单,采薇不是耍小性子的人,有时候甚至比男人还我豁达大度。而她的家庭总是沐浴着爱和理解的光芒,不论从哪个角度分析,她主动离家出走都缺乏合理的解释。

我躺在床上,脑子里乱轰轰的总是徘徊着采薇的影像,实在无法入睡,只好坐起来,拧亮床灯,倒了杯水。之后,把今天遇到守工的老人的那些话逐字逐句思考一番。期望哪句话或许会带来实际的意义。说实在的,那些话如一张满是划痕的旧胶片般模糊不清,寓意不详。缺少首尾相接的逻辑关系。我找只笔,在纸上排列:

1、时间:四年前,夏末至深秋。

2、地点:云苔山林场距宁远县城十五公里左右,并非人迹罕至,附近群山环绕,风景优美,离林场四、五华里便散落着一些小村落,有野猪和獐子,但并未发现其它猛兽。

3、人物:采薇,张瑞(采薇表弟,大学生),两个看山人(一个年近六旬,右眼有些残疾;一个高考落榜生,自卑温和,沉默寡言),我——只在林场呆过十来天而已。

4、事件:离家出走、火灾或其它事件。采薇离家出走和那场火灾是否有某种联系?

我看着罗列的这些东西,苦笑一下,他们实在传递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于是我又找到一张纸,重新写下:

1、采薇离开后是否还有被遗落下来的东西,如书籍、小说稿或是日记等,如果有,它们在哪里?

2、为何不报案?从这点可以看出,采薇的家人在此之前就发现她有离家出走的倾向,是什么让她产生这些动机——是否和那个林场有关?

3、被火烧死的看山人是谁?

要弄清这些事,最重要的是寻找到采薇的手稿或日记,采薇的手稿很可能放在她舅妈家里(如果有的话),但是不是会答应把手稿交给我,必定这些东西他们都可能翻烂了,如果有答案,采薇也不会失踪这么久。还有张瑞,想必也经历过一千以上的问诘。我能够从这些似乎毫无遗漏的信息中梳理出问题的核心么?

这些显然都是难题,但作为采薇的暗恋者,我有必要去寻找真相,至于能否有找到真相的能力,上帝才知道。

6

去上海之前能接到采薇的电话真是件令人开心的事。听到铃声时,我两手提着日用品,正在往宿舍赶。安娜背着手袋跟在身后,我冲她歪歪脑袋说,电话。

安娜从我裤兜里掏出手机,用手指了指电话,又指着自己耳朵,意思是能否由她接听。我把右手的东西递给她,说我来。

有某种预感,电话是采薇打来的。

我一边接电话一边向街道避静处走去。“回来了么?”我问她。

“恩,暂时。”

“暂时?还要走?”

“现在无法确定,晚上有空么?”采薇在电话那头问我。

六点左右,她准时出现在我的门口,采薇上身穿着白色短衫,下身是一条浅蓝色牛仔短裤,装束和两个月前几乎相同。不同的是皮肤又黑了些,头发用一只塑料卡子束在一起。印象中她从前是不束发的。

我笑着指着她的束发说,象个中学生。

采薇摸了摸发卡说,在山间行走,这样不至于被小树枝缠住头发。

收拾好的房子有一种逃跑前的悲凉之气,采薇四下看了看,似乎在经历短暂的适应期。

“准备闪?”她好奇地问。

“要赶在十月中旬。”我从冰箱里拿了瓶饮料递过去。

“学生时代就他妈的结束拉。”我说。

“是啊,结束了!”

采薇问了一些熟悉的同学,我介绍,大林和王红决定去广东发展,老北回北京了。胖子他们留在省城,也有回老家上班的,还有几个家伙报名去西都支教。

“你呢,打算去哪?”我问。

“还没定呢,老爸给安排的不想去。”我相信她父母的能力,采薇能在省城找到很好的工作。

“宁远不适合你。”我强调。

“老爸给了两条路,一是去省烟草局上班,另一条就是考研。”

“你的想法?”

“你知道,我虽然有时抽烟,但最讨厌垄断行业。”

“考研么?”

