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台湾吃过永和豆浆的人大概都会同意,台湾的永和豆浆跟大陆的永和豆浆,那完全就是两码事。
都是尽人皆知的大招牌,不过在台湾,它是街坊店,方便、便宜,几乎就只有一碗豆浆那么简单。店面和家庭作坊式的厨房都十分狭小而且破旧。每天早晨它显得格外拥挤,打豆浆的、烤烧饼的、煎包子的、收银两的,全都在厨房间里边打转。柜台外边窄小的空间,排起长长一条队伍,从收银台一直伸到街头。排队的每一个人,都清清楚楚知道自己想吃点什么,需要等待多长时间。都是熟客了,朝朝从此处买早点,热乎乎地吃了去赶公车上学上班。台湾永和经营的品种十分有限,不外温的和热的两种豆浆,可以加糖也可以不加糖,烧饼夹蛋,小笼蒸包,还有水煎包。虽然只有这么几样,但是全部本店出品,烧饼一颗颗从揉面到进炉去烤,鸡蛋在客人面前敲碎了煎熟,夹进刚刚出炉的热烧饼中间,塞进纸袋子里,鼓鼓囊囊那一包食物,到客人手中还是烫的。早点不仅新鲜而且便宜,我们一家五口吃顿早餐,怎么吃都超不过NT100,也就是人民币贰拾来元。
我们酒店对门是这样的店面和销售,后来在台湾其它地区甚至阿里山上,也都如出一辙。那时心里开始疑惑,不知道究竟这永和豆浆跟大陆的有没有关联,永和的真正起源又是什么。
回来以后,对这个疑惑念念不忘。查了一查,发现对于永和的起源,根本没有公认的说法,完全是各执一词。每个店呢,都声称自己的品牌最为正宗,自己是早年永和创始人的几代嫡亲,而别家的招牌是假的,豆浆非常之难喝。我看其中的多数说辞,都是商业炒作,广告罢了。倒是一个老台湾,根据自己早年亲历叙述到永和起源,没有任何商业意图,说事也比较靠谱。综合他和其它出处的零散记录,我大致捋了一条线出来,权作参考
永和豆浆的最早起源,是20世纪50年代台北的永和镇。那时候仗刚打完,国民党人到了台湾,很多退伍军人要谋出路,于是有几位合伙开了豆浆店,主营豆浆、烧饼、油条、萝卜丝饼。这种新开的小店当时在台湾很多,都是经营家乡食品,一为谋生,二为思乡。地处永和的这家豆浆店,不过是其中之一,手工制作简易早点,虽说口味不错,生意却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大部分市民还是在家里喝粥吃酱菜当作早餐。
好在过了没有多久,棒球运动在台湾流行起来。因为很多比赛是在美国举行,台湾人民彻夜观看,早上饿了,出来吃早餐的大有人在,竟然成就了便宜又好吃的永和豆浆。台语里边有“呷饱看野球”的说法,估计说的就是这个时期吧。林语堂在“来台后二十四快事”一文中也曾经列出:“报载中华棒球队,三战三捷,取得世界儿童棒球王座,使我跳了又叫,叫了又跳。不亦快哉!”林先生这篇文章的具体写作年代我不确定,但是他定居台湾开始于66年,就此推测,他写的也该是台湾棒球鼎盛时期的快事了。
咦,说豆浆呢,怎么扯到棒球上去了?
