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才看了有关范跑跑老师的故事。 自己感觉作为个人在大难当头时先跑, 算是一种本能反应, 本来不需要太多责难, 我们不是神。 只是事后坚决不该贴那个帖子。 当然人人有言论自由, 作为“自诩”的言论先锋(我想范老师发帖的目的就是如此吧), 范先生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 但范先生的言论用人们的道德底线来衡量, 的确招人挞伐。 就像沙狼斯通的言论一样。 虽说“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 但人和动物的最大不同, 就是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只有善良的人在人类社会种占大多数时, 这个社会才能存在和发展。 如果人人都“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 整个人类社会早就不复存在了。所以作为个人, 不但要考虑自己, 还应该考虑到这个社会群体。 范先生爱自己的女儿,不假, 俺也曾经对老婆说, 如果有难, 我只能救一个, 先救女儿, 而且曾经就此话题跟朋友多次讨论过这个问题。 俺的观点就得孩子毕竟幼小, 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不久, 许多事情还没有经历过, 和成年人不同, 曾经拥有, 曾经经历过, 所以如果只有一个机会, 应该留给孩子。 在这点上俺同意范先生。 但也正是在这一点上, 面对一堆孩子有难时, 虽然不是自己的, 要换了是我, 我想我不会先跑。 如果我是在大街上, 可能我会先自己跑。 就像挤公共汽车抢坐位一样, 我想大多国人都会, 但要看什么时间, 什么地点, 重要是你和什么人抢?更何况, 范老师身为老师,是孩子们被送到学校之后的临时监护人,他本来就有保护学生的义务存在。 如果诚如他校长所说的那样, 这位范老师很爱他的工作, 那救护他的学生也应该是一种本能反应, 俗话说师徒如父子。 这和一个人在街上遇到受难小朋友的情况还不一样。 面对一大群他的学生, 他的“孩子” 。。。
我们不是神, 但也不是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