“大学都不想读完,你认为我还会受那罪?”她反问我。

“那去烟草局吧,工资待遇一流,我想抽烟还能找你。”我诚恳地建议。

“抽。抽死你。”很显然,采薇对这种行业嗤之以鼻。结果连我都遭了秧。

我认真地想了想说,依你的性格,可以去西北呆几年,看看大漠苍穹。采薇没吱声,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

我们又聊到云苔山林场。采薇说,挺闲的,白天在附近山林里走走,秋天,许多野果子都成熟了,山里很静,能够体会“涧户寂无人,纷纷开启落”的境界。晚上呢,可以坐在灯下看看书,然后写东西。我问她小说稿写多少了。她说已经完稿了,准备下次带给我看。

“下次……下次我可能就在上海拉。”我遗憾地说。

云苔山的夜晚很静,也很寂寞,那地方连电视都没法看——打开电视只有雪花一片。网也无法上,这些我都已经领教过了。

我住在山里那十来天,晚上采薇写小说,我们四人就聚在一起打麻将、玩纸牌。有时候,张瑞会开车带我们去县城玩,年纪大一点的看山人就留守在家。采薇有时也去,有时不愿意。比起省城来,宁远的夜晚别有风味,特别是路边的大排档,那可真是好吃得紧。采薇的表弟是一个活泼的家伙,虽然名义上是陪着采薇,照顾她,但成天开车到处乱跑,白天见不着人,晚上就开车带我们往城里跑,有一次还吵着要给我找小姐。我说,你不怕你姐打你脑袋。他说,不让她知道。

谈起张瑞时,我忍不住扑哧一笑。采薇说,坏笑什么?采薇自大一起就不喜欢我的坏笑,她说坏笑的男人都是好色之徒。我问什么叫好色,采薇就把眉头皱起来,右手习惯地摸着耳垂,装出思考的样子,最后总结:我这样的就是好色之徒。我喜欢她那憨态可掬样子,说我好色之徒也不生气。

我承认自己有点好色,但不会做出太出格的事。张瑞几乎继承了所有纨绔子弟的不良传统。我问采薇,了解你表弟么。采薇想了想说,怎么说呢,看着他长大的。

在云苔山时,隔三差五就有女孩给张瑞打电话,他也经常带女孩到云苔山玩,甚至在此过夜。对此,采薇只是付诸一笑。采薇对此表现得分外宽容,如果是我,就会受到讥笑的待遇。我想起张瑞说找小姐的事,笑着问采薇:

“那家伙,不到20岁,就会给别人找小姐了。”

“给你?你敢找么?”采薇对我的私生活显然比谈张瑞更有兴趣。

“哪能呢,认识你后,我就从来未拈花惹草。”说这句话时,我显得有点底气不足。

“不拈花惹草,鬼相信。”采薇否定我。

采薇的话让我想起安娜,是的,我这样的家伙,如果能守身如玉,鬼都不信。

对于和女性发生过肉体关系这点,除了安娜,其他都未曾隐瞒过。其实,对于和安娜的那些过往,也并非我想刻意隐瞒。只是在此之前,采薇从来没问过我“浪漫假日”的事。

人的行为有时很难受大脑支配,如果拿采薇和安娜比较,我对于安娜的依恋似乎更加强烈,她的手机也会随时为我而开,不论遇到什么事,安娜总会及时出现在面前,毫无抱怨。而采薇的手机几乎不用,她不会因为我的思念而感动,对于她,任何事物的存在都自有其不可名状的理由,包括爱情。她总象天上的云朵般虚无缥缈。有时我甚至想,安娜给予我的不正是我要给予采薇的么。生活总能以略带嘲弄的规律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爱存在于我们的内心,但仅此而已。

象每次一样,我们之间总是会长时间的交谈,我们的话连绵不绝,在别人眼里,我们象恋人般融洽,亲密无间。其实只有自己才知道,我只是她的倾诉对象而已,和那些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子相比,采薇和我隔得那么遥远。

我总会想,和采薇若能成为恋人是何等美妙,作为她的追随者,采薇身体的每一处都光耀着迷人的光芒。我这里用“追随者”三个字,其实最能恰如其分地表明我们之间的关系。扬•安德烈追随杜拉期时,他们相差40岁,杜拉斯70岁时才接受了他,除去年龄的因素,我是多想成为安德烈那样的追随者啊。

我多希望在采薇年老时会对我说出象杜拉斯那样的话:“没有爱情,留下来不走,是不可能的。即使其中有的只是词语,事情也不会永远是这样,最坏的那是不存在的。”如果我能成为追随者,这将不会是一场忘年恋情,我们都曾那么年轻着,那么意气风发,神采飞扬。我原本以为会有追随的机会,也曾想努力扮演追随者的样子,但那次相见后,一瞬间就是四年,四年中,我几乎失去了她的消息。

记得有几次——仅仅是几次——她躺在我的床上入睡时,看着沉睡的样子,鼻翼轻微地颤动,听着她均匀的呼吸,我都有过难以忍受的冲动,我躺在破沙发上,身上盖着她随手扔过来的毛巾被,真想走过去抱着她。可她却是如此坦然,让我体内的肉体冲动变得狰狞而可耻。直到现在,我还会产生这样的想法,采薇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又能了解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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