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读《大秦帝国》谈秦亡之“阳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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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读《大秦帝国》谈秦亡之“阳谋”

昨天我谈了读《大秦帝国》谈秦亡之“阳谋”一些粗浅的看法,当然有朋友不同意,这很正常,我也是一家之言,希望我们共同探讨,大秦帝国的突然倒下,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这里谈的也许是其中之一,也许是真正的原因。

上一文我谈了,由于法治没有因时因势而变而进行改进,使法律失去了求实,为公的原则而导致失败,其实这其中还有法律的完备性,彻底性有关系。

再谈完备性的时候,我们也具体的讨论一下,秦灭的几个具体事件,来佐证我的观点。

一,执法求实,求实为公

为什么还要谈这个问题,因为有个一事件需要这个原则来说明,有人说陈胜吴广的起义导致了六国遗族复辟。试想如果没有立法不全,执法偏颇,怎么会导致民怨?有民怨才导致揭竿而起,六国遗族只是利用了民众的积怨。商公也说过,法不再朝而在民,如果执法有度,执法求实,求实为公,完善法律体系,完善执法程序,怎么会有民怨,没有民怨,就是那六国遗族出来煽动也未必成功。

二,有法而不备

这里我们也来看看两三个事件,一个是秦军远征,始皇驾崩,赵高弄权这三件事看起来很多原因,但是都是和大秦长期的法律制度不全,法律面偏,执法不当有关系,如果天下有公,能失去民心吗,不失民心,帝军远在天涯大秦也会无恙,不失民心始皇大帝也不会自绝于他人之外独信赵高,如果不是法律不全,赵高也不可能专权。法律有但不全使得很多成为疏漏,就是因为法律不全,但是战事旧法不仅偏而且重,最终成为严刑峻法,在这偏向一方的中心强力引导下这种重型战车终于开到沟里去了。

另外,这里我们探讨的是大秦灭亡的背后规律,即阳谋,而非探讨大秦灭亡的过程和表征,而秦军远征,始皇驾崩,赵高弄权等等,只是这个背后规律的表征。

法律的不完备,以及在偏颇的法律上实行重拳出击,最终使得调和和容缓来不及出现就崩溃了,如果没有那么激烈的执法,也许也会像其他王朝一样苟延残喘下去。

所以不当的法治仍然是大秦迅速灭亡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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