回到那家最早红起来的豆浆店子,它的名字其实并不叫“永和豆浆”,而是叫“世界豆浆大王”。它的生意好了,永和镇上少不了跟风的人,也都纷纷开起了豆浆早点店,让整个永和镇的豆浆店都出了名。以至台湾其它地区也开始效仿,看似永和散在各地的分号,其实只是借着永和镇的名头各做各的,没有经营上的瓜葛。这就像大陆卖德州扒鸡的,都说自己卖的是正宗德州扒鸡,祖传秘方精制而成,俨然鸡与鸡都有亲属关系似的。因此上,“世界豆浆大王”的老主顾理所当然地认为,其余所有的永和豆浆,都是冒牌货,品质远远不及他们眼中那一家“世界第一”。
永和豆浆在台湾久负盛名,并且在1995年左右,开始进入大陆市场,差不多同一时候,在上海就出现了“永和豆浆”和“永和豆浆大王”两块招牌,经营得倒还成功,商标官司也打个不停。从历史上来说,永和豆浆的老祖宗没有申请商标权,那么它一旦名扬四海,就已经无所谓真无所谓假,不必再计较到底谁是嫡亲,因为真正的嫡亲和正宗,不论在哪里,经过世代的更改,都早已不复存在。而从现实上,大陆台湾两者的经营理念大不相同。台湾的永和,更接近于早先的原型,以物美价廉取胜;大陆的永和,从开始就没物美价廉过,却仍然有它的市场。对于顾客来说,萝卜青菜各取所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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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微雨的日子,细雨刚够把路面打湿。店铺照样热热闹闹地开着,随处可见迎春的色彩,年货摆得铺天盖地。
我们吃过早点,步行来到离住处不远的中正纪念堂参观。它筹建于1976年,当然为的是纪念蒋公。这一片景区,除了纪念堂以外,还有中正纪念公园、牌楼、围捕、瞻仰大道,加上旁边的国家剧院和音乐厅,铺开了一大片面积,足有25公顷。
关于中正纪念堂,比较有趣的历史是关于它的牌匾和它的名字。2000年民进党上台,国民党在野。民进党认为,中正紀念堂、中正路、蒋介石铜像、中正国际机场等等,都是国民党权威统治的象征,应该予以拆除或者更名。两党为此好吵了一些时日,终于在2007年3月,根据教育部长杜正胜的主张,纪念馆被改名国立台湾民主纪念馆,纪念堂区被改名为台湾民主公园。当年的5月份,陈阿扁更在纪念馆揭牌仪式上表示,提出要把紀念堂牌坊上的“大中至正”四字改为“自由广场”。12月份,广场牌匾正式改掉,不过2008年,国民党重新执政,立马又把纪念馆的名字恢复成了中正紀念堂。牌匾倒是一直没动,依然是“自由广场”这四个字。
我们先去纪念公园转了一圈。里边有可以避雨的回廊,一群老头老太聚在下边聊天。因为下雨,园子里几乎无人,只在池塘对岸,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子独坐。几只小鸟蹲在湖上休息,淘气的鱼儿和雨滴一起,不住地搅扰着水面的平静。
在静悄悄的花园里晃荡了将近一个钟头,才上了瞻仰大道去看纪念堂。广场上飘着一面青天白日旗,孩子们看了,问起我关于大陆和台湾的事情。到了这时候,他们对于大陆啊,香港啊,台湾啊,这些地方之间的关系,概念很不清晰。比如我们曾对他们说,香港属于中国。但是每次出入香港,却都要经过几道边境的盘查,把他们搞得非常糊涂。他们每个小人儿抱一本儿护照,被身着不同制服带有不同口音的“警察叔叔”“警察阿姨”审视询问。这个时候,他们周围的人群,突然之间不再能够简单地以肤色加以分辨。大家虽然都是黄色的皮肤黑色的眼睛,但却可以讲着迥然相异的语言,拥有截然不同的习惯和信念。
这一天在雨里踱着步,我闲扯一样地把事情讲给他们,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显然对爬旗杆更感兴趣。爬到半截,滑下来,跑回我身边,没头没脑地追问一句:“妈妈你说什么来的?是谁胜利了?”
算了算了,想起大陆与台湾儿童接受的截然不同的爱国教育,我想或许关于这段历史,暂时不讲也好。等到他们长大了,自己去阅读和研究吧,用不着我早早地把我自以为是正确的真实的灌进他们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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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纪念堂出来,雨已基本停落,便乘捷运去了淡水。说起捷运,不妨顺手写写台北捷运和台北民众留给我的一些印象。
