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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巴拉克•奥巴马于2007年2月宣布参加本届美国总统选举时,在许多人的眼里,他无疑将是共和民主两党所有竞选人中获胜希望最为渺茫者。就行政经验,从政资历,现有政绩,党内人脉,经费来源与知名度等各方面来看,他几乎都是最弱的一人。他赢得民主党内提名并最后大胜全国普选,究竟凭的是什么?
几乎每一位对手都曾试图将他描画成徒具空言而已。到了初选最激烈的阶段,希拉里•克林顿自然也当仁不让:“我想我有整整一生的经验可以带到白宫里来。我知道麦凯恩参议员也有他整整一生的经验可以带到白宫里来。而奥巴马参议员有他在2002年作的一个演说(I think that I have a lifetime of experience that I will bring to the White House. I know Senator McCain has a lifetime of experience that he will bring to the White House. And Senator Obama has a speech he gave in 2002)”。这当然是过于漫画化了。因为那时的奥巴马,其对复杂形势的迅速理解与准确领悟,对各色人才的识别、吸引与任用,对新概念新事物的掌握与运用(如通过互联网筹款),建立美国政治史上最庞大的竞选组织,在保持其高度热情的同时又维持其严明纪律的“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式的“帅才”,都已令人印象极为深刻。但若细加考察,无数的选民,都是首先被他的演讲说服并打动,然后才踊跃投入他的竞选活动,成为坚定的支持者与忘我的义工。就连他后来在筹款上的优势,相当程度上也是由这种支持者与义工在数量上的优势派生而来,所以才不仅在民主党内胜过了财大气粗的克林顿,更在大选时罕见地 ―― 如果不是仅见地 ―― 胜过了历来就是财神化身的共和党。离大选不到一个月,麦凯恩的多年老友,共和党温和派鲍威尔公开表态转而支持奥巴马。在列举促使他做出此一抉择的种种理由时,他特别指出:“也因为他(奥巴马)的雄辩才能,我们必须将这一点也考虑在内(…… because of his rhetorical abilities, we have to take that into consideration)”。至此,奥巴马“横绝一代”之雄辩才能为其大选获胜之最重要原因之一,已不容置疑。
需要探讨的,是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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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的言论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总统与副总统是全国仅有的两位由全民普选产生的官员,而副总统的主要职能则为准备随时接替总统。总统由此而成为唯一可代表整个国家发言的人。一个众议员只代表其选区,参议员只代表其本州,就连参众两院的领袖其实也更多地只代表各自的议会党团发言。最高法院的一名大法官,发言仅代表其本人。但总统则不同。无论他来自哪一党,一经当选,他就被视为超越本党而代表全国。正如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所指出的:整个国家选择了他,意识到自己并无其他政治发言人。他的声音就是国家的声音。
总统的言语常常也就是他的工作。在美国的民主政体下,与国民交换意见,向他们解释自己的政策,争取他们的理解,赢得他们的支持与合作,以及以一个统一的声音向世界发言,都在总统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中,都必须通过他的言语来完成。对于他来说,言语即行动。林肯对内战中的国人指出此战的意义在于保证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富兰克林•罗斯福在1933年告诉陷于大萧条中的国人“唯一值得恐惧的东西是恐惧本身”;里根在柏林墙下挑战苏共领袖戈尔巴乔夫“拆掉这堵墙”…… 这些都是言论,更是内政外交上重要无比的行动,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总统的言语能力,是其工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言语的优劣,常常也会影响到其行动的成败。
