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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book/2008-12/04/content_10455040.htm
热播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的原著作者叶兆言在遭遇侵权事件后,日前终于把侵权方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陈彤同时告上了法庭。其代理律师王思涛告诉记者,昨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这起侵权案。叶兆言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没有卖出的书立即封存和收回,同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和精神的双重损失。
陈彤拒不承认侵权
刚刚从德国讲学归来的叶兆言,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侵权事件让他十分愤怒,现在他已经全权委托律师王思涛,所以不便再多说什么,“主要也是没有这个精力。”
随后,记者采访了他的代理律师王思涛。王思涛说,叶兆言是一个很大度宽厚的人,本来并不准备通过诉讼解决。为此,王思涛给《马文的战争》一书的出版方北京大学出版社发去了律师函,并建议出版社把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的编剧陈彤一起带到南京,双方协调。可是,陈彤没有来,还拒不承认侵权。“陈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叶老师的原作3万多字,我的剧本30多万字,这中间的劳动和心血,相信每一个写字的人都能体会。如果在文学剧本上署上叶兆言的名字,我认为不合适。这话让叶老师特别气愤。”
王思涛说,在北大出版社推出的《马文的战争》一书第一版中,根本就没有陈彤所说的那篇后记,也压根没有提到叶兆言。后来,出版社在第二版加印时,才加了一篇陈彤的后记,陈彤才承认是改编了叶兆言的小说:“大约是两年前,一家影视公司找到我,希望我改编叶兆言老师的获奖中篇《马文的战争》。”陈彤再三强调,自己是《马文的战争》一剧的独立编剧,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享有此剧文学剧本的著作权。
改编作品不得侵权原著权人
那么加了后记,承认了自己是改编作品,出版社和陈彤是否就不再构成侵权了呢?王思涛说,从著作权法来讲,即便加了后记,也没有改变侵权的性质。
著作权法规定,改编作品著作权不得侵犯原著作权人的权利。陈彤强调改编者也享有著作权,但是依据著作权法第34条规定,出版改编作品,应当取得改编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稿酬。很明显,北大出版社出版《马文的战争》一书,必须同时征得改编者陈彤和原著作权人叶兆言的同意。但出版社无论是第一版还是第二版印刷,都没有征得叶兆言的同意。
要求被告赔偿双重损失
尽管叶兆言将北大出版社和陈彤告上了法庭,但他表示在这起侵权案中,赔偿金额并不是第一位的。
叶兆言首先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没有卖出的书要封存、收回,尚在书店的书要立即下架;其次,要消除已经造成的恶劣影响;其三,赔礼道歉;最后才是赔偿损失。
按照法律规定,侵权案的赔偿包括两部分,即原作者所遭受的损失和侵权方所获得的利益。叶兆言在精神上的损失是无法计算的,但对方所获得的利益部分是可以计算的。按照王思涛的粗略估算,《马文的战争》一书每本定价29.8元,目前销售量为4.9万册,估计出版社获利为90多万元。目前,王思涛正等待对方提供一个更确切的获利数据,以此作为赔偿金额的参照。(徐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