台北人多数都很平和,很礼貌,也很热情。我们的大陆口音在街上、车上、商店、餐厅都非常明显,孩子们总是缠着我们问东问西,引得路人对着我们看个不停。他们看我们的方式,跟南部比如高雄人民看人的方式很不一样。高雄的人是在审视,上上下下地打量,面上毫无表情。看完之后,还会与同伴交头接耳,嘀嘀咕咕。因为这个缘故,孩子们在那里的地铁和火车上,总不肯打盹,因为不喜欢对面的人那种没完没了盯着他们的样子。但是在台北他们不会如此戒备,因为看他们的人都是笑眯眯的,笑一会儿就会开始同我们搭话。如果我们正好要问路,他们总会非常详细地回答我们,到了车站还会提醒我们下车。倒也不是说台湾其它地区的人们不友善,大概只是地区的习惯不同吧。不过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台北,在这一方面无疑是最出色的——人群普遍比较开放平和,待人的态度没有那么封闭。
另外我也留意到,在台北的捷运上面,没有任何的商业广告,只有公益广告,提醒民众注意让座,小声讲电话,多存爱心等等。而且每节车厢均设博爱座,为老、孕、抱小孩者、残疾人士预留。其实也没有规定不许健康人士落座,并非禁止饮食这类硬性规定,违反会遭重罚。那些博爱座的设定,只是温和地建议将priority给老弱病残孕而已,但是大家都在严格遵守,常常车上非常拥挤,那几个座位却是空着的,不老不残的人觉得,自己坐上去是件没有公德的事情。有时上面坐着老人家,看到我们上车,三个小孩紧紧抱着我们大人,竟然会起身为孩子让座。孩子当然不肯,因为读得懂标识,知道老人更应该坐在那里。于是大家推让个不停,索性将座位空在那里。
而在台南和高雄,人们似乎普遍对自己的座位有一种控制意识,不能容忍他人侵犯。在乘火车时,因为对号入座,所以有些上车补票的乘客便没有位置,只好临时坐在空位上边。中途有票的乘客上车,常常气势汹汹地握着一张票冲到“被人占用”的自己的位子前边,话也不说,瞪圆了双眼等着对方“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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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运坐了很久,才逐渐接近淡水。那是淡水河入海口处的小镇,隶属台北县。对于这里,最深刻的印象,当然就是来自罗大佑的超级市民:“那年我们坐在淡水河边,看着台北市的垃圾漂过眼前。。。”其实淡水作为台北最有人气的去处之一,当然很多歌曲都会提到。罗大佑用它来反讽,其他人则用它来怀旧,思念河边的某一段不再的情怀。在淡水河边,看到叶俊麟作词洪一峰谱曲的“淡水暮色”,被刻在石碑上面。“日头将欲沉落西水面染五彩,男女老幼在等待渔船倒返来,桃色楼窗门半开琴声诉悲哀,啊...幽怨的心情无人知。淡水黄昏带诗意夜雾罩四边,教堂钟声心空虚响对海面去,埔顶灯光真稀微闪闪像天星,啊...难忘的情景引心悲。”总觉得这样的歌曲,该不是刻出来给游人看的吧,更应该是为了送给对于淡水的美景心有戚戚之故人。
刚到淡水,虽然雨不已经歇下,天却还很阴沉。淡水河湿漉漉地横在眼前,与心目中的印象合二为一。一路沿着淡水老街逛到码头,不知不觉当中,天色完全放晴。瓦蓝的天空贴着大块的白色云朵,将河水和码头都照得明亮而干爽,又是另外一番意境。
在淡水老街走这一路,没干别的,就是在吃淡水小吃,这里说几样比较有名的几样吧。
阿婆铁蛋,是淡水最最出名的小吃,又叫石头蛋。可惜满街卖的,都是真空包装那种。新鲜煮出的只一家有售,是大粒的鸡蛋,不是小粒的鹌鹑蛋。鸡蛋是原始版的,鹌鹑蛋是发展版的,制作方法应该相同,就是每天把蛋蛋卤上三个钟头再风干。如此重复一周时间,直到蛋蛋黑黑硬硬,味道和近道都够充分。
阿给的名字特别,长相也有点怪,像一只只小号的面口袋。听说当地人发明这样食物,本意是为了不浪费剩菜。后来就出了名,成了淡水名卖。阿给二字,来自日文 “油豆腐”的音译,因为是把油豆腐挖空,里便塞入肉燥粉丝和卤汁,再用鱼浆把口封住,就做好了生的阿给。要吃的时候,在锅上蒸熟,淋上甜辣酱。唉,又是甜辣酱!
另外一样斗胆尝了的,是猪血糕。本来不想吃的,但是到处在卖,跟臭豆腐一样,让人觉得不吃不合适。买过来,尝了一口,就丢掉了。猪血糕其实不能算是淡水的特产,好像全台湾人都爱吃它。猪血和糯米一起蒸熟了,再淋上酱油糕,蘸辣椒粉、花生酱、香菜来吃。对我而言,猪血糕本身就够那个的了,再粘上这一堆的佐料,味道实在不敢恭维。不过真有爱这一口的,见到它就走不动道儿。
(注:本图片是后来在台北士林街头拍的。)
(注:猪血糕——图片来自网络)
淡水老街街景