言为心声。言语无能常常暴露出一个人在知识、兴趣、视野与思维等诸方面的欠缺与贫乏。现任总统布什在民意调查中的支持率下跌到了百分之三十以下,已是自尼克松以来最不得人心的总统。不仅在国内外媒体与民间饱受讥讽与嘲笑,就连共和党内部,人们亦纷纷羞于为伍而拉开距离,在九月份全国代表大会期间竟将党的这一最高领袖拒之门外。网上至有仿孟子轻梁襄王之语而讥其“望之不似人君”者。其实他与乃父当年之副手奎尔一样,形象本无可挑剔。只因暴露出智力上的轻量级,而不再被人认真对待。就布什而言,他说话经常语无伦次,错误百出,令人哭笑不得。值此互联网与Youtube时代,又被政敌,脱口秀主持人及好事者一一收集,广为传播,反复播放。如他在2004年谈到昂贵的医疗诉讼使得许多妇产科医生无法继续从业,一出口竟成了“全国有太多的妇产科医生无法实践他们对妇女的爱(Too many OB-GYNs aren’t able to practice their love with women all across this country)”。他日复一日地在世界媒体面前如此出乖露丑,新笑料无日无之,使众多国人一再为自己的国家感到羞愧难当,相信许多知识阶层中人更难免有受了八年精神拷打般的感觉。言语的混乱暴露出思维的混乱,言语的蛮横霸道(“I’m the Decider and I decide what is best.” )则暴露出智力上缺乏基本的安全感而不得不动辄求助于“谁是老板(Who’s the boss anyway)?”式的权力打压。这样的总统排斥人才而招纳奴才,无法集思广益而只能一意孤行,其结果有目共睹。
布什八年,愚言偕劣政同行,嘲笑与悲哭互竞。选民忍无可忍而强烈求变,此时出一奥巴马,既思路慎密又激情洋溢,即此已足以令人耳目一新 ――“先声夺人”,此之谓也。
3
竞选也就是对未来总统的预考。通过演讲与辩论,竞选人为大选定下基调,凸显主题,排定各项议题的重要性顺序,定义自己的对手,展示自己的优势并消解选民的顾虑。1984年,73岁的里根作为有史以来年龄最大的总统竞选连任,面对56岁的民主党候选人蒙代尔。他在第一次辩论中犯了数次失误,自然地在公众中引发了他是否尚能胜任此一繁重工作的担心。在下一次辩论中,主持人直接就此向里根提问。里根的回答“我不会在这次竞选中把年龄作为一个话题。我不会为了政治目的而利用对手的年轻与缺乏经验”,反守为攻,四两拨千斤,以高度的风趣与机智,轻松地化解了公众对其精力与智力的担忧。在哄堂大笑声中,蒙代尔当下就明白自己败局已定(“It’s over”)。
就言语对总统选举的重要性而言,奥巴马或可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具说服力的例证。2002年10月,在举国一片对伊开战的喧闹声中,他在伊利诺州参议院发表了那个后来被克林顿指为他的唯一政治资本的反战演讲。他指出萨达姆•侯赛因的伊拉克并不构成对美国安全直接和紧迫的威胁,而对伊开战必然要求美国对之进行占领,但这一占领在时间、费用与后果方面都无法预测。在缺乏清晰的理由和强大的国际社会支持时入侵伊拉克,必将在中东和阿拉伯世界点燃反美烈火,反而帮助基地组织招募新成员(即中国人所谓“为渊驱鱼,为丛驱雀”之意)。他力主首先集中力量完成对本•拉登和基地组织的作战,同时阻止核武器在全球的扩散,敦促美国的中东盟国如沙特和埃及等改善政治、经济和教育,以使这些国家的年青人不再长成为新的恐怖主义分子,美国自己更应实行新的能源政策以从对中东石油的依赖上“断奶”。以一个“其志不在小”的年轻政治家而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一演说不仅表现了他的勇气,而且展示了他的判断力与远见。他的警告为伊战后来的实际发展所证明,其本人亦从此在民主党内开始引人注目。2004年7月,他以一个州参议员的身份,被选中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做主题发言,说明党内高层认可他已具备为党代言的能力。此乃殊荣,更为重任。奥巴马不负众望,在演说中将民主党的治国理念做了感人至深的表述 ―― “如果在芝加哥南城有一个孩子不会阅读,这就和我有关系,即使他并不是我的孩子。如果什么地方有一位老年公民没钱配药,不得不在买药和交房租之间二者选一,这就使我的生活也更加贫困,即使她并不是我的祖母。如果一个阿拉伯裔的家庭未经正当程序或律师辩护就遭拘捕,这也就威胁到我的自由。维持这个国家的,是这样一个基本信念 ―― 我是我的弟兄的守护人,我是我的姊妹的守护人。”具体生动的事例,浸透了基督教平等博爱的精神,与中国儒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爱理想亦相通无间,从而深深打动了人心,具有强大的道德感召力。这篇演讲,使奥巴马从此登上全国舞台,成为民主党内普遍看好的政治新星。当年他即成功当选联邦参议员,问鼎白宫,亦只是时间问题。
在整个大选过程中,宣布加入竞选、接受党内提名、以及就职演说,一般被认为是三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场合。但期间尚有接受媒体采访、竞选人之间的辩论、以及其他各种场合的演讲,竞选人的言语表现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2008年1月3日,奥巴马初胜衣阿华。他的获胜演讲如此开头:
“你们知道,他们曾说这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You know, they said this day would never come)。”
