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同费拉罗女士的观点,尽管我是共和党,根本不会投欧巴马.
费拉罗女士的言论让人觉得她比较适合去住中国,在那里像这种"欲加之罪何患无穷"的土壤是比较肥沃的.
就无主席口中的大美帝国在
1.
宪法上
赋予人们言论的自由.
2.
信仰上
赋予人们选择的自由.
Obama's Pastor, Rev. Jeremiah Wright 的言论充其量是代表他自己,
在美国,几乎没有一个教会是你100% 满意的,因为,是人就会犯"罪",教会里的人也是"罪"人,只不过是一群蒙了恩的"罪人"罢了.
所以,他虽是去那间教会,但不代表他支持或赞同Rev. Jeremiah Wright 的言论.就这么简单.
若是想以Rev. Jeremiah Wright 的言论来攻击 OBAMA,那你就太小瞧老美了,我在美国快30年了,还木看过这类事发生过涅.
老美之所以是老美,是因为他们太注重"个人"了,他个人的言论才代表他.
旁人: O'COME,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