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資格成為基督徒?

主啊!让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赐我以你的眼光把他们看待, 让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诸于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宽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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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克羅(Clark H. Pinnock)



誰有資格成為基督徒?答案很明顯是任何人都可以。需要的人"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二十二7),不管是誰都行。每一個人都有一張羔羊婚宴的邀請函(太二十二9)。

圣經中有關神渴望拯救人的教導是如此的清晰強烈,以致我們竟有許多人難以接受以下的观念--神可以隨己意給予或收回祂的救贖,而且祂只拯救那些祂所揀选的人。

保羅說神要每一個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彼得再補充說,神"不愿有一人沉淪,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透過以西結,神向以色列人宣稱:"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离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三十三11)

主耶穌自己告訴我們誰有資格成為基督徒:"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里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從這話看來神似乎很希望每個人都得救。"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在另一處耶穌又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万人來歸我"(約十二32)。

圣經談到神要拯救全世界的意愿确是非常強烈,甚至會使人下結論說,所有的人实際上都會被救贖,沒有一個人會失落。正如保羅所說:"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复活"(林前十五22)。但是從保羅在別處的教訓--正如他為神將來臨的忿怒提出警告(帖前一10)--我們知道惡人要被毀滅,在神面前被除去。可是我們不該忽略圣經的大观点:神要拯救整個人類,而不是一小撮人。"因(亞當)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羅五18)。

根据這种神學观,我們應該想到被拯救是正常的結果,被拒絕是例外,同時也沒有第三條路可走。我想我們都犯了一個錯誤,認為在救贖的歷史中,被定罪是稀松平常,被拯救卻是個例外。

誰有資格成為基督徒?根据新約圣經,任何人都可以。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并非所有人都做了決定,把他們的生命交給神。有些人死命地堅持走自己的路。"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的身上"(約三36)。這樣的人就享受不到神為世人預備的救贖。"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权柄,作神的儿女』(約一12)。

然而有個困難來了,不是在神那边,因祂已把拯救全人類的愿望清清楚楚寫在白紙黑字上;困難是在人這边。罪難道不是已經影响了人的本性,所以造成人既無法自救,也無法尋求神的救贖?人難道不是絕望地与神隔离,死在自己的過犯中,以致無力,也不想轉向神求助?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基督徒,卻沒有一個真能如此。這個想法是不是也有可能是真的呢?

假使我們只定睛在人墮落的光景,我們大可以推斷,進入永生這個直接、明白的邀請,是毫無意義、毫無困難的。然而我們要記得神大有能為的話語。祂那拯救罪人的邀請,帶著使這邀請生效的全備資源。祂的恩典使人心里有一股力量,可以回應或是拒絕祂的愛。祂在人們的生命中動工,帶領他們歸向祂自己。當神呼召一個罪人悔改歸回時,祂會給他力量,做祂要他实行的事。

神不棄絕罪人,使他們永遠在墮落的光景中,卻以恩典和慈愛尋訪他們。從祂丰富的創造中給他們好東西,又差遣圣灵,使他們回到祂身边。司提反在他最后的講道中說得很清楚:"你們這硬著頸項,心与耳未受割禮的人,時常抗拒圣灵。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徒七51)。

神在罪人心里動工,要使他們歸向自己。但這不是說他們一定會回轉。神出于愛的呼召、帶領并非不可抗拒的。沒有留下拒絕余地的愛,就不是愛了。神給我們人的尊嚴,我們不是因為被脅迫才蒙拯救的,而是信心,就是那要相信神的自我抉擇。

誰有資格成為基督徒?任何人都可以,神的恩典涵盖每一個人。除了那些想靠自己的罪人以外,神的恩典是沒有界限的。耶穌基督,我們的中保,已經"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2)。如此廣闊的救恩包括了全人類。所以让我們都進入這救恩之中,也邀請其他人進入神的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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