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白说婆媳关系(4)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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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家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黄颜在某篇文章里讨论过这个说法,并转贴了提出这个说法的文章原文。

从那篇文章看,作者的本意是强调“爱”在处理家庭关系中的重要性,强调每个家庭成员都要为家庭做贡献,并不是说在家里不需要讲理,只是说不要强词夺理。但当人们把这句话从原文里提取出来,广为流传之后,就忘了这句话产生的环境,也忘记了作者的本意,曲解为在家里可以不讲理了。

那么在家里究竟要不要讲理呢?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还是给“讲理”下个定义先。

这里的“讲”,并不是“说”的意思,而是“依据”“根据”的意思,所以“讲理”就是“依据道理”“根据道理”的意思,就像“讲狠”“讲武力”“讲拳头”里的“讲”一样,都不是“说”的意思,而是“凭借”“依据”的意思。

人们常说的“讲恩怨”“讲原则”,里面的“讲”也是“依据”“根据”的意思。

“讲恩怨”就是依据个人恩怨来判别是非,是我喜欢的人,他说什么都是对的;不是我喜欢的人,他说什么都是错的;同一句话,是我的朋友说的,我就同意就赞成;是我的对手说的,我就反对就批判。

而“讲原则”正相反,无论是谁说的,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我依据真理来判断,依据法律来判断,而不是依据说话人跟我的恩怨关系来判断。在英语里,这就叫做 LIVE BY PRINCIPLES 。一个 LIVE BY PRINCIPLES 的人就是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有原则的人。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就有章可循,就不担心他瞬息万变,两面三刀。

把“讲理”的定义搞清楚了,也就很好回答“在家里究竟要不要讲理”这个问题了。在家里当然要讲理,在任何地方都要讲理。这个“讲理”,指的是每个人都应该依“理”办事,如果发生矛盾,大家应该根据“理”来判别是非。这也就是 LIVE BY PRINCIPLES 。

现在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是“理”?

依我看,“理”就是道理,就是真理,就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就是科学实践或社会实践已经证明是正确的东西。

最基本的“理”就是法律和规章制度,家庭成员最起码要遵纪守法。

有人可能要大惊失色了,什么?你在家里还搞遵纪守法这一套?家里有什么遵纪守法不遵纪守法的?大家互敬互爱,真诚善良,厚道待人,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互相宽容,相互包容,就能把家庭关系搞好。

你看,像“互敬互爱”之类的大话空话套话,我也能一说一大堆,如果真要比比谁能一口气说出更多的大话空话套话来,说不定你还比不过我。我们从小就是在这种大话空话套话中成长起来的,耳熟能详,闭着眼睛都能说出一大堆来。

但这些大话空话套话在处理婆媳矛盾方面有用吗?可以操作吗?基本没有用,基本不可操作。比如这个“互敬互爱”,什么叫互敬互爱?如果你认为你敬了你的婆婆,而她不认为你敬了她,怎么办?如果你婆婆认为她对你很厚道,而你觉得她很刻薄,那又怎么办?

很多闹矛盾的婆媳,对同一个矛盾的描述很少有看法一致的,看法一致就不会闹矛盾了,基本都是婆婆很委屈,媳妇也很委屈,婆婆认为自己对媳妇那是“掏心窝子”的好,媳妇认为自己对婆婆也是尽了一片孝心,但对方实在不知好歹,枉费了自己一片好心。

“互敬互爱”之类的空话大话套话没作用,主要是因为不同的人对这些空话大话套话有不同的定义,无法统一,更谈不上用来指导自己的行为,或者用来判别是非了。

法律,规章制度,真理等,就没有这个问题,因为那是得到了公认的东西,是有章可循的东西,是被科学实践和社会实践证明了的东西。

那么家庭里会不会有因违法乱纪引起的矛盾呢?当然有,比如有的父母或爷爷奶奶打骂孩子,体罚孩子,或者从精神上伤害孩子,这就是违法行为。

还有的虽然没违法,但违反了小区或者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比如有些刚从国内来的婆婆,爱在阳台上晒衣物,觉得衣物不见见太阳,就没消毒,就不卫生。还有的爱在后院种瓜种菜,觉得这么大的后院,不利用起来可惜了,种上一片韭菜豆角什么的,不时地去摘些豆角炒一盘,绿油油的很可爱,包饺子的时候,到后院去摘一把韭菜,又新鲜又不花钱。