漫长而屈辱的历史,代代相传而不绝如缕的希望,可歌可泣的奋斗,初胜的欢欣与亲身参与开创历史的自豪感,全都凝聚在这么一句平淡无奇的话里,传达给每一位在场与不在场的支持者,顿时就将他们的情绪鼓舞到了极点。奥巴马在竞选过程中的诸多重要演讲,包括关于种族问题的演讲(3/18/2008),初选决胜之夜在明尼苏达圣保罗市的演讲(6/3/2008),关于爱国主义的演讲(6/30/2008),关于国际问题的柏林演讲(7/24/2008),接受民主党提名的演讲(8/28/2008),关于当前经济危机的演讲(9/16/2008)等,都相当精彩。它们都具有很强的鼓动性,但绝不像某些拙劣的演说家通常所做的那样,无事实无根据无分析无说服,从第三句话开始,就是突如其来的排比句轰炸,声嘶力竭,无休无止,活像是在对听众进行智力强奸。奥巴马的上述演讲,正如《经济学人》对其关于种族问题的演讲的评价所指出的,挑战美国人的智力而不是侮辱它(“... a speech that challenged Americans’ intelligence rather than insulting it.”)。(1) 它们所表现出来的,首先是平等待人的态度,尊重事实的精神,以理服人的探讨与将心比心的交流。鼓动听众的热情与赢得他们的支持,都是在此基础上的水到渠成。在听众不仅是自觉的认同,自愿的参与,更是自为的奋斗,信念因此而更坚定,激情亦因此而更持久。在整个竞选过程中,奥巴马一再引用林肯的名言“言语是有力量的(there is power in words)”,他本人的竞选经历与结果,即是对此最好的演绎与证明。
亚里斯多德最早总结出演讲与论辩的三种著名方式:逻辑(logos)、情感(pathos)与信誉(ethos)。逻辑长于论证与说服,情感长于鼓动与激励,信誉则更多地以演讲者本人的成就与威望来赢得听众。从这三种方式的角度来观察,今年其他竞选人亦多非等闲之辈。无论克林顿或麦凯恩,都时有不俗的表现。但若进一步细较,也许可以说克林顿更长于逻辑,奥巴马更长于情感,麦凯恩则更长于信誉。奥巴马胜克林顿,在某种程度上或许表明了全国竞选与法庭辩论之间,因听众不同,策略不同,而有结果之不同。不少人认为克林顿可胜任一个优秀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至少就其论辩风格而言,颇有道理。而麦凯恩在接受共和党提名的演讲中以一个超越党派,特立独行,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战士出现,则直接诉诸于自己至今为止的军事政治生涯中建立起来“品牌”信誉。当他平静地说道“我自有我的记录和伤痕来证明这一切。而奥巴马参议员没有(I have that record and the scars to prove it. Senator Obama does not)”时,笔者虽非他的支持者,仍不由得为之动容而肃然起敬。
言语之有力量,因为它绝非空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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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的力量同时决定了这方面的任何失误都会对竞选人造成损害,甚至致命的伤害。
1988年拜登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因未加说明地“借用”英国工党领袖金诺的演说而被人发现,不得不退选。2004年,迪恩一直是民主党内众多竞选人中的领跑者,但在衣阿华州的党团会议结果中却排名第三。他在选后的演讲中为支持者打气而发出一声尖叫“Yeah”,不幸被媒体滤去背景噪音后在四天内播放六百余次。公众由此认定他情绪不稳定,容易失控,难当总统大任。中国从来有“一言丧邦”之说,安知迪恩这一声尚未成词的尖叫,即令他总统梦碎,从此一蹶不振,直到黯然出局。
在2007年党内初选过程中,奥巴马有一次对着一群衣阿华州的农民谈到飞涨的物价。但话一出口却成了“谁最近去过Whole Foods ,知道他们的芝麻菜沙拉要卖多少钱了吗(Anybody gone into Whole Foods lately and see what they charge for arugula)”?殊不知这家专卖天然有机食品的高价连锁店从来就非普通农民所敢问津,芝麻菜也比一般蔬菜要贵得多。大选所争是普通人的票,以一个替“小人物”请命为己任的民主党候选人而出如此笑话,奥巴马一时饱受克林顿阵营与媒体的抨击与讥笑。但这一“精英分子”的标签是他自行贴上,授人口实,丝毫怨不得别人。人们并由此联想到老布什在1992年第一次见到普通超市里已用了几十年的条码扫描器(barcode scanner)时的无比惊奇(“这是结帐用的吗 ?”),然后更进一步联想到当年法王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对巴黎饥民问题的解决方案据说是“让他们吃蛋糕嘛 (Let them eat cakes)”。老布什输掉了当年的连任竞选,玛丽则输掉了他们夫妇的一个王朝加两颗脑袋。而对一个略知中国历史的人,芝麻菜和蛋糕很自然地又会使他联想起晋惠帝对其治下灾民的建议 ―― “何不食肉糜?”惠帝以此而被尊为中国历史上头号白痴皇帝,一千七百年来无挑战者。相比之下,哈佛出身的奥巴马此次受伤而未致命,算是大运气。
