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生逢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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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程庆她妈本来给算好的预产期是十月十日
,但是程庆她自作主张,十月一日便提前报到,你看这孩子,打生下来起就知道跟着党走.

二十余年后,程庆负笈漂洋过海去读书.新生免不了一番自我介绍,她一上台,便语惊四座:"我出生那日,举国上下为之欢庆."友邦皆惊诧:她其貌不扬,不象来自皇室呵."因为我的生日正是我祖国的国庆",程庆连忙揭开谜底,不好意思再耍宝.但自此,学友们唤她作"QUEEN"_女王.问及原因,他们说"你的名字不是念作"QING”吗? ,友邦不识中国拼音,"QING"念作"QUEEN"."再说,"他们眨眨眼,"我们有足够理由称你为女王,不是吗?",是啊,程庆会过意来,歪脑袋笑笑.

程庆是一个简单的人,认识她的人都这么评价.她不知道这个"简单"应该如何定义,不给别人添麻烦的人? 乏味的人? 脑子少根弦儿? 刚来美时,学长来接,开一部迷你VAN,见她只有一只不大的皮箱拧在手上,"你就这些?"他问,声音里掩不住惊奇,程庆也奇怪了:那还有什么,这些就是我全部家当了.难道来读书还得把家搬过来不成.

程庆深受历任室友爱戴.俩人合住,室友的东西总是铺天盖地,她精兵简政.除去当季课本,其它书几乎没有,就连课本也是,学期一结束,卖掉.要看书,上图书馆,朋友处,借阅,阅完就归还,怎么会有库存?

感情生活也简单.酷爱看DVD,隔岸观火好过自焚.看别人生离死别,爱恨情仇,够了,程庆才不要古井翻波澜,已经过了那样的岁数,过了那样的心情.女王,一个人的女王.

念完了书,工作.程庆的经济宽裕了些,还是积习不改.住的地方几乎是空的,没有什么家具.好友上来参观"你这是上演”空城记”还是”陋室铭”啊?"简单几套衣服,没有女人的衣服总是少一件的烦恼,反正所谓职业装,不外乎黑灰青,万变不离其宗,里面白衬衣.好友啧啧"现在男人都至少十来条领带了哈”,意思是程庆不可救药了.

程庆工作的城市,是个拥挤的万花筒,好处就是可以大隐隐于市,没有人会注意到你,每个人都是忙忙碌碌,为利来,为利住.每次寄钱回去,家人都存起来,不肯用.程庆急了,",你们到是用啊,要存,我不会在这里存吗,利息高得多."家人的想法则是,这是庆儿辛苦攒下的钱,给她留以后作嫁妆.程庆想,这是没有办法沟通的,想得总是岔了道,心里面苦苦的甜.程庆总能攒下一些钱,在这生活消费指数排三甲的城市里,对她来说,要花钱的地方实在是不多.每天的饭自己作,鲜少在外面用餐.程庆的口味经年不变,一个素炒土豆丝,西红柿蛋花汤,可以吃上地老天荒.而且省时间,半个钟头之内,一切搞定.

从来没有想过生活中会有什么大变迁,大惊喜,大悲大恸.所以成为好友们宁静的港湾,三四好友,一个日本女孩,一个哥伦比亚美眉,俩个祖国姐妹.隔三岔五会夜半收到其中某位的电话,倾听,间或给上一点意见或建议,直到睡着了过去,第二天被骂.

程庆已经习惯了别人称呼她为"QUEEN",索兴用了作自己的英文名字.名字这东西嘛,不过是个识别符号,用以区别你于其他茫茫众生.一个大公司里,也许会有上十来个MARY,PETER,但叫做QUEEN的确只有程庆一个人,有且唯一的女王.要不自我膨胀真是太难了啊,程庆想.

"人海之中,找到了你,找到了亲爱所依..."程庆一直记得这句"射雕英雄传"的歌词,当杨康死在穆念慈怀中歌声响起,,经典.老版本的那部,黄日华和翁美龄.不是现在不伦不类的"新生事物".程庆想,自己也许真的是老了,老年人不才是常思过往吗,自己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枯藤老树昏鸦了?

