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把这本小说看完了。这本书曾被全美图书馆员协会评为二十世纪最佳小说。我就是冲着
这个名号才坚持读下来的。全书写的是一个小镇律师和他的两个小孩的平常生活,节奏很慢。
难怪当年有人提议把小说改成电影,好多家电影公司都摇头:书中没有什么“故事”:没有动
作,没有浪漫,没法拍。
书名点出了全书的主题,意思是伤害忠良,来自主人公的一句话:你尽可去打那些蓝背鸟
( bluejay ),但是你给我记住了, 打死一只 仿声鸟,那就是罪过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
说的是小镇里一家白人贫民加无赖,平白诬陷一个黑人小伙强奸。那位律师在法庭上慷慨激
辩(全书高潮),把案情分析得一清二白,痛贬了那家白人的无赖行径。
然而,仅仅因为被告的肤色是黑的,他的罪就已经前定了。再审判再辩护也白搭。 一个好好
的小伙就这样死了。而黑人也就得这么认了,受了。书中有句话说:“在这块地方,一旦你血
管里有了一滴黑人的血,你整个人就是黑的了”。那位律师是唯一站出来同情黑人的。他教
育小孩的方式也很特别,他说:如果不接这个案子,今后就没法抬着头在这镇上活着。还说:
“个人的良知是一件不受少数服从多数限制的事情”
说起电影巨星格利高里 - 派克,人们很熟悉的可能是《罗马的假日》。但派克曾说他演得最好
的是这部 1962 年的 To Kill A Mockingbird. 。他为此得了奥斯卡奖。我以前不知这本书拍成
了电影,借来一看,的确很好。把一个“没有故事”的剧本演得这样好,全凭真功夫。
封面设计也很有意思:那个树枝好像是一杆枪对着一个奔逃的人。而树干是一个人,那张丑
陋的尖嘴,正朝那个逃命的人嚷嚷着… …
作者也提到了对华人的歧视,但只一笔带过,也没有表明其观点,这是书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