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与基督:原罪/三位一体
宗教探源:佛即上帝,上帝即佛 (转贴)
[原创 2006-06-10 09:40:54 ] 发表者: lisho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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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探源——佛即上帝,上帝即佛。(原创:李守力)
此论点均以圣经和佛经为根本依据。不要被文字所障碍,名字是假象,语句的含义才是真相。
1、基督教的原罪就是佛教的无明。众生苦的根源是无明,妄想分别执著。原罪是指吃了分别善恶的果子,人类由于有了分别,遂被逐出伊甸园。所以基督教的原罪与佛教的无明意义相同。
2、基督教三位一体就是佛教的三身一体。圣父即是报身佛,圣灵即是法身佛,圣子即是化身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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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入此BLOG,这两个论点就是我前几天重读《坛经》忏悔品时想到的,只是还没这么具体,一一对应。我觉得论据不足,所以没敢贸然写出来,看来不是什么新鲜的观点了。
李先生将佛与上帝划等号,现在我还不能认同。我对佛经一知半解,所以不敢下任何结论。重读《坛经》,对佛有了新的了解和认识,但我摸得着佛的皮肉,却捏不到骨头。
补充一点,佛教诸菩萨或天人背后都有圆形光环,基督的背后也有同样的东东。(请比较上下两张图片,基督的头后,菩萨的头后)
我的疑惑还有:为什么《坛经》中有这么一篇忏悔品?按照《坛经》的说法,似乎可以理解为人生来是有原罪的,不是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的罪,而是我们这一生既然投胎为人,一生下来就是半善半恶。这恶的一面里一部分是原罪,另一部分是将来犯的罪。我们需要忏悔的是两部分的罪:原罪和将来犯的罪。而我们的自性无恶无善(明心见性见到的自性),清净无尘。
下面是六祖《法宝坛经》忏悔品中的一首《无相颂》,从中隐约可读出来六祖对原罪的承认:
迷人修福不修道,只言修福便是道。
布施供养福无边,心中三恶元来造;
拟将修福欲灭罪,后世得福罪还在。
但向心中除罪缘,各自性中真忏悔;
忽悟大乘真忏悔,除邪行正即无罪。
学道常于自性观,即与诸佛同一类。
吾祖唯传此顿法,普愿见性同一体;
若欲当来觅法身,离诸法相心中洗。
努力自见莫悠悠,后念忽绝一世休;
若悟大乘得见性。虔恭合掌至心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