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火炬在国内各地传递对向世界展示国内风情,是件好事。但中央电视台转播时的两个镜头,让我难以释怀。
一个是火炬在酒泉卫星发射基地的传递。卫星发射的功臣,竟在摄像机前,手持燃烧的火炬,在火箭发射架上顺楼梯爬到架顶。看着燃烧的火焰与楼梯顶上的缆线近在咫尺,稍有常识的观众难免不禁心焦。火箭发射架上是严禁烟火的。即使是为了奥运火炬传递这一喜庆活动,或更大的政治任务,安全制度都是不能破坏的。
再一个镜头是火炬在嘉峪关的传递。现在嘉域关的木制城楼建于明代。是国宝级建筑。我们的火炬手竟然把火炬举上了严禁烟火的城楼。看着被烟熏的古代木楼,我心中的喜庆心情全无。
我相信,有关部门在火炬传递时一定是对火箭发射架及嘉峪关木楼采取了应急防火措施了。但前者是顶级科学设备,后者是顶级国宝,万一产生意外火灾,损失得不仅是奥运火炬传递的声誉,而这两样财产的损失,更是任何部门无法承担的。
更重要的是,这组镜头向国人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息:为了重大政治任务,安全措施是可以违背的。
据说前军委主席邓小平晚年视察海军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军舰前甲板严禁烟火区吸烟,被一海军值勤士兵当即制止。邓小平对此很赞赏地予以服从。因为他知道,在和平时期,没有突发灾难的情况下,安全是最大的政治。这是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安全意识。
从这点上看,我们组织火炬传递的有关部门,是不及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