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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简体繁体的取舍
我觉得那个人大代表的观点蛮有代表性的。“爱”,没有心确乎不妥了一点。
但是若从这一点就要得出恢复繁体,大概也鲁莽了一点。稍微看一下简繁对照表,繁体字的的确确“繁”哪!
另一方面,坚决反对恢复繁体的观点,好像也执拗了一点。从纯讨论逻辑角度来说,简化是历史潮流不一定能得出现行简体字就好,那还得看简体字简化得合理不合理,要不然,全简化成偏旁得了。
当年做这个简体字工作的都是一些文字大家,取舍之间必定有很多理由。我这个门外汉本来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考虑到当时的时代特征,科学家都证明亩产几万斤不是不可能,在简化汉字方面发发神经,也不见得就没有。大家去看一看五六十年代的书,不管什么文学书,数理化书,前言里面不写上几句毛语录和阶级斗争,那大概是极少的。那么,谁能保证那时的时代特征没有以不妥当的方式留在了简化字里面呢?
比如这个“爱”字,或许就是有意识地把“心”给去掉了。比如,当时那帮文字大家们下意识地在想,根据时代潮流,没有超阶级的爱,虽然没有办法在这个字上强调阶级,但是这个心确乎没必要留在那里。于是这个简体汉字“爱”就少了一颗心。
我这当然是有可能在瞎猜。但是如果没有人能保证简体字里面没有不合适的时代特征,那么重新讨论一下简化字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所以我在这儿发声建议一下,也无所谓有没有人听到,实用不实用了。
-- 重新检讨简化字。该留的留,该恢复繁体的恢复。具体的,关于一些可作偏旁的汉字恢复繁体,但是作偏旁的时候仍用简体。就像“言”字一样,如见(无目),东(无日),云(无雨),宁(无心),等等这样的简体字。这样,一方面保留了这些常用字的本来面目,另一方面也大大简化了大部分以次作为偏旁的中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