这人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程庆.不知什么时候起,程庆每次上健身房总会碰见他.一个小毛头,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样子.每次阳光万丈地""一声,然后就去忙着练他的第N块腹肌了.程庆也没有在意他,全美都是这样"SUN KISS"甜橙般的年轻人.巧的是每次程庆走时,他也走,一起在电梯间里聊上几句,不痛不痒,更无关风月.他总是能逗得程庆哈哈笑。日子每天还是似水流走,波澜不兴.

九月,程庆去东京出差,在街头屏幕上看到双子大厦倒下,起初以为是广告,心想日本人怎么这么恨美国吗,这样的广告都想得出.一分钟后程庆才知道自己弱智得可以,这是恐怖而真实的事实啊.

回美之后,程庆好久才安顿下来,精神上,身体上.一切都大乱,公司虽没有在双子塔,也受极大影响,千头万绪.一时间忙得象无头苍蝇.

程庆过了好久才又恢复去健身房.开始热身,好久没有运动,身体锈迹斑斑.忽然看到阳光男孩,他一下子上前来一个熊抱,"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可爱的男孩,程庆还是很感动于一个陌生人的牵挂,甚至都彼此不知名字.

男孩不练他的
N块腹肌了,开始问长问短,你这么些时候上哪里了?你在哪家公司上班?...最后他问,对了,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QUEEN" 程庆告诉他.“可不可以呆会儿一起去喝一杯咖啡,my queen?” 程庆答应了,一起去要了一杯热咖啡,一块甜点心.俩人一聊聊到很很晚.第二天还要上班,程庆得回去了.小毛头送到楼下,一个good bye kiss.蜻蜓点水,毫不毛糙.更不得寸进尺.

程庆回到家里,呼呼大睡,再美丽的爱情故事开端了,也得有面包垫底,每天还是要干活,挣钱吃饭.养活自己.

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日本女孩是个这年头不多见了茶道高手,程庆闲时上她那里饮茶,看她在宣纸上作画,用樱花做成点心,佩服到绝倒,一衣带水的民族喔,都如此这般平和无争该多好.哥伦比亚美眉是程庆念书时的同窗,看看她,就知道环球小姐盛产地不是浪得虚名.同时她还烧得一手好咖啡,更为无双的美貌加十分.她是一团跳动的火,走到哪里烧到那儿.中国姐妹就是和家人一样的朋友.在一起,说中国话,吃中国饭菜,开中式玩笑,聊上下五千年.

程庆唯一花钱的地方就是健身房了,这个城市是一个钢铁森林,就中间那么一个公园,你要住在它附近,还得花上一条腿跟一只胳膊的代价,,,,,,.我等还不是什么主流社会中人.于是程庆每天上一个离公司近的健身房,锻炼一小会儿,就又累又饿打道回府了.贵在坚持,程庆身材一直保持着不胖不瘦正好的状态.

在任何地方,单身女子总是会碰上有人来搭讪,这是免不了的,选择单身生活,也得学会单身生活.程庆不会拒人千里之外,也不想招惹任何是非.别人打招呼,一定回一声,再多谈,问电话号码,就免了.已经有那么一小撮夜半惊魂了.程庆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足够色彩了.再多,生活就不是可远观的一幅画了,成了油渍斑驳的包装纸了.

感情这东西,好象下棋,一定要情逢对手,才不枉曾经拥有.程庆不知道这次算不算遇到了"对手",她留一头长发,小毛头爱不释手,每每深情款款演绎"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爪""多美丽闪亮的头发啊."小毛头叹,在他看来,长发是浪漫的象征.于程庆,却是由于长发好打理.早上起来,30秒梳好,皮筋一扎,套牢.短发俏丽,却得上理发店定期打理,你若任其枯荣,便会疯长如离离原上草.再说长发还另有其他功用,如不开心了,可以随意披散装成贞子吓人.人生在世不如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小毛头喜爱程庆的平和,"我注意到你从不和人争什么,好象昨天GYM里的那个女人,明明应该她让你的,你却让她...",程庆知道他在说谁了,那位女士,约莫二三百,一看就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主儿,和她争,不是但求速死吗?