这在国内可能不是什么违反规章制度的事,但在北美的有些小区,阳台上是不允许晾晒衣物的,如果后院正对着高尔夫球场的,也不允许种瓜种菜。这些规章制度都是经过小区居民讨论通过,并形成文字了的,哪怕你对这些规章制度有意见,讨论时投了反对票,但只要这个规章制度被小区多数居民投票通过了,你就得执行。

无论是婆婆还是媳妇或者家庭其他成员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我们都要坚决反对,该报警的报警,该批评的批评,该逐客的逐客,没什么客气可讲。

有时候,婆媳矛盾没到违法乱纪的严重程度,只是风俗习惯的不同造成的。对这样的矛盾,我们可以看看是属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类型,还是属于有科学规律可循的类型。

如果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类型,我们可以依据“不干涉他人活法”的原则,尊重对方的习惯。我们家几个人,在吃辣方面分好几个级别,有的可以吃巨辣,有的只能吃中辣,还有的沾不得辣。吃辣不吃辣,不是什么原则问题,科学也没说吃了辣会得癌症什么的,所以我们对吃辣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我家做菜,先不放辣,炒好后盛一些出来 ,谓之“不辣”,然后往锅里放些辣,再盛一些出来,谓之“中辣”,最后往锅里加多多的辣,谓之“巨辣”。

这样炒菜,当然很麻烦,但却能照顾到家里各种不同口味。后来吃巨辣的人自动要求别为他们操心了,炒菜别放辣吧,就把辣椒酱放桌上,他们想放多少就放多少在他们自己碗里,就算他们要抱着辣椒酱瓶子吃饭,大家都没意见,活法而已。

但有些生活习惯,已经被科学证明是有害的,那就应该按照科学办事,坚决改正。比如炒菜放味精,已经有科学实验证明味精对人体有害,孩子吃了会影响生长发育,长不高。遇到这样的问题,当然要讲理,要按科学道理办事,炒菜就别放味精了。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同屋的是一个学营养学的女孩,她一看到我炒菜,就要提出批评,因为我放很多油,而且爱把锅烧得很烫之后再放油,等油烧得很热之后再放菜,当菜下锅的时候,要听到像爆炸一样的响声,才觉得火候掌握好了,才有炒菜的感觉。但我的同屋说这样不好,她找了资料给我看,说吃油太多会增加体内脂肪,而炒菜的油烟会增加得癌症的机会。

我觉得她说得对,在理,有科学论文和数据做证明,咱不得不服。后来奶奶太奶奶她们来了,我也下厨露了几手。太奶奶说我炒菜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的,既没听见倒油的声音,也没听见放菜的声音,连锅铲声都没有,因为我总是用一双筷子炒菜。

奶奶刚开始炒菜也跟我刚来美国时的方法一样,动静很大,大火烧锅,热锅下油,炒得风声水起,异常热闹。

黄颜出面给奶奶提了意见,说以前在加拿大这样炒菜没什么,因为家里就几个老人,但现在家里有孩子,再这样炒菜就怕影响孩子的健康了。奶奶认为他说得有道理,坚决服从真理。现在我们家炒菜都是“偷偷摸摸”,锅没热就下油,油没热就下菜,似乎也没影响菜的味道。

我怀黄米的时候,吃了很多西瓜。我本来就爱吃西瓜,怀孕之后就更爱吃。但这次怀“虾头妹妹”的时候,太奶奶看见我狂吃西瓜,就很不赞成,她说西瓜是凉性,孕妇吃多了凉血,对胎儿不好。这种说法虽然没科学研究成果支持,但也没科学研究成果反对。对于这样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孩子的,还是保险起见,取保守态度,那就少吃西瓜吧。

我的体会,讲理就是 LIVE BY PRINCIPLES ,一个人在任何地方都应该讲理,在家里就更要讲理。在家里讲理的原则,总结起来有四条:

1 、涉及到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按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

2 、有科学原理可遵循的,按科学原理办事

3 、没有科学原理证明对或不对的,采取保守态度,保险起见,偏向安全一面

4 、纯属个人活法的,尊重各自的活法

我家的爷爷奶奶太奶奶比较好相处,不仅是因为他们跟我的生活习惯很相近,还因为他们都是懂道理而且讲道理的人。所谓“懂道理”,就是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即便暂时不知道某事究竟是对是错,但他们肯学习,肯向真理低头,而所谓“讲道理”,当然就是刚才说过的 LIVE BY PRINCIPLE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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