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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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一次,累得扒了半层皮,回来看到寂静的街道,心里一下子空落落起来,这空洞的心情和这里的空气一样的透明而且无谓!
咱们不是打肿了脸充胖子的人,回国和在美国一样穿着一件全年好用的薄羽绒衣,一条神经病明星都穿着的牛仔裤,一双不怎么耐看但绝对好穿的耐克。有朋友说,你真看不出来是从美国回来的。我说:呵呵,您错了,如果看起来是美国回来的,那他一定是去美国旅游的,而不是去移民的。所以象我这样,混在老百姓里面绝对朴实有加的,那才是真正的美国回来的。
在美国的这段时间,我想我最大蜕变是比较识实务了。晚上有天有个朋友想聊会天,开车转了半天才在海边随便找了个地方,进去一问饮料的价格简直是打劫,我穿了外套就走人。这个以前估计我是不太会的,大不了给宰一次而已。以前最不喜欢赵本山和娱乐电视的我(那多没有格调啊),现在躺在沙发上,看着各路笑星的表演,觉得那些批评春晚的人真是太挑剔了,你喜欢的你就看两眼,不喜欢的你就去趁机放鞭炮,吃饺子上趟厕所什么的,口诛笔伐个什么劲儿呢?(写到这里发现我很有些酸气)。和几个表妹的朋友去酒吧,开始的时候竟然第感觉是闹的慌,要过2个小时才能进入状况。表妹的菲律本朋友和菲律宾乐队英文歌让我不知道我到底在美国还是青岛?各路豪杰在酒吧各显神通:发疯一样的印度人;穿者内衣吊带内裤瘦的和柴火一样的欧洲女人;屁股大到和门扇一样的外婆级别的扭秧歌迪斯科;还有瞌了药的男女女。正是东风吹战鼓擂好一个红旗下风花雪月的中国啊!原来我很是受用这些颓废的气氛,现在我却宁愿呆在里,听听长辈无聊的絮叨的教诲,提点无礼的有点撒娇的小要求,看看电视上的群魔乱舞,好过自己来亲自观摩。
以我31岁高龄移民美国,我终于明白这个社会我们是只能旁观极难参与了。孩子在这里受的教育很大以部分是让他们了解并且会使用美国的这套社会体系。这些最基本的东西如果我们没有在这里去学校正规的学习,是根本没有办法去利用的。所以我决定留在这个地方,真不是装高尚,是为了咱们家的小魔怪能好好的在这里受教育,为了这个目的不抛除我会为了孩子在好的学区有好的学校而转战南北。
对于我自己来说,我向来不追求人前显贵的生活,所以我真是没必要人后受罪。我没有远大的理想开奔驰宝马,住豪宅,穿一线名牌。生活对我来说:三顿吃好,一觉睡好,一个房顶,6尺一铺床铺,少病少灾,有个人能嘘寒问暖冷暖两心知,好友三五,亲朋有交就是最好的生活了。
所以,在美国熬着这样从家走到店4分钟,从店走会家4分钟,有车不用开,哪都不想去的日子,对我来说是种考验,也是无奈!
朋友们都说,看着你挺好啊。是的,我看着谁都不差。我要的是我自己觉得自己好,自己觉得自己活的挺舒坦的感觉,至于别人怎么说,我真是不在乎。或者有天我还会出人意表的做出点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在美国是走人家的路让人家无路可走,回中国我是,走自己的路,叫他们说到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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