最喜欢的是烧酒螺,也不是淡水独有的,但是台湾著名的海鲜零嘴。不过后来在台湾吃过许多,似乎都没有淡水的味道那么好。那是在码头上,有位彪悍的老哥,守着三只大锅在卖,分别标小辣、中辣、大辣。我问他为什么叫烧酒螺,是用烧酒炮制的么?他说不是啦,是很适合下酒的螺而已。我一听酒,便开始流口水,问他有没有啤酒卖。生怕他说没有,因为我来台湾,还没有看到有人在公共场合喝酒,所以以为台湾像美国,不许随地喝酒的呢。他笑了,说是只要有钱,就什么都有。
太好了!大侠去冰柜里帮我取了一支台湾啤酒,我就抱着中辣烧酒螺吃了起来。说是吃,其实是嘬,因为螺很小巧,根本不用牙签。捏起一只,轻轻一吸,螺肉和汤汁就都进了嘴里,辛辣而甘鲜,果然适合下酒。这时天空云彩已经跑净,只剩一枚炙热的太阳晒着码头和人头。我在暖烘烘的太阳底下一直吃一直吃,吃到等来了渡轮,吃到坐渡轮到了渔人码头。孩子们在码头的甲板上跑来跑去吹着泡泡,大侠在码头的甲板上拍照片,我抱着啤酒抱着螺,霸住一条木头长椅,一个接一个地吃螺,一口接一口地喝酒。大概是我吃得太过瘾,阿小T终于好奇心起,跑来尝了一颗,道:“哦,这个worm还挺好吃的嘛”,然后一屁股在我身边坐定,正式陪我吃了起来。他喝果汁,我喝啤酒,两人津津有味地吃到半颗螺影都没剩,才心满意足地丢掉垃圾,去洗手间把浸辣了的手指头洗洗干净。
那是令人难忘的一个下午,天气热到全家只着短袖背心。我们不急着去什么地方或者看什么风景,只是想在这条听说过很多次的河边坐着,谁爱干嘛就干嘛。如此的悠闲,在旅途当中最为难得。烧酒螺的好味道,大概有一半都是来自那日的心情呢。
淡水渔人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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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酒螺吃好以后,我们走过情人桥,在河对岸继续地坐着。就是在这里,看到了刻有淡水暮色的石碑。直到坐得腻歪了,我们想到晚上没事,不如去西门町吃晚饭逛街看戏吧。
在捷运站口,一眼看到一家“北京一条龙饺子馆“。饺子是阿小N的最爱。他们出来这些天,老是陪我们吃些小吃,我们决定今晚就吃饺子和家常炒菜,不吃小吃了。酒足饭饱出来,开始后悔,因为饺子馆旁边,就是巨有名的阿宗面线!
实在吃不下了,就逛逛吧,下定决心今晚要试一下槟榔。
说起我这项心愿,是有点背景的。别看我认识的人挺多去过的地方也不少,但是对于槟榔,我的所知几乎是零。不仅没有吃过,甚至没有看过。那天同邻居一起做四川腊肠,她说老家带了些东西来深圳,其中就有槟榔,问我想不想要,我说槟榔什么样子啊,我从来没有见过呢。依邻居待我的好,只要是我没见过的,她一定会送给我尝试。但是那次的槟榔,听我说没见过,竟然没拿给我看,也从此不再提起,让我觉得怪怪的。
到了台湾,看到街边很多槟榔摊子,对阿小娜说,我想尝尝槟榔。她惊得跳了起来对我嚷道:“不要啊,会生口腔癌耶!”
“为什么会生口腔癌呢?”
“因为那东西是点了石灰水的”,大侠接过话茬回答我。
“为什么要点石灰水?是什么味道的。”
“我也不知道。”
我不死心。白天在淡水,又问一间槟榔店的老太太,是什么味道。老太太狐疑地打量我半天,不仅不答我,甚至不肯卖给我。怪哉!有生意都不做。
于是在西门町,我下定决心今晚要吃到传说中的槟榔。大踏步走到小摊前边,还没及掏钱,只看了一眼包装,就赶快灰溜溜跑回大侠身旁:“喂,老公,为什么槟榔的包装跟避孕套一样啊?!”
“啊?!能壮阳?!”一听他这回答,我就知道他也不晓得为什么。总之我不好再出面去买了,万一真是壮阳用的,多不好意思嘛。派大侠去买,他就去了。NT50买了十颗,他捏出一颗让我品尝,我使劲摆手:“还是回酒店再尝吧,万一真是立刻有反应,那不就惨了?”
回到酒店,偷偷跑进洗手间,塞了一颗在嘴里,第一嚼没味道;第二嚼有点菜叶子味,可又不完全是,感觉既非水果,又非蔬菜,挺怪挺难吃;第三嚼,嘴里竟然开始冒出红水来,顺着嘴角往下直流,恶心极了。立刻吐掉,使劲刷牙漱口。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槟榔。
后来到了台湾南部,盛产槟榔的地方,嚼槟榔的男人骤然增多。长期嚼槟榔的缘故,嘴巴四周和牙齿上面都是洗不尽的血红色,像刚刚吃过生肉一样,因此显得粗鲁而凶猛。加上他们很多人都光着脚板在街道上走路,黝黑的脸盘上边带点横肉,咀嚼的动作配合着冷眼看人的表情,让我大约明白了,槟榔这东西,嘿嘿,好像是有一点点不适合我。
槟榔——后来在阿里山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