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律师

 

最近,在纽约华人社区发生一件事,引起哗然。

一家位于 highland park 的按摩院还没有拿到执照就先开业了,警察来通知业主必须拿到执照才能开业。业主于是找到一家华人律师,第二天这位律师带着业主到当地警察局,要求见探长。在向探长陈述时,他们不声不响地放了一个信封在探长办公桌上,内装 2000 美元。两名华人当场被逮捕,律师及业主均以二级贿赂罪 (2nd degree Bribery) 与二级阴谋罪 (2nd degree Conspiracy) 被起诉。这两项罪名加起来,最高可达二十年牢狱和三十万美元罚款。

按摩院小老板短视,糊涂,怎么律师也跟着犯傻?说实在的,这种小儿科的错误,在美国是很少见的 。

记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移民潮冲击美国。洛杉机警察局曾经横扫一条华人街,查封了一百多家为办理移民身份而注册的空壳假公司,逮捕人员若干,其中就有几个专事移民业务的华人律师。他们大概永远失去了多年寒窗所换来的律师身份。而且,在个人历史上有了“犯罪记录”这一项,对今后也是很麻烦的事。

今年六月“奥运圣火”传递期间,愤青们的“爱国”潮中,也有华人律师跟着起哄。那个在纽约唐人街上开美容院的梁淑冰,代表 13 亿中国人起诉 CNN ,索要 13 亿美元。明知不可为(她如何有权代表“全体中国人民” )而律师偏去为之,图个啥?后来地震了,没人顾上注意他们了,也不知怎么收的场。

美国的法律可谓面面俱到,执法也算颇有效率。比如个人报税,如若会计师不慎漏掉点什么,一般总会接到国税局的纠正通知,最好的办法是赶紧连同利息一起补上,否则会越罚越重。开车忽略了路上标志牌的规定,往往会被警察逮个正着,老老实实按罚单去交款或者上法庭,否则后果就严重了。酒后驾车是一定会被带上手铐的。久而久之,人们就变得对公共法规很上心。早先在中国时,横穿马路没什么顾忌,现在明明大晚上的路上没车,我也不会在红灯时过马路了。为啥有些华人都当了律师了,楞没给熏陶出来。

律师也是人,也会有人的弱点,也会犯人的错误。

特别是这样的一些律师,在他们的故乡还是人大于法;在他们出生的族群里,法律可以被忽悠;在他们有来往的各种社会关系中,靠金钱和人情仍然能使地球转得快一些。潜移默化地,他们便忘记自己生活在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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