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这个耗子,来了一个买家,三十岁不到的人,属于垮掉的一代,满身纹身。
签了合同,08年11月20日完成。
没有完成,他在别处的租约11月底到期,找不到地方住了。说先租行不行?
好吧。他就住进来了。每月二千租金。
房子二十二万。
他有现金可以一下付清,非要银行贷款。现金由别人保管,是他继承的。
找他签文件,人没了。失踪了。
一下子就两个礼拜,没人影。
打电话,留message,没回应。
过了两个礼拜,回来了。他有病,还不轻,去别处治病去了。真的假的不知道。
又交了一个月的房租。
又需要他签字了,又找不到人了。
这下失踪了三个礼拜。
回来又交了两个月的房租。说签字,没有签又没有人了。
在门上给他贴告示:房子不卖给你了,请搬走。同时,需要给别人看房。
看房不给开门。里面上锁。
终于开了门。里面搞得一塌糊涂。两个房间之间把墙上挖了一个洞。
要驱逐他。又签了一个字。
还需要更多的paperwork。。。
还在正在进行时。。。
后续 1. 最后还是驱逐了,动了警察、搬家公司。把他的东西都搬到了外面路上。过了两天,他的东西都不见了,应该是他搬的。现在要修补一下有些损坏的墙,然后要油漆,洗地毯,继续卖。 April 3,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