克林顿受自己言语失误的损伤有多次。她于初选已无胜望后仍迟迟不肯退选,面对党内压力不得不给出理由时,冲口而出的竟是:现在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当年罗伯特•肯尼迪就是在这个阶段被暗杀的。在一个精神分析学基本概念已成家庭常识的文化中,很多人据此口误(slips of the tongue)而认定她在内心深处祈望奥巴马亦遭此恶运。但更具杀伤力的则是那个在横飞的阻击手子弹下冒险访问波斯尼亚的故事,因为那是凭空虚构且重复多次,很难用一时记忆失误来辩解。由于克林顿以此作为其外交业绩的实例,更使选民进而对她究竟有多少实际经验发生怀疑。
麦凯恩在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横扫全国时,竟一而再,再而三地坚称美国经济的基本要素仍然是强劲的,是此次大选中对他损伤最巨的错误言论之一。人们据此认定他对经济既无知又无兴趣,对千百万普通人正在身受的痛苦与面对的威胁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其结果不问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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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生活中言语能力对于一个竞选人生涯成败的重要性,取决于其民主政治是一种如论者所说凭“数人头”决胜负的政治。无所谓攻城,只剩下攻心。解释,辩论,谈判与说服,是赢得选民的唯一方式。Vocal, fluent, well-spoken, articulate, eloquent, expressive, persuasive, convincing, motivating, inspiring 等等,因此而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辩论与演说成为最基本并极重要的政治技能。
专制政治则正相反,是一种凭“砍人头”决胜负的政治。首要的政治技能是阴谋与暴力,言语则只是为其服务的派生技巧。实践者如战国策士之苏秦,张仪之流,研究者如《说难》作者韩非,专注的是如何博得“人主”之欢心,无求于被统治者之认可。对言语的态度,主要的是怀疑、贬抑与惧戒:“讷于言而敏于行”者是君子,“巧言令色鲜矣仁”者为小人;行事须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再加“酒香不怕巷子深”,为人莫忘“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只因为“言多必失”,君不见“祸从口出”?哪怕是残害了几千万人命的历史人物与事件,不得已时“宜粗不宜细”,但最好还是“不争论”。曾国藩修家书,对儿子们千叮万嘱的是:说话万不可流利,一定要慢下来,宁愿结结巴巴,不可口若悬河,上次见你时还是太快,太危险,慢下来了没有?孔夫子摄鲁相,七日而诛少正卯。罪列五条,犯一条即不杀不足以平君子之愤。第三条曰“言伪而辩”—— 言论不与政府保持一致且头头是道;第四条曰“记丑而博”―― 专注于负面消息与新闻还一条都不肯拉下。但愿今日之“新儒家”继续只忙于穿长衫卖光碟,否则中华文化泽被全球,圣人之徒主政美国,凭此两条已可杀尽全国之媒体精英、脱口秀主持人、学者、律师加政客。
不同的政治制度与历史文化传统,积淀而为对个人言语能力之迥异估价与期待。华裔在美,无论从学从商,为拙于 small talks 而付大代价,因 speechless 而powerless ,于人则司空见惯,于己则如鱼饮水,又岂待从政而方觉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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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五千年,王朝更替如走马灯,然真正所谓以“布衣”取天下者,唯汉高祖刘邦与明太祖朱元璋二人而已。秦末与元末社会之黑暗,变革之剧烈,及其代价之惨重,均可由此而想见。有学者称仅秦末汉初之际,中国人口即剧减70%。砍下的人头不可复生,此专制政治之所以惨绝人寰也。
2008年美国大选,奥巴马以一出身寒微资历短浅之年轻非裔,过关斩将,问鼎白宫。由此亦可知美国形势之严峻与人心思变之急切。所幸言语取代刀剑,辩论权充厮杀。终以其“变革与希望”之诉求赢得多数选民首肯,而成无可争议之胜利者。数过的人头毫发无损,此民主政治之所以为全人类之普世价值也。
言语之力量,源于自由之神圣,人心之尊严,民主之优越。
1. The Economist, March 22nd -28th, 2008. Pp. 31-2.
2008年11月30日
俄亥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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