说到不争
,程庆倒真是个不与人一争长短的人.夫不争,则天下莫能与之争.你看看双子塔中,哪个不是青年才俊,济济精英.就那么一瞬间,生命即逝,化作灰烬,有什么好争的呢.每念此,程庆都不由得眼湿,南塔上有好几位她熟识的同龄人,一下子再也无法相见了.

程庆很怕小毛头把自己想象得很完美,她担心越美的东西,破碎越快.她希望两人能细水长流,而不是干柴烈火,烧完就完.所以程庆希望循序渐进,一点点走近,不适合的话,长痛不如短痛.很可怕的岁月啊,再浪漫的石头也会被现实的河水冲得冷酷得圆.

小毛头和程庆迥异之处多多,"我们仅仅是一个来自西方一个来自东方而已,怎么会真的好象是分别来自水星和火星."程庆每每叹到."我不觉得啊,我觉得我们相同之处多多."小毛头看问题的角度总是积极的,正面的,光明的,无限希望的.年底,小毛头不幸被LAY OFF,程庆急得象是自己被FIRE,他却没有恐慌,沉着冷静UPDATE RESUME,很快又把自己推销出去.换作程庆,早就急火攻心,得喝凉茶了.

小毛头浪漫得很,他对程庆说,我要是小时候就知道你就好了.会有什么不同吗? 那我就可以从我家后院开始挖掘地道,挖啊挖啊,一直挖到地球另一端,早点见到你,不用等上这十多二十年,也不用911时备受煎熬,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程庆感动莫名,还是不忘提出合理化建议,你可以坐飞机来找我啊,何苦挖掘地道,还得经过熔浆地核.

程庆从没想过和"非我族类"有交集,在她看来,他们顶多只能做朋友,不可能成为生命的另一半构成.很多文化渊源的东西他们无法跨越.肉体的欢愉,替代不了精神的水乳交融.小毛头UPDATE了她的观念.无论程庆讲什么,他都能够理解,领悟.很多文化差异带来的分歧,一沟通便很快就消溶.他年纪不大,却很体贴入微,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来想问题.程庆从没试过和家人以外的谁相处得这么合拍,这么快乐.

和小毛头在一起,世界也变得更光亮.出太阳时有阳光的明媚,下雨时也有雨丝的清凉.小毛头给程庆打开了尘封的窗,让阳光照进来,让雨丝洒进来.还是穿一样的衣服,但公司的同事都觉得程庆变得光彩照人.

小毛头常说,我何其幸运,在这个城市几百万人里面找到了你.程庆想,我又何尝不是呢."人海之中,找到了你,找到了心爱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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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花落 发表评论于
难得见到有人这么静心码字了
偶灯斯陋 发表评论于
读着读着就暗暗的希望女王有一个阳光明媚的结局。但愿人长久。
何必何必 发表评论于
回复静水苍兰的评论:
昨天错过你了,周末好。
静水苍兰 发表评论于
拜读完忍不住再留言一次,博主真是功力了得,写得实在太棒了,一个活生生的程庆、淡然却幸福的程庆呼之欲出。结尾也很恰到好处。

希望常读到博主的作品))
何必何必 发表评论于
回复静水苍兰的评论:
呵呵,开开玩笑的。
静水苍兰 发表评论于
"我出生那日,举国上下为之欢庆."!!!

大赞,好COOL的自我介绍,肯定让很多人从此难以忘怀。
何必何必 发表评论于
回复Servus的评论:
嗯哪。
Servus 发表评论于
哈哈,好有意思的小毛头!
经过人家的允许才这么叫的?
何必何必 发表评论于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给点建议吧。
过耳风 发表评论于
笔力老道,一定不是第一次写字,呵呵
冷静,不卖弄,是写小说的料子
觉得这篇的结尾似乎不很出彩
何必何必 发表评论于
回复翎翅的评论:
谢谢阅读。
翎翅 发表评论于
好文笔。这样的女孩子还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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