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而不捐”中国善款到帐率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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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报导)中国媒体有报导说,中国许多慈善机构在接收捐款时发现,实际捐款的数额一般都远远低于承诺捐款的数额。

中国《青年周末》星期四援引《慈善家》杂志社社长王立伟的话说,“诺而不捐”是中国慈善潜规则,平常年份捐款的到帐率一般仅为7%。

5月27日,中国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企业向灾区捐款捐物表》,显示中外以及台湾四百余家企业的捐赠情况。这引发了网民对这些公司的攻击,因为其中有些公司的捐款数额还没有达到它们所允诺的数额。

然而,多年从事国际慈善事业的、中国“儿童希望基金会”工作部主任张雯女士在接受《青年周末》的采访时表示,她在美国做多年慈善工作,从未听说过所谓“诺而不捐”的情况。她说,捐款程序占用一段时间,是因为慈善机构需要处理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手续,而且它们做项目也不是一次就把全部款项都用完。

至于说企业捐款问题,这要看捐款的性质。如果是一次性捐款,那一般就是马上到帐。如果属于长期计划,企业会在捐款前跟慈善机构说清楚,比如要分几次捐,一次捐多少,这些钱用来做什么。不存在企业捐到一半就不捐的情况。旅美中国时事评论人士方觉先生就中国的慈善状况说:

方觉:“中国企业捐款从中国企业财富比例上讲,从他们所获得的利润比例上讲,是很小很小的,这不但不能和西方发达国家高比例的企业捐款相比,甚至不如象印度、印度尼西亚这些国家私人企业的捐款。所以,中国私人企业是极度自私的,保留了土财主的习惯。土财主就是有钱埋在地下,而不是赈济穷人。”

《慈善家》杂志社社长王立伟在接受《青年周末》采访时也表示,外企捐款的过程是要比中国国内的复杂些。外企是有一定程序要走的,要申请、做预算、做报告。王立伟表示外企一般不会出现“诺而不捐”的情况,他指出,近来国内十多家大型外企之所以蒙上所谓“诺而不捐”名声,很大一个原因在于外企对中国慈善环境的“水土不服”,此外,他们内部的一些官僚主义也影响到他们行动的速度。

至于国内的慈善事业,《青年周末》援引王立伟的话说,中国许多慈善机构在捐款时承诺的数额高,但实际捐款数额却远远低于承诺的数目。这种做法,是政府、慈善机构和企业三方“心照不宣”的潜规则。由于“诺而不捐”,慈善事业平常年份的到帐率仅仅为7%。方觉先生就此表示:

方觉:“中国企业的捐款在很大程度上是存在骗局的,很多企业承诺要捐款100万人民币,却迟迟不兑现。几经催问,几经哀求,最后才捐出个10万、8万人民币来,所以说这种承诺了不兑现或者说是不充分兑现是中国企业捐款的普遍现象。这反映了中国企业是相当缺乏信用的,企业间常常是不履行合同,常常是互相欺诈,这已经成了中国的商业道德了。所以说在企业的认捐上广泛存在不履行承诺和欺骗性的行为。”

《青年周末》的报导说,1998年洪灾,企业承诺捐款达6亿元,但到当年年底,兑现到位的捐款仅有一半;今年年初的南方雪灾中,1.06亿承诺捐款实际到帐的仅为7,383万元;《2008湘潭之恋》赈灾晚会时,“举牌认捐”的承诺捐款数1,845.9万元,实际只有1,010.8万元到位。

在平时的慈善捐款中,中国企业“诺而不捐”的新闻更是屡屡见诸报端。2000年,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要为“朝霞工程”的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捐款60万元,但两年过去了,这笔捐款迄今仍未到帐。

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截至到5月中旬,台湾各界为灾区的捐款金额超过人民币5亿元;而总资产超过5千亿元人民币的大陆富豪们截至当时的总共捐款额不到4,500万元,被台湾媒体和大陆网民